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生活用房 通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广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GSFZ-FW-25004
二、合同名称: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GC-KW-2025-0019
四、项目名称: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
五、合同主体
招标人(甲方):潍坊广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院校街389号半岛工业设计中心4楼08室
联系方式:0536-8108069
中标人(乙方):山东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南首65号(樱南村)
联系方式:0536-88266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监理
合同价:建安工程费竣工结算值的0.96%。
合同工期、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9日
八、合同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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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一3合同编号:GSFZ-FW-2500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委托人:潍坊广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山东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9日第!页共32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潍坊广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山东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潍坊市奎文区:3.工程规模:对奎文区广文、梨园、北海路街道辖区内的31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该项目拟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改造小区内道路、绿化提升:供水、供暖管道:屋面防水: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体育健身设施;停车位:电动车停车棚: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街接的道路:通信、供电等城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6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第2页共32页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侯德平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7016919五、签约酬金1.监理服务中标费率:建安工程费竣工结算值的0.96%,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为【6】%。监理费最终以建安工程费竣工结算值*中标费率进行计算。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第3页共32页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12月9日。2.订立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提份,监理火执贰份。委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定代表人或其授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截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1/05107组织机构代码:91370705165550393Y地址:地址:奎文区虞河路南首6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61041电话:电话:0536-88266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4页共32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第5页共32页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第6页共32页(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第7页共32页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第8页共32页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第9页共32页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第10页共32页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第1页共32页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第12页共32页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第13页共32页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维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第14页共32页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第15页共32页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16页共32页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本合同通用条件1.2.2规定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2.复核开工条件,签署监理意见:3业主召开施工协商会监理派员工加:4.按工程技术要求标准,监督施工质量、进度情况并根据监理范圈督促施工单位展行承包合同: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核查原材料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6.审核工程变更方案,参与新增材料市场询价及出具建议价,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7.招投标文件规定或者约定的其他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建筑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2、该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3、监理规菰及本委托监理合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建设单位同煮则可更换。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第17页共32页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前提交监理规划,每月初提交上月监理月报,分部验收合格提交专项验收报告。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合同终止后10日内由监理人提交书面移交证明。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李刚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Z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协商解决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第18页共32页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按照施工月度形象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不超过已完工程监理费(已完工建安工程费*合同费率)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已完建安工程费*合同费率)的85%,本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结算审定值的97%,余款待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并完成移交后一次性付清(无息)。(2)每次支付前,监理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同本合同通用条件6.1规定。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第19页共32页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L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9.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需同投标文件一致或有合格的人员变更手续)。9.2其他需补充内容9.2.1工期控制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控制,第20页共32页负责协调组织工程节点验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科学合理地提前工期。9.2.2质量控制9.2.1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施工,达到合格工程。9.2.2工程建设环保、扬尘防治专用条款:9.2.2.1工程建设中须严格按照《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实施。建设工程标准: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建筑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及保洁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实行“六不”标准,即“物料存放不裸露、施工作业不扬尘、工程渣土不外溢、大风天气不施工、物料运输不抛撒、车辆上路不带泥”。9.2.2.2监理单位要将环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监理单位对易产生施工工地环保、扬尘污染的工序和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并做好记录:对环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须及时书面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要配合、协调建设单位接受环保、扬尘污染治理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承担工程施工和工地内渣土扬尘污染的连带责任。9.2.2.3在环保、扬尘防治主管部门履行执法检查时,若发现不按规定实施的施工行为、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第一次将对项目监理总监提出警告,第二次,将对项目总监提出严重警告,并下达书面限期整改知书,同时处以5000元-50000元的经济处罚(从监理款中扣除),第三次及以上的依据第二次罚款金额加倍处罚并撤换总监。9.2.3造价控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严格控制非计划性开支。9.2.4违约责任第21页共32页监理在责任期内应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的总数(扣除税金)。业主应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损失。9.2.5其它《监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监理单位需严格遵守,详见附录C。9.3对现场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监理的特点,为加强现场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发挥监理作用,对现场拟招监理企业提出如下要求:9.3.1组织机构健全,监理人员年龄结构合理,能够适应现场工作条件,要求企业针对本项目派驻专门驻地监理组,其中至少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中项目监理机构要求。9.3.2随着项目进展情况,建设单位可要求随时增加监理人员,其余专业监理人员应随项目施工进度陆续配备。9.3.3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关键部位实施旁站式监理。开工日期之前,驻工地监理组必须进驻现场。全体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代理人管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代理人进行考勤,对于表现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更换。监理部组成人员每缺岗1天,监理单位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10000元的违约金:总监连续3次缺岗,招标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9.3.4驻地监理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报的人员并满足配备要求和相应的专业经验和资历,开工后必须到场,如进场后不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人员或达不到招标人对监理人员的资历经验要求,合同自动失效,监理费不予结算,业主将另行选择队伍。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必须经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代理人同意,才能更换同资格的人员。否则,如更换总监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第22页共32页监理单位应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其余人员更换,监理人应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9.3.5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承担现场施工协调、安全管理、进度协调、质量控制的职能,应熟悉现场施工条件、具备丰富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应配备专业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9.3.6不允许监理业务分包或转包。9.3.7施工期间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为标书中所投人员,且必须全部到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经委托人同意,才能更换本单位同资格的人员。否则,如果换总监,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终止合同,没收未结监理费:其余人员更换,监理单位应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总监或其他监理部组成人员每缺岗1天,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10000元的违约金总监连续3次缺岗,委托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有无故缺勤行为的,擅自更改总监及安全人员的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情况轻重予以处理。同时,由委托人将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取消其三年内在委托人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本条为实质性条款)9.3.8项目总监部人员必须每天实名签到,靠驻工地,并将每天签到情况及时报送委托人常驻代表,有无故缺勤行为的,擅自更改项目总监及其它人员的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根据情况轻重予以处理。同时,由委托人将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取消其三年内在委托人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本条为实质性条款)9.3.9监理单位需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等进行100%平行检测,与施工单位检测频率一致。对每批次材料进行试验抽检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在内。9.3.10进场前必须同委托人签订安全监理责任书,并提供安全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签者,所签委托监理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如因监理单位事先未采取措施或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罚款/企业信用分扣除等情况,建设方在对承包方处罚的同时,同时给予监理单第23页共32页位相应处罚。建设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监理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每次5-50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监理人责任给建设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监理人承担。出现安全事故且造成人员死亡的,无限期取消监理人在委托人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本条为实质性条款)。9.3.11监理人为监理单位员工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监理人员工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监理单位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情况,监理人均为第一责任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一切事故责任。9.3.12委托人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付款,监理人也应按时支付员工薪酬、奖金等,监理人拖欠员工薪酬、奖金的,委托人有权从未支付给监理人的合同款中直接向监理人员工支付薪酬、奖金,支付额度如监理人不予确认,则以委托人确认的额度支付,监理人不得提出异议。如给委托人造成影响的,监理人需按拖欠数额的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9.3.13因监理人原因(包括监理人拖欠员工薪酬、奖金等)引起的各种纠纷(包括拨打市长热线及其他投诉电话、围堵委托人办公室、闹事、政府部门上访等),监理人负全部责任,除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外,还需承担经济处罚责任,具体处罚细则如下:出现一次纠纷,罚监理人2万元,并限定监理人在2天内完成清偿清付,化解纠纷,如在2日内没有完成清偿清付,除再次处罚监理人2万元外,由委托人负责清偿清付,以上罚款及清偿清付款由委托人在监理人后期合同款中双倍扣除(非监理人原因除外)。9.3.14因监理人监管不到位导致委托人的楼盘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被曝光,每发生一次,委托人在追究责任单位的同时,监理人也需向委托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第24页共32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1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115进场后3日内2.生活用房115进场后3日内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进场后3日内/2.工程勘察文件1进场后3日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进场后3日内/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进场后3日内/5施工许可文件1进场后3日内/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1L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1//第25页共32页附录C监理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期进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控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考核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三条考核原则:固定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及时反馈的原则:考核成绩与监理服务费挂钩的原则。第四条考核对象:适用于与委托人业主签订合同的监理公司。第五条考核频次:月度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第六条考核内容:监理机构、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会议管理、资料管理、廉洁自律,详见《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绩效考核评分表》。第七条考核组织业主工程项目组具体负责对工程监理公司绩效考核工作。7.1监理公司首先每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每月25日前报送工程项目组,工程项目组在每月27日前审核确认自查报告,同时对监理公司进行考核评分后,将签署评价意见的自查报告和考核结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向公司汇报。7.2工程项目组每月对项目考核情况形成绩效考核工作报告。考核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7.3工程项目组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监理公司进行整改。7.4业主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考核结果支付监理公司服务费。第八条考核流程8.1听取监理公司本月工作汇报。8.2审核有关档案、文件资料,监理公司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3查看考勤记录及对工程现场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测。8.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绩效考核评分表》内容打分。8.5考核结果反馈给监理公司并送至监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8.6工程项目组经理对考核情况总结。第26页共32页第九条考评打分考核得分考核系数考核得分考核系数考核得分考核系数60分及以下0.370分-74分0.686分-90分0.960分-64分0.475分-79分0.791分-95分0.9565分-69分0.580分-85分0.896分-100分1.0第十条当期实付监理公司服务费计发办法:1.当期实付监理公司服务费=合同约定当期应付监理服务费×当期平均绩效考核系数,所扣服务费不再补发。2.考核结果应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诉,双方应就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监理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第27页共32页建设工程监理绩效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被考单位: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得分备注监理机构10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如实配备人员。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总监)和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固定在现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扣10分:未经同意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扣5分;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监理员,每人次扣3分: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照监理规划中所报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每缺一人次扣5分:监理员每缺一人次扣3分:监理公司人员缺勤或脱岗(休班除外),每人次扣2分。查看项目组人员配档表、更换人员申请批复意见、出勤记录及实际到位情况。监理公司须配备日常工程管理所需办公设备、检查工具及相关图集规范等(具体明细详见监理规划),因配备不齐全影响监理工作,每缺一项扣2分。根据投标文件要求查看现场物资配备情况综合管理10*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发生农民工上访、闹事事件,每次扣10分。查看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信访记录或影像资料。认真审核材料计划,监理公司审核后的采购材料计划(施工单位提报)与实际材料用量对比后出现:漏项、错项、数量误差>10%,每次扣5分。对比并确认采购材料计划与实际材料用量。监理公司按时提报周报表,未按要求提报或迟报周报表,每次扣2分查看周报接收记录。认真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下达的相关文件,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查看工程项目组通知单及现场落实情况。监理公司对工程隐蔽验收、工程计量、产品考察、质量安全隐患等关键点,必须有相关影像和书面资料,每缺一项扣2分。查看旁站记录、相关影像资料及现场抽第28页共32页查。安全管理20*应按照工程安监站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施工标准,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者扣20分。依据相关规范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未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及管理措施,扣5分。未编制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的或编制的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的扣5分。查看相关制度。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人、证不符的,扣10分。查看相关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理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留存复印件。未核查或留存复印件,每项扣5分查看相关制度监理公司每周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并有详细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未组织安全检查或无检查记录影像资料,每次扣5分。查看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工,或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而未予以处罚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查看通知书及现场整改情况。质量管理20*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每次扣20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未及时跟进验收扣5分,影像资料未留存扣3分。查看监理机构上报材料对现场不合格材料未发现或未做退场处理,每次扣10分查验材料资料、化验报告。监理公司未按规范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等验收和办理复检手续,每次扣5分。查看验收和复验记录。未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扣3分。查看制度制定情况。分项工程实行样板开路制度,并留有影像资料:未做样板或未验收就进行大面积施工,监理公司未制止每次扣5分。查看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对质监、安监部门下达的质量安全隐患通知,监理公司未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拿出整改措施报主管部门,每次扣5-10分。查看整改落实通知单及现场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公司未发现或未作处理及相应补救措施,每次扣5分。查看项目组检查记录、影像第29页共32页资料。工程开工之前,需提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上报建设单位: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监理人员全过程实施旁站管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未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扣10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旁站监理扣10分,无旁站监理记录扣5分。旁站无留存影像资料每次扣5分。查看监理旁站方案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无监理人员旁站,每次扣3分。未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每次扣2分。查看项目组现场检查记录、相关影像资料、监控记录及不定期抽查记录。监理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做到资料及时且同步,资料滞后或资料后补,每发现一次扣1分。查看监理资料对比施工单位资料。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隐患,且无整改通知书,每发现一处扣3-5分。查看整改通知书及相关影像资料。进度控制10*因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致使未能按照进度计划完成工期目标扣10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项目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确定。*除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外,未按月度计划节点完成工期进度的,每延期一天扣3分:造成总工期延期的,监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进度管理责任,总工期每延期一天,扣5分。项目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确定。施工月进度计划于实际进度计划发生偏差时,监理公司未及时进行进度偏差分析并提出纠偏措施建议的,每次扣5分:监理公司未按照甲方下发的月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核的,每次扣5分查看计划进度对比实际进度。未按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实际进度与计划相差大于5天,而又无纠偏措施或措施未上报工程项目组,每次扣1分。查看计划进度对比实际进度。会议管理5每周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并在会议结束后次日上报会议纪要。未召开扣5分,会议人员不全者,每人次扣1分:无会议纪要扣1分。查看会议纪要、现场签到表及进行不定期抽查。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调度会,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会议或迟到,不参加每次扣2分,迟到每次扣1分查看会议纪要、现场签到表及进行不定第30页共32页期抽查。资料管理15监理公司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每次扣5分。查看档案管理制度。内业资料必须按照监理规范进行整理齐全有序,每缺一项扣1分。内业资料抽查。监理日志未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每项扣2分。查看日志记录情况。每月如实填报监理月报,并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工程项目组,未按要求填报或迟报扣2分。查看项目组文件接收记录及监理月报填写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无管理制度扣5分,无专人管理扣5分。查看文件管理制度。监理规划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并于第一次工地会议之前完成并报送给建设单位。未编制扣5分,每迟报一天扣1分。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监理工作的或监理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3分。查看监理规划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公司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编制每项扣5分,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监理工作的或监理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3分。查看监理实施细则内业资料必须按照监理规范进行整理齐全有序,每缺一项扣1分。监理文件资料应按照《监理规范》7.2.1条要求整理、收集、齐全有序,每缺一项扣3分内业资料抽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如实规范填写监理日志,未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每次扣1分。查看日志记录情况。监理机构每周如实规范填报周报表,并于本周五前报送至甲方项目组,未按规范要求提报、内容严重失实或迟报周报表,每次扣2分查看周报接收记录。监理机构每月如实规范填报监理月报,并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甲方项目组,未按规范要求填报、内容严重失实或迟报扣4分。查看项目组文件接收记录及监理月报填写情况。廉洁自律10监理公司有向参建单位“吃拿卡要”行为,每次扣10分。根据参建单位反映及项目组核实情况。*监理公司有与其他单位串通损公肥私行为,每次扣10分。根据项目组检查核实情况。综合得分第3i页共32页说明:1、当考核项目累计扣分超过该项分值时,该项得分为零。2、月考核系数低于0.7分的,委托人有权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监理公司应于五日内完成整改:连续两个月考核系数低于0.7分的,委托人同时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更换现场不称职监理人员,监理公司应及时更换并负责做好工作衔接:连续三个月考核系数低于0.7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更换项目部或解除合同,并就由此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11第32页共3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生活用房 通讯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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