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油烟机更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92-FW2025-0138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油烟机更换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92-FW2025-01381
四、项目名称:2024年油烟机更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615272217
供应商(乙方): 镇江爱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0214804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油烟机更换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192-FW2025-01381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家具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345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经开区平昌路135号丁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 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 姚笑寒
联系电话: 1361527221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45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7 10:47
?油烟净化器更换合同(1)_20251225091713.pdf

油烟净化器更换合同甲方(需求方):名称:镇江丁岗镇政府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平昌路135号乙方(供应方):名称:镇江爱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国信宜和8幢2404室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厨房油烟净化器更换工程工程地点:镇江丁岗镇政府工程内容:对甲方食堂的油烟机净化器进行更换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伍拾元整(¥3450),该价格为含税固定总价,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及税费等采购、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第三条价款支付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第四条质量与验收质量标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设备性能参数不低于原厂说明书标准。验收程序: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后2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性能测试。若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义务:提供设备安装场地及水电条件;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乙方义务:,提供全新原厂设备,出具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施工期间遵守安全规范,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交货、安装义务,每拖延一天按货物总价的万分之三赔付甲方,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每拖延一天按货物总价的万分之三赔付乙方。第七条管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通过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其他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烟机更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