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储备承储 蔬菜储备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廊坊市商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Z1310002505902301-2
二、合同名称: 廊坊市2026年度市级蔬菜储备承储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117050010002
四、项目名称: 廊坊市商务局2026年市级蔬菜储备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廊坊市商务局本级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兴北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6-2317159
供应商(乙方):河北兴芦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安县彭村乡彭中村南
联系方式:0316-6119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廊坊市商务局2026年市级蔬菜储备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500吨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
合同金额: 49.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授予乙方的储备期限在市政府不动用储备情况下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6年兴芦集团合同.pdf

26年兴芦集团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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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2026年度市级蔬菜储备承储合同委托方(甲方):廊坊市商务局受托方(乙方):河北兴芦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重要生活物资储备计划的通知》(廊发改服务[2025]45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市场调控能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承担市级蔬菜储备相关事宜订立此合同,双方自愿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所列内容,如有违约承担法律责任。第一条储备期限本合同授予乙方的储备期限在市政府不动用储备情况下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遇动用投放后,如不再补充储备,则所投放部分的储备期限截止到投放之日终止。如补充储备,则通过重新签订合同确定补充部分的储备期限。第二条储备蔬菜品种、数量、补贴费用及质量标准1、蔬菜品种:土豆、洋葱、白菜2、储备数量:共500吨3、补贴费用:49.9万元(肆拾玖万玖仟元整)4、质量标准:-1土豆:每个土豆净重150克以上,无损坏,无腐烂;白菜:每棵净重1.5公斤以上;洋葱:每个洋葱净重150克以上(横径不小于6cm)无腐烂、无冻害;以上商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745-2020)等有关要求及标准。乙方入库完毕后30天内,应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菜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检结果报甲方留存。第三条储备模式市级蔬菜储备为动态储备,其调动权属于廊坊市人民政府,甲方按照市政府指令调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蔬菜储备。在储备期内,乙方在保证承储数量和甲方动用计划的前提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第四条储备补贴资金结算及支付方式乙方按计划完成储备商品入库,经甲方会同本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在2026年6月底前将储备补贴资金(中标金额)的60%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储备期间,乙方应保证储备蔬菜的数量和质量,如乙方储备任务执行良好,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在2026年12月底前将储备—2—补贴资金(中标金额)的40%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提供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开户行:河北固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村支行账号:91605160020110001826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督查乙方做好储备的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入库存储台账、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责令企业返还储备补贴资金。(2)甲方负责协调财政部门,拨付储备补贴费用。(3)按市政府指令,甲方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乙方发出动用储备通知,包括动用时间、数量、投放地点及投放价格,并监督乙方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原则上投放价格参考当时市场上同类商品批发价格。采购资金由同级政府组织安排。(4)动用出库时,甲方先组织到场检查储备蔬菜质量,质量合格方可组织出库。(5)储备补贴已含动用储备产生的装卸费、进场费、廊坊市域内的运费等。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储备蔬菜的采购入库。储备蔬菜采购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3—(2)乙方须确保库房和相关设备维护完好,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查库和保管工作,保证所有储备蔬菜质量完好。储备蔬菜要规则存放,易于清点。(3)乙方保证储备期限内储备蔬菜足额储备,没有甲方通知不得擅自动用。对发生的损耗或即将变质的部分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换,确保储备期内足额储备。(4)乙方须建立储备蔬菜库存台账,清楚记录产地、入储时间、库号和出库时间等,并留存备查。(5)乙方承担动用时的运输、投放责任,政府需动用储备蔬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预通知后积极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在接到书面形式(或传真形式)的动用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出库、装车、启运工作,并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投放价格等要求投放市场。(6)乙方应确保动用时能够出库投放的蔬菜数量与所承担的储备蔬菜数量相等。(7)储备期满,储备蔬菜由乙方负责自行销售,自负盈亏。第六条违约责任1、7方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储备品种、数量、质量,应在一周内补足、调整,甲方有权按实际存储天数扣除不符合约定部分的储备金;在一周内未调整补足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乙方承储差距较大超过30%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次年参与—4—储备任务资格,乙方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动用储备蔬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全额退还储备资金,取消乙方次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3、在政府需要动用储备蔬菜时,乙方因故不能在4小时内启运或不能按要求数量投放市场的,根据投放实际情况,甲方有权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乙方拒不投放蔬菜的或因乙方原因未能投放的,影响市场供应,甲方有权终止储备合同,乙方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取消乙方三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4、乙方投放蔬菜时,蔬菜品种质量应与入库验收时的品种、质量相符,如发现擅自更换蔬菜品种或投放的蔬菜质量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40%款项,取消乙方次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5、乙方未按要求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不清楚,经甲方提出完善意见后,一周内未能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6、乙方由于日常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储备蔬菜腐烂变质,应一周内补充,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周时间内不更换成合格蔬菜,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两周内未能补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5-要求乙方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取消乙方次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7、如果乙方承担的储备蔬菜被检查出不符合国家蔬菜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储备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将不合格蔬菜更换成合格蔬菜,所发生费用由7方自行承担:一周时间内不更换成合格蔬菜,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节扣减补贴总金额3%-5%的违约金;两周内未能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取消乙方次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8、乙方不配合甲方有关检查、管理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7方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并取消乙方次年参与储备任务资格。9、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付,但甲方对本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另有约定的除外。10、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返还储备费用的,应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第七条协议的终止1、7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7方因发生破产、解散、停业、股权变动或储备设施重大故障等各种变故无法继续承担储备任务时,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决定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立即返—6—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费用。3、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立即返还所有已收取储备补贴费用。4、储备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八条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第九条生效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3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际保法人代表或委托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兴北地址: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彭中村南联系电话:0316-2317159联系电话:0316-61196662025年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蔬菜储备承储 蔬菜储备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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