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编号:ZYGC2025-ZJLJ090901

一、合同编号

ZYGC2025-ZJLJ090901

二、合同名称

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YGC2025-ZJLJ090901

四、项目名称

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廉江市罗洲街道五一路1号
联系方式:0759-6623107
供应商(乙方): 湛江市立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廉江市新风中路60号二楼之一
联系方式:191266491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项)
2,119,000.00
2,119,000.00

合同金额: 2,119,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壹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8年12月30日
履约地点: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881-2025-06265项目编号:ZYGC2025-ZJUJ090901项目名称: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廉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6606698传真:地址:廉江市五一路1号乙方:湛江市立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9126649180传真:地址:廉江市新风中路60号二楼之一根据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壹拾壹万玖仟元整元(¥2119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将现有的能正常使用的厨房、餐具、桌椅、保洁工具、各种电气、升降机械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托付给乙方使用。按照合同要求,乙方为廉江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南区、东区、智慧城市楼等四大办公区的干部职工提供餐食(含早餐、午餐、晚餐、接待餐、会议餐、加班餐等)。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高质优效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2)对符合甲方要求的项目成果进行确认。(3)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高质优效的服务给甲方。(2)负责进行本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需求。(3)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向甲方提供不正当利益,如违反,甲方将予以曝光,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提请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甲方追究其贿赂责任及连带责任。(4)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止。五、付款方式(1)服务费包含服务人员工资(含社保)、意外保险、培训费、税费等,乙方须提供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材料等依据,并开具正规发票。(2)本服务费月度金额为58861.11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考核结果评级为准),结算周期为每月一结,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根据应收款金额开出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3)结算计算方法须根据供应商考核机制等级的考核结果表评级结算。(3)甲方支付费用需履行财政资金请款审批手续,甲方在乙方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后、在前述约定付款期限内发起请款审批手续的,视为甲方已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相关财政部门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乙方不得以未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实际收取款项为由主张甲方的违约责任。(4)验收要求:根据廉江市政府2026-2028年度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评价表(日常管理)每月考核验收。六、保密(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二)任何一方(“接受方”)对对方(“披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对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接受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三)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胶片、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接受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四)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接受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接受方为履行本合同进行的开发除外);(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披露日期提前30日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年内持续有效。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代表: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1日乙方(盖章):代表:签订日期:2055年12月引日开户名称:湛江市立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6872370000045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廉江环市路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