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TGDC2025-017
二、合同名称: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TGDC2025-017
四、项目名称: 2025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 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9388289350
供应商(乙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联系方式:135411203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信息化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74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74.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水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软件开发合同书.pdf
软件开发合同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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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合同书软件开发合同书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项目的研究开发、投资融资、成果权属、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软件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签约方甲方(委托方):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七楼乙方(开发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连春华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1、委托开发合同☑2、合作开发合同□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2025年12月19日在天水签订。第四条项目名称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发展建设项目第五条实施内容1.主要任务组成部分:(1)“贷款一件事”对接及业务系统融合改造(2)个人身后一件事”对接及业务系统改造融合(3)“灵活就业”及“异地冲还贷”接口及业务系统改造融合4.软件开发目标(包括软件开发指标和参数):具体见附件第六条研究开发计划6.1、总体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完成项目整体工作。6.2阶段进度:第一阶段: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项目的开发及上线运行。第二阶段: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项目终验。第七条保密要求1.保密范围:甲乙双方为完成该项目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任何软件开发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对于来自双方的有关保密信息,双方须同样遵守本规定。2.保密期限:长期。3.保密期内,本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第八条权利保障1.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软件开发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2.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雇用乙方参与本合同履行的员工。第九条软件开发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软件开发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1.著作权归属:合同双方共同拥有该软件开发成果的著作权。2.推广与收益:(1)推广原则:遵循“谁推广谁受益”的原则,即推广方享有推广带来的收益,另一方放弃对此收益的主张权。(2)推广通知与异议期:推广方需在推广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为其提供30天的异议期。(3)保密与限制:在未经书面通知、并未为另一方提供30天异议期的前提下,推广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该软件开发秘密成果及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软件开发诀窍、秘密信息、软件开发资料和文件。3.资料使用与商业利用限制。除本次研发工作需要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本次软件开发服务的相关资料。4.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除需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第十条项目验收软件验收1.件开发成果交付载体:纸质版软件开发资料文档壹套。2.软件开发成果交付时间、地点:时间:甲方组织完成合同项目最终验收后3日内。地点: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产品及服务正式上线交付使用后,合同进入试运行阶段。期间未发生重大质量缺陷,试运行满10个工作日,甲方对软件运行未明确提出异议的,应组织完成合同的项目验收。若试运行期间因重大缺陷影响使用,则试运行时间自缺陷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试运行期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整合、联合调试完毕的,项目验收时间相应顺延。4.项目验收以双方签订的《需求分析说明书》为验收标准,采用现场验收的模式,由甲方组织,乙方及相关软件开发小组参与对项目联合验收,并签署《项目终验报告》。在发生软件开发和需求歧义时,以《需求分析说明书》及合同承诺的要求为准。5.验收问题处理:(1)对于项目终验中发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释和进行改正,对需回溯至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阶段的问题,应重新按设计控制的要求进行。在项目验收阶段发生的重大需求变更,直接影响项目进度时,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解决方案,最终商议结果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在维护阶段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加纪要页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提交。(3)最终验收完成后,系统正式交付给甲方,投入运行,项目由此转入质保期。第十一条质保服务1.质保期:自项目系统终验之日起乙方提供一年质保服务。2.质保服务的内容、方式:1)服务响应及方式:(1)服务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开发支持方式和服务方式包括7×10(每天:8:30-18:30)电话、电子邮件、因特网的软件开发支持服务。(2)针对系统故障报修,乙方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通过电话或网络支持解决故障,倘若不能通过电话或网络解决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指派软件开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3)质保期内无需提供驻场服务。2)质保服务内容:(1)例行操作:乙方依据系统运行要求,对系统做基础日常维护及运行检查,保证系统在标准工作环境下正常运行;(2)故障处理:对于项目缺陷及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在甲方报修后有承诺时间响应,诊断、提供解决方案,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排除。(3)咨询解答:解答项目成果使用或维护中的问题,在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后予以及时解答。(4)其它服务:若因本项目运行环境变化、甲方系统迁移等事项需重新部署系统,乙方在第一时间提供辅助支持与服务,配合甲方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第十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174,5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小写:¥69,80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2)软件系统总体上线运行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软件金额的95%,即支付金额小写:¥959,750.00元(大写:玖拾伍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4)经甲方终验合格并签订终验报告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软件剩余款项小写:¥87,250.00元(大写:捌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软件开票内容: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发展建设项目软件开发费;)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在本合同约定软件的软件生命周期内正常使用本项目成果。4.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场地、网络环境等必需的基础工作条件及开发完成后整合调试的环境。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接口、资料等。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费用。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7.甲方协调主管部门和其他产品供应商配合乙方项目的实施。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合同费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乙方不得在软件中预设后门、时间限制、功能限制或其他限制性代码以限制本合同约定软件产品的正常使用,更不得因本合同约定范围内软件产品功能的正常应用而向甲方收取额外费用。也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系统,因扩展功能而在本系统中的使用,并应提供相关软件开发支持。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乙方保证本项目(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原因,所提交的项目成果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软件开发要求,无法通过项目验收,经甲方书面提醒乙方3次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执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并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非乙方原因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合同对价金额,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4.一方如对违约有异议,应在一周内通知对方,协商确定违约责任。5.本合同违约金总计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是否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另行协商。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第十七条不可抗方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2.协商解决不成,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亢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签字盖章页,此页无正文!)甲方: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乙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208纳税人识别号:12620500438361388P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6818136552住所:住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七楼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电话:(0938)8289350电话:028-65511666开户单位: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单位: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水民主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商鼎国际支行帐号:62001630102050473432帐号:22900201040009347(以上账号前两位22表示开户银行所属省市代码)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产大厦七楼号银海芯座邮编:741000邮编:610063传真:(0938)8289350传真:028-65516111联系人及电话:(0938)8289350联系人及电话:王璐18119308333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日签订时间:20年12月19日附件软件开发目标(包括软件开发指标和参数)序号名称品牌配置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1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字化发展建设项目银海定制开发软件开发及改造:1)“贷款一件事”对接及业务系统融合改造2)个人身后一件事”对接及业务系统改造融合3)灵活就业”及“异地冲还贷”接口及业务系统改造融合1174.5174.5合计:174.5万元(壹佰柒拾肆万伍仟元整)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