塘渣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温岭市政企区 |
_、合同编号:11N30752312120251001
二、合同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
四、项目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
联系方式:0576-86680709
供应商(乙方):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坦头村258号(二楼北面间)(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88699688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 数量:600000.00 单价(元):25.9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塘渣料粒径大于等于10CM,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30%
2.合同金额(元):1559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盖章).pdf
采购合同(盖章).pdf
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采购合同甲方: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日期:205年12月项目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甲方: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2月16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乙方须按要求进行供货、运输、过磅、推平、验收等内容。第二条合同价合同价:叁仟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0.00元)结算单价:25.99元/吨(含税),工程量按实计算。1、注: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中提出的所有采购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规定的塘渣的供货、运输,以及运输到指定位置后推平、过磅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清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安全伤亡事故等各项应有费用。第三条运输地点及供货要求1.塘渣运输至地点:1)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全域范围内,主要用于出让地块的场地、道路平整。塘渣运送时间和运送地点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运距。2)本项目塘渣数量以甲方通知的实际运输量为准,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根据运输地点等因素,结合自身条件、考虑相关风险。2.本项目塘渣料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塘渣料粒径大于等于10CM,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30%。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行业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规定,不得出现含有腐殖质的土、巨石、建筑垃圾以及湿度较高的土壤等,并满足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47方须按甲方要求在东部新区自设建立过磅站点(含1个集装箱),该磅站点位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移动(暂定1次,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次数的,费用不另外增加),配备地磅、监控、电脑等其他配套设施,在服务期内须落实过磅站点全场地监控、全过程资料存档(须提供一份给甲方),做到全过程可还原可追溯,相关费用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1综合考虑。所提供的塘渣数量以磅站过磅为准,乙方发货运输前须将磅站地点告知甲方报备,甲方认可后,由甲方委托人员至磅站现场称重,无甲方所委托人员签字的数量单据不予认可。过磅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按甲方要求推平做到场地平整,满足后期施工要求。东部园区内的运输路线由甲方指定。第四条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100日历天(自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日止)或30000000元用完为止。注,1)若合同金额达到30000000元则提前自动解除合同,服务期限100日历天和合同金额以先达到为准。2)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遇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影响期相同(延长期以采购人签订为准)。2.本项目采用分批供货,接到甲方通知开始大规模塘渣填筑的,要求每30日至少完2成30万吨的塘渣运输及填筑且单日供货量(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宕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少于1万吨。3.服务期内,乙方须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填筑推平、现场清理等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结算,以甲方确认的过磅数量为准,每月支付实际塘渣填足量价款的70%,待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全部结算价款的100%。注:乙方须在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不少于9%,如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发生税率变化,以中标税率为基础,税率不足中标税率的,则扣除差值部分),税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提供,付款时间顺延。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收取方式:转账。3.履约保证金交予甲方,在合同履约(含免费质保期)完成且无异议情况下15天内无息退还(如有剩余)。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第七条结算方法若因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或乙方报价时遗漏的,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2乙方应按采购需求及报价表中要求的数量供货,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乙方的投标时承诺的单价。第八条其他说明1.乙方做好填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的填方要求进行施工。42.塘渣运输途中要遵循交通管理和市政园林等部门的管理规定,每日车辆运输完毕必须对造成污染的途经道路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如违反有关规定被查扣或罚款,甲方概不负责。3.塘渣运输途中与沿路村居形成的利益影响、道路损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4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服务期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工程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解决。第九条质量及验收1.7方应在交货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货物全面检查,其质量、性能和规格等方面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初步检验,如发现参数、数量与合同或相关国家标准不符时,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进行初步验收,检查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如有必要甲方将进行抽样检测,货物的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材质要求。如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材质要求,抽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符合,则由甲方支付;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运输的质量及安全要求1.运输途中乙方至少配备1辆洒水车,在运输过程做好沿途路面等相关的保洁工作,如掉落杂物需安排清扫车进行清扫作业。如甲方及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予以响应配合,如因此造成延误服务期的等一系列影响,由乙方承担。2.为了保证运输质量及满足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塘渣运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应具备密封、防水、不渗漏,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需符合甲方现场情况等保证运输安全、环保的条件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车辆,并配备熟练的、取得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发证的合格3司乘管理人员。运输途中限速行驶,静电接地、消防设施配置良好,途中不得随意停靠,并按指定线路行驶。3.乙方驾驶员必须做好每次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确保行车安全。A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车辆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遵守有关部门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5.7方人员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6.乙方对车辆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得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7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车辆必须依法行驶,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9.乙方人员、运输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过程中,人员、运输车辆自身引起相关责任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10.乙方必须保证每辆运输车辆装有GPS车辆定位系统并开启,如发现未开启,则该辆车塘渣量不予计量。11.本项目除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要求停运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塘渣运输及填筑,不可擅自停工。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塘渣运输及填筑量未达到每日1万吨(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按每日壹万伍仟元(¥:1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当月塘渣运输及填筑量累计10天均未达到每日1万吨,则该月剩余天数每出现一次未达标的情况(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均按每日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未在10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合格的,乙方按每日壹万伍仟元(¥:1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项目逾期超过约4定日期10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若单日出现超过10辆车以上塘渣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第1次予以警告,之后J单日若出现上述情形,乙方按每次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上V述事宜累计被处违约金10次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负担。4.7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即因乙方更换而造成的逾期按本条第1点逾期的违约责任进行: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7方所提供的塘渣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出现质量达不到要求,如运进黄泥沙及垃圾等,乙方要挖出不达要求的部分,并清运处理,重新对挖出部分进行回填,直至达到要求,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另甲方将退还该批次所有塘渣,7方须在7日内运走该批次所有塘渣,如乙方未及时运走,按照非法倾倒渣土处以5000元每车的处置费进行处罚。6.7方未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甲方要求在东部新区自设建立过磅站点(含1个集装箱)及地磅检测的,乙方按每日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7.若乙方违反上述多项违约责任条款,甲方有权针对多项违约行为合并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第十二条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未尽或需澄清说明的事宜双方均应主动沟通协商,在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代理机构留档一份。5.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及其补充文件;(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前后文件有矛盾时,同一文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不同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传真通讯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合同签订时间:225年12月25日2住的供6附件12报价明细表5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Y0项目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吨)合价(元)单价上限(元/吨)备注1塘渣吨60000025.991559400050注:1.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2.“报价明细表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全称(盖章):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2月15日温岭市海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收款收据!开票日期:00028002025-12-19收据号码T缴款单位或个人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款项内容覆约保证金收款方式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收款单位盖章家分发发源有电雪M2913310813075231215W发票专用章收款人签章江彬宾备注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采购合同甲方: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日期:205年12月项目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甲方:温岭市东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2月16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乙方须按要求进行供货、运输、过磅、推平、验收等内容。第二条合同价合同价:叁仟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0.00元)结算单价:25.99元/吨(含税),工程量按实计算。1、注: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中提出的所有采购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规定的塘渣的供货、运输,以及运输到指定位置后推平、过磅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清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安全伤亡事故等各项应有费用。第三条运输地点及供货要求1.塘渣运输至地点:1)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全域范围内,主要用于出让地块的场地、道路平整。塘渣运送时间和运送地点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综合考虑运距。2)本项目塘渣数量以甲方通知的实际运输量为准,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根据运输地点等因素,结合自身条件、考虑相关风险。2.本项目塘渣料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塘渣料粒径大于等于10CM,最大含泥量不超过总质量的30%。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行业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规定,不得出现含有腐殖质的土、巨石、建筑垃圾以及湿度较高的土壤等,并满足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47方须按甲方要求在东部新区自设建立过磅站点(含1个集装箱),该磅站点位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移动(暂定1次,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次数的,费用不另外增加),配备地磅、监控、电脑等其他配套设施,在服务期内须落实过磅站点全场地监控、全过程资料存档(须提供一份给甲方),做到全过程可还原可追溯,相关费用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1综合考虑。所提供的塘渣数量以磅站过磅为准,乙方发货运输前须将磅站地点告知甲方报备,甲方认可后,由甲方委托人员至磅站现场称重,无甲方所委托人员签字的数量单据不予认可。过磅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按甲方要求推平做到场地平整,满足后期施工要求。东部园区内的运输路线由甲方指定。第四条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100日历天(自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日止)或30000000元用完为止。注,1)若合同金额达到30000000元则提前自动解除合同,服务期限100日历天和合同金额以先达到为准。2)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遇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影响期相同(延长期以采购人签订为准)。2.本项目采用分批供货,接到甲方通知开始大规模塘渣填筑的,要求每30日至少完2成30万吨的塘渣运输及填筑且单日供货量(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宕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少于1万吨。3.服务期内,乙方须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填筑推平、现场清理等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结算,以甲方确认的过磅数量为准,每月支付实际塘渣填足量价款的70%,待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全部结算价款的100%。注:乙方须在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不少于9%,如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发生税率变化,以中标税率为基础,税率不足中标税率的,则扣除差值部分),税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提供,付款时间顺延。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收取方式:转账。3.履约保证金交予甲方,在合同履约(含免费质保期)完成且无异议情况下15天内无息退还(如有剩余)。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第七条结算方法若因乙方在报价中未列明或乙方报价时遗漏的,甲方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2乙方应按采购需求及报价表中要求的数量供货,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乙方的投标时承诺的单价。第八条其他说明1.乙方做好填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的填方要求进行施工。42.塘渣运输途中要遵循交通管理和市政园林等部门的管理规定,每日车辆运输完毕必须对造成污染的途经道路进行清扫,保持道路清洁。如违反有关规定被查扣或罚款,甲方概不负责。3.塘渣运输途中与沿路村居形成的利益影响、道路损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4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服务期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工程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解决。第九条质量及验收1.7方应在交货前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货物全面检查,其质量、性能和规格等方面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初步检验,如发现参数、数量与合同或相关国家标准不符时,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进行初步验收,检查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如有必要甲方将进行抽样检测,货物的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材质要求。如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材质要求,抽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符合,则由甲方支付;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运输的质量及安全要求1.运输途中乙方至少配备1辆洒水车,在运输过程做好沿途路面等相关的保洁工作,如掉落杂物需安排清扫车进行清扫作业。如甲方及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予以响应配合,如因此造成延误服务期的等一系列影响,由乙方承担。2.为了保证运输质量及满足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塘渣运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应具备密封、防水、不渗漏,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需符合甲方现场情况等保证运输安全、环保的条件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车辆,并配备熟练的、取得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发证的合格3司乘管理人员。运输途中限速行驶,静电接地、消防设施配置良好,途中不得随意停靠,并按指定线路行驶。3.乙方驾驶员必须做好每次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确保行车安全。A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车辆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遵守有关部门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5.7方人员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6.乙方对车辆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得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7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车辆必须依法行驶,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9.乙方人员、运输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过程中,人员、运输车辆自身引起相关责任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10.乙方必须保证每辆运输车辆装有GPS车辆定位系统并开启,如发现未开启,则该辆车塘渣量不予计量。11.本项目除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要求停运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塘渣运输及填筑,不可擅自停工。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塘渣运输及填筑量未达到每日1万吨(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按每日壹万伍仟元(¥:1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当月塘渣运输及填筑量累计10天均未达到每日1万吨,则该月剩余天数每出现一次未达标的情况(暴雨、交通管制等影响塘渣供应及运输等特殊情况除外),均按每日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乙方未在10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合格的,乙方按每日壹万伍仟元(¥:1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项目逾期超过约4定日期10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若单日出现超过10辆车以上塘渣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第1次予以警告,之后J单日若出现上述情形,乙方按每次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上V述事宜累计被处违约金10次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负担。4.7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即因乙方更换而造成的逾期按本条第1点逾期的违约责任进行: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7方所提供的塘渣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出现质量达不到要求,如运进黄泥沙及垃圾等,乙方要挖出不达要求的部分,并清运处理,重新对挖出部分进行回填,直至达到要求,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另甲方将退还该批次所有塘渣,7方须在7日内运走该批次所有塘渣,如乙方未及时运走,按照非法倾倒渣土处以5000元每车的处置费进行处罚。6.7方未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甲方要求在东部新区自设建立过磅站点(含1个集装箱)及地磅检测的,乙方按每日叁万元(¥:3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7.若乙方违反上述多项违约责任条款,甲方有权针对多项违约行为合并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第十二条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未尽或需澄清说明的事宜双方均应主动沟通协商,在发生服务质量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主管部门备案一份,代理机构留档一份。5.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及其补充文件;(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前后文件有矛盾时,同一文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不同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传真通讯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合同签订时间:225年12月25日2住的供6附件12报价明细表5项目编号:ZJKJ-WL-2025078Y0项目名称:海城集团2025年度第三批次塘渣采购[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吨)合价(元)单价上限(元/吨)备注1塘渣吨60000025.991559400050注:1.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2.“报价明细表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全称(盖章):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2月15日温岭市海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收款收据!开票日期:00028002025-12-19收据号码T缴款单位或个人台州洲诚运输有限公司款项内容覆约保证金收款方式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收款单位盖章家分发发源有电雪M2913310813075231215W发票专用章收款人签章江彬宾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塘渣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