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诸暨市店囗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_、合同编号:11N002588653202515601
二、合同名称:诸暨市店囗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10-31
四、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囗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店囗镇人民政府
地址:诸暨市中央路388号
联系方式:18368589307
供应商(乙方):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联系方式:157000859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诸暨市店囗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96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诸暨市店囗镇人民政府所辖管理范围,重点区域为工业园区、白塔湖湿地公园、商贸中心、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集镇公共停车场等。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规范作业。相关人员配证上岗;执勤期内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须遵守行政执法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应的工作要求。2.中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3.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服务标准:1.中标人必须注重形象,统_着装,不得打架斗殴,切实做到文明礼貌和有礼有节。2.必须保证每天执勤时间不少于12小时。3.接到责任区域投拆电话和新闻舆论批评,应在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和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等。
2.合同金额(元):396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采购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供应商: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诸暨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1月27日,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10-31)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且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细则及要求1.服务内容:乙方为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提供服务,服务区域范围及重点区域为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所辖管理范围,重点区域为工业园区、白塔湖湿地公园、商贸中心、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集镇公共停车场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并动员群众和社会单位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活动;(2)参与保障店口镇辖区内的动态安全巡逻、抢险救灾,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参与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3)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区域治安巡逻,做好规劝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人民矛盾的疏导缓解工作,协助加强有关重点人口的控制工作;(4)协助相关单位收集并及时反映村、社会单位、群众对社会安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5)参与保障完成单位及上级部门要求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大型活动赛事等安全保障工作任务;1(6)协助交警疏导道路拥堵情况,维护道路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7)在灾害高发期前,供应商需配合镇政府对堤防、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屋等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2.服务细则(1)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工作按照派出所划定的重点区域(市场、校园、重点单位大门及周边区域),采取“定点值守”与“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开展工业区、市场、校园及各类重点单位周边日常安全巡逻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2)隐患排查工作在巡防过程中,主动对区域内的治安、消防、交通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例如: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监控探头是否正常运行、公共设施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可疑物品等。对发现的一切隐患,需立即通过规定渠道上报至执法部门,并做好先期看护工作。(3)交通引导和疏导工作协助交警疏导交通拥堵情况,保障道路通行畅顺;协助指挥和维护交通信号灯,确保路口交通有序;借助扬声器、手势等工具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在重要活动、庆典等场合,指挥并疏导交通,维持秩序。(4)便民服务等工作针对服务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便民维修服务专题活动,针对沿线商户及居民开展便民服务;协同社区专职网格员深入社区,采取定点宣传、派发传单、走访等方式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5)抢险救灾针对不同险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抢险技术能力,能快速调集队伍和设备投入抢险。(6)调解服务等工作主动排查发现邻里纠纷、商户经营纠纷、轻微交通纠纷等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进行前期调解疏导;遵循公平公正、耐心细致的原则,运用合理方式引导纠纷双方理性沟通,化解矛盾冲突,避免事态扩大;对调解无果或超出调解范围的纠纷,及时登记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同时将相关风险情况通报至相关线办(中心)、站所备案。(7)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及各项应急处置等管理事项工作。23.服务要求3.1人员要求(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甲方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要求总数不少于20人,提供公共安全保障服务和道路秩序维护服务,需配置组长、队长人员岗位;(2)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性格沉稳,遇事冷静,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指挥;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3)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应人员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调配;(4)乙方服务人员需经甲方面试后再上岗;(5)服务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6)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会讲普通话,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7)服务人员执行勤务时,需穿戴统一的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持有工作证件;(8)服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3.2工作要求及其他要求(1)乙方应规范作业。相关人员配证上岗;执勤期内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须遵守行政执法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应的工作要求;(2)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执勤时间不少于12小时;(3)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4)配合做好防汛抗台、抗雪防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得当;(5)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配备应急车辆及5辆巡逻工作车;(6)乙方须保证相关设备、车辆、器材的完好,不得影响正常使用;(7)乙方确保服务响应时间及时;(8)接到责任区域投拆电话和新闻舆论批评,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和及时进行信息反馈;(9)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为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学习、培训;(10)乙方负责提供人员值勤所需的防暑防雨用品、装备(含武装带、手电简、巡逻包等)、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配备统一式样的标志标识3及服装;(11)服务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12)乙方应符合法律法规发放工资,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按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失业金、公积金等;(13)乙方必须注重形象,统一着装,不得打架斗殴,切实做到文明礼貌和有礼有节;(14)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查看、泄露信息;(15)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意外都由乙方全部承担。3.3考核要求乙方每有一次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关工作人员并可每次扣减乙方500-5000元的服务费用:(1)乙方员工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工作纪律,导致甲方被上级通报批评等不良影响的,或其本人被甲方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情况;(2)乙方工作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情况;(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行为;(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时,考勤不真实,出勤未打卡的行为;(6)员工请休假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的行为;(7)服务人员因工作原因辞职,新员工无法及时对接的情况;(8)职员岗位变动、人员异动未按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处)审批的情况;(9)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域或操作平台玩游戏、聚众赌博的行为;(10)工作时间内存在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行为;(11)接到投诉、举报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态度恶劣或服务水平低下的情况;(12)未及时提供服务或接到投诉通知后未及时响应的情况;(13)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14)按规定参加甲方召开的工作例会、考核会、各专项例会等会议的情况;(15)其他违反服务原则性情况或接到群众投诉的情况。一经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服务工作人员,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4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若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三、合同价款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3966000.00),合同价款包括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四、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乙方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即为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陆拾元整(¥39660.00)。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五、预付款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支付预付款。六、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服务费按季支付,采用先服务后支付方式,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支付通过甲方验收考核的实际服务费,支付金额=(年服务费用):4一按合同约定考核标准扣除的金额。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季的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注: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及按甲方要求开具的等额发票。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3.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八、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5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九、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转让和分包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2.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依法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完成,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达到40%(含)以上,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二、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三、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合同中止、终止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6担相应的责任。十五、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六、通知和送达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财政部门申报、审查造成的支付时间延误的,不视为甲方违约;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7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P传真号码: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要托代理人:务免联系电话3.3传真号码: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税号:8中标通知书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10-3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规定采购程序,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3966000.00)。请贵公司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409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赵顾菲,联系电话:18368589307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骞,联系电话:17706757193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28日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供应商: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诸暨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1月27日,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10-31)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且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细则及要求1.服务内容:乙方为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提供服务,服务区域范围及重点区域为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所辖管理范围,重点区域为工业园区、白塔湖湿地公园、商贸中心、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集镇公共停车场等,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并动员群众和社会单位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活动;(2)参与保障店口镇辖区内的动态安全巡逻、抢险救灾,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参与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3)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区域治安巡逻,做好规劝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人民矛盾的疏导缓解工作,协助加强有关重点人口的控制工作;(4)协助相关单位收集并及时反映村、社会单位、群众对社会安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5)参与保障完成单位及上级部门要求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大型活动赛事等安全保障工作任务;1(6)协助交警疏导道路拥堵情况,维护道路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7)在灾害高发期前,供应商需配合镇政府对堤防、水库、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屋等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2.服务细则(1)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工作按照派出所划定的重点区域(市场、校园、重点单位大门及周边区域),采取“定点值守”与“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开展工业区、市场、校园及各类重点单位周边日常安全巡逻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2)隐患排查工作在巡防过程中,主动对区域内的治安、消防、交通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细致排查。例如: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监控探头是否正常运行、公共设施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可疑物品等。对发现的一切隐患,需立即通过规定渠道上报至执法部门,并做好先期看护工作。(3)交通引导和疏导工作协助交警疏导交通拥堵情况,保障道路通行畅顺;协助指挥和维护交通信号灯,确保路口交通有序;借助扬声器、手势等工具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在重要活动、庆典等场合,指挥并疏导交通,维持秩序。(4)便民服务等工作针对服务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便民维修服务专题活动,针对沿线商户及居民开展便民服务;协同社区专职网格员深入社区,采取定点宣传、派发传单、走访等方式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5)抢险救灾针对不同险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抢险技术能力,能快速调集队伍和设备投入抢险。(6)调解服务等工作主动排查发现邻里纠纷、商户经营纠纷、轻微交通纠纷等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进行前期调解疏导;遵循公平公正、耐心细致的原则,运用合理方式引导纠纷双方理性沟通,化解矛盾冲突,避免事态扩大;对调解无果或超出调解范围的纠纷,及时登记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同时将相关风险情况通报至相关线办(中心)、站所备案。(7)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及各项应急处置等管理事项工作。23.服务要求3.1人员要求(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甲方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要求总数不少于20人,提供公共安全保障服务和道路秩序维护服务,需配置组长、队长人员岗位;(2)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性格沉稳,遇事冷静,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指挥;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3)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应人员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调配;(4)乙方服务人员需经甲方面试后再上岗;(5)服务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6)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会讲普通话,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7)服务人员执行勤务时,需穿戴统一的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持有工作证件;(8)服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3.2工作要求及其他要求(1)乙方应规范作业。相关人员配证上岗;执勤期内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须遵守行政执法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应的工作要求;(2)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执勤时间不少于12小时;(3)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4)配合做好防汛抗台、抗雪防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得当;(5)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配备应急车辆及5辆巡逻工作车;(6)乙方须保证相关设备、车辆、器材的完好,不得影响正常使用;(7)乙方确保服务响应时间及时;(8)接到责任区域投拆电话和新闻舆论批评,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和及时进行信息反馈;(9)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为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学习、培训;(10)乙方负责提供人员值勤所需的防暑防雨用品、装备(含武装带、手电简、巡逻包等)、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配备统一式样的标志标识3及服装;(11)服务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12)乙方应符合法律法规发放工资,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按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失业金、公积金等;(13)乙方必须注重形象,统一着装,不得打架斗殴,切实做到文明礼貌和有礼有节;(14)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查看、泄露信息;(15)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意外都由乙方全部承担。3.3考核要求乙方每有一次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关工作人员并可每次扣减乙方500-5000元的服务费用:(1)乙方员工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工作纪律,导致甲方被上级通报批评等不良影响的,或其本人被甲方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情况;(2)乙方工作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情况;(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行为;(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时,考勤不真实,出勤未打卡的行为;(6)员工请休假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的行为;(7)服务人员因工作原因辞职,新员工无法及时对接的情况;(8)职员岗位变动、人员异动未按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处)审批的情况;(9)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域或操作平台玩游戏、聚众赌博的行为;(10)工作时间内存在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行为;(11)接到投诉、举报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态度恶劣或服务水平低下的情况;(12)未及时提供服务或接到投诉通知后未及时响应的情况;(13)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14)按规定参加甲方召开的工作例会、考核会、各专项例会等会议的情况;(15)其他违反服务原则性情况或接到群众投诉的情况。一经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服务工作人员,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4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若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三、合同价款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3966000.00),合同价款包括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四、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乙方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即为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陆拾元整(¥39660.00)。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五、预付款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支付预付款。六、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服务费按季支付,采用先服务后支付方式,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支付通过甲方验收考核的实际服务费,支付金额=(年服务费用):4一按合同约定考核标准扣除的金额。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季的服务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注: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及按甲方要求开具的等额发票。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3.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八、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5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九、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转让和分包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2.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依法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完成,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达到40%(含)以上,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二、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三、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合同中止、终止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6担相应的责任。十五、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六、通知和送达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财政部门申报、审查造成的支付时间延误的,不视为甲方违约;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7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P传真号码: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要托代理人:务免联系电话3.3传真号码: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税号:8中标通知书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诸暨市店口镇镇域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10-3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规定采购程序,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陆仟元整(¥3966000.00)。请贵公司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4098号采购单位联系人:赵顾菲,联系电话:18368589307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骞,联系电话:17706757193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