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仪直接选定 高拍仪采购合同公告(兴城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 LNZC-2025-049652
二、合同名称: 兴城市公安局本级扫描仪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5-211481-00744
四、项目名称: 兴城市公安局高拍仪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兴城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兴城市临河大街36号
联系方式:13998913553
供应商(乙方):辽宁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城东办事处翰林园4号楼6号门市
联系方式:139429540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QX-GP18F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QX-GP18F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90
合同金额: 0.069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DD-2025-041850

DD-2025-041850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扫描仪直接选定 高拍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