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采购合同公告(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2025)
施秉县2025年度牛大场镇牛大场村、大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施秉县2025年度牛大场镇牛大场村、大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6232025000DS1
四、项目名称: 施秉县2025年度牛大场镇牛大场村、大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 施秉县
联系方式: 18786123095
供应商(乙方): 贵州省君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金山大道78号丽景东庭二区4幢2单元12层1204号
联系方式: 180845135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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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6年02月28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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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牛大场村、大坪村施工合同.pdf
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施秉县2025年度牛大场镇牛大场村、大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发包人: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承包人:贵州省君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4日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贵州省君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施秉县2025年度牛大场镇牛大场村、大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工程地点:施秉县牛大场镇3、工程承包内容:按工程量清单内容。二、承包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发包人要求施工总承包。三、合同总价约为:¥:贰佰壹拾叁万壹仟捌佰元整(¥:2131800.00元)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5日完工日期:2026年05月04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1、工程预付款:承包人进场后,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款,在每次进度支付时按比例扣除,直到末次进度款支付中扣完为止。2、进度款的付款方式:承包人进场1个月内,发包人按承包人报送的进度及照片审核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经监理机构和发包人共同审核并签认后,按审定金额的80%支付,当总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付款。如果经过变更和设计调整,总工程量没有达到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格,按实际完成的总工程量80%支付时暂停付款,如果总工程量超过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格,按合同总价的80%支付时暂停付款。待S工程经上级审批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下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期限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承包方应及中时对工程进行修复直至合格。如承包人不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将组织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发包人用承包人质保金代付,如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大于质保金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经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复核,确认没有质量缺陷,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质保金给承包人。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八、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04日合同订立地点:施秉县自然资源局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贵州省君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住月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820000000006591324邮政编号:邮政编号:556000075年12月4日202年12月日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阿拉伯数字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民法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黔国土资发[2005]1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黔国土资发[2005]136号)、《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合格标准,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日期和套数:无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图转给他人。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项目部组成2、发包人工作2.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并能满足施工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承包人协助配合发包人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制点交验要求:无。(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收到施工图后七天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后甲乙双方协商处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若发生时以补充协议为准。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若发生时以补充协议为准。23、承包人工作3.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竣工验收前一次性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开工后甲乙双方协商。(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现场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完工后料净场地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若发生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无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2、工期延误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由于发包方的原因;(3)发包方签证同意的其他原因;(4)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四、质量与验收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1、合同价款及调整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最终结算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3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该工程增减工程量、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设计缺项增加工程量等需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其工程量,协商其取费标准,未协商一致按贵州省现行五部定额进行结算。(2)工程结算:该工程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2、工程量确认2.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无。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定后按进度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根据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七、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有:o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1.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采用,所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八、工程变更:按通用条款中的相关条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通用条款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1、竣工验收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无。1.2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另行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2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5款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争议解决方式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施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依其规则仲裁;(2)依法向施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工程分包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2、不可抗力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9条执行。3、担保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施秉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合同编号:SBX2025TDZZXM(施)12-06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合同份数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肆份。5、补充条款: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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