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基础配套建设 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2025)



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

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87304467172510310679

项目业主: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合同编号:

4406087304467172510310679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服务内容:

为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工程提供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

合同附件

(已压缩)城建合〔2025〕215号 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pdf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2025-12-29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项目设计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城建合(2025)215号建设单位(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承包单位(设计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名称: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合同造价:¥221553.8元(暂定价)(大写:贰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叁元捌角)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4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设计人(乙方):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2.工程地点:荷城街道3.投资估算:约411.89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对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进行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按照财政实际审批的项目总投资结合发包人实际需求进行设计。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配合阶段。(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若承包人不具备编制资质、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及以上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期配合1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整理项目宣传资料等相关的配合服务],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最终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三、工程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1年。四、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承包;2.签约合同价(暂定价)为:大写:贰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叁元捌角(¥221553.8元)。3.付款方式(1)完成初步成果一个月内,支付40%合同价款的设计费;(2)定稿后三个月内,支付40%合同价款的设计费;(3)余下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莫爱斌。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沈晨露。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直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高明区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年1月14日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发包人执正本4份,设计人执正本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合同签署页)发包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盖公章)设计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消外法定代表人(签名):经办人(签名):龙经办人(签名):91610102MA6TTEED6Bg0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6TTEED6B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190号3座10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15813668717电子信箱:363632577aqq.com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文竹支行账户名称: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21616164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0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5项目设计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1.6建设工程批准文件。2.设计依据2.1项目设计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设计任务书、书面设计要求及其它资料;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规定与标准;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5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标准;2.6地方相关审批文件和要求。3.设计内容及要求3.1工程设计承包范围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路线起点接东诚路,由北往南走向,路线终点接南蓬山。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田园区便道、便道平台、护坡、截洪沟、水泵房、山地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按照财政实际审批的项目总投资结合发包人实际需求进行设计。本工程的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6图设计、预算编制(若承包人不具备编制资质、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及以上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整理项目宣传资料等相关的配合服务】,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最终按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3.2设计分段要求3.2.1初步设计阶段(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形成全套初步设计图纸,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成果2套(含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2)完成工程概算,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批,并最终确定总投资计划。(3)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批文,设计人按相关规定提供初步设计成果2套后,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3.2.2施工图阶段(1)按初步设计完成全套施工图深化设计,且必须满足国家及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施工图编制的要求;(2)需严格按发包人书面提供的建安工程费控制价控制施工图设计,如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超过该数额及批准的工程总概算中建安工程费额,设计人应免费调整设计,确保概算控制预算;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计限额(以另行书面通知为准)。提供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纸5套,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3.2.4施工配合阶段7(1)工程开工后,设计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技术配合工作;同时发包人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派驻相关技术人员进驻现场时,设计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书2天内必须派驻相应专业人员。(2)协调施工工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3)协助发包人审查材料样板,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4)负责施工现场指导,并从设计角度进行施工监督;(5)负责处理现场设计变更,并免费提供设计变更图纸;(6)负责需深化细化工程的图纸变更和造价的审核;(7)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资料;(8)按有关规定参加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9)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结算归档视为本阶段工作结束;(10)在招标阶段,设计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积极配合参加相关专业的招标文件讨论和审查工作;(11)设计人必须提供的设计成果和底图(含CAD及PDF电子版图)发包人需加晒图纸时,可以委托设计人加晒,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3.2.5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阶段设计人的设计人员为发包人在工程设备采购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即重要的设备选型需作其性价比选,为发包人设备选型提供依据。3.2.6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及相关配合设计服务。3.2.7参加并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或审查。83.2.8办理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报批手续。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需主动与本项目沿线镇(街道)及政府部门(交通、规划、建设、国土等)沟通,以获取有关信息,并协调各项报批手续,如有相应费用产生,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3设计深度要求:3.3.1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及相关配合设计服务6个阶段,设计人应完成6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并无偿承担各阶段优化设计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查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调整和修改的工作责任。在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审查审批过程中,设计人应与发包人密切配合,充分尊重发包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及时调整补充,达到双方认可的最佳效果。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按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满足规划部门审批的相关设计要求。3.3.2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应按较高标准执行,除非当地相关部门另有规定。若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规范、规程、标准,应进行技术论证。3.3.3所有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设计图纸深度要求及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4.设计收费4.1设计费计算方式9本项目的设计费暂定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叁元捌角)(¥221553.8元)最终合同价以按设计费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基数,按荷办【2022】46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及采购招标代理等服务收费计费参考指引》的通知与城建综合事务中心【2024】5号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直接委托专业服务项目计费办法计算。合同价计费方式:最终价=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财政审核价*98%固定总价承包,已包括设计人完成本合同所有设计及相关工作所发生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税金和费用等,并已包含设计人的企业利润。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实际工作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4.2工程暂定总投资4118985.89元,设计人须按限额进行设计。设计人图纸经审核工程预算不得超过财政审核的概算。如有超出,则设计人必须修改图纸,如因此导致延误出图时间,则按本设计合同10.2条处理。4.3按本合同4.1款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确定的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完成本项目设计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各阶段设计图、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预算及全部基础资料等)及后续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人前期方案设计所需费用。设计方案评审费用包括总平面设计和各单体工程专项评审,且包含评审会资料准备相关费用。(2)工程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项目设计的全部费用;(3)工程的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4)完成工程概算、预算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10(5)后期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费用;(6)提供发包人招标所需的工程说明、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7)编写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8)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报告编制费用;(9)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10)后期采购咨询配合服务和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的费用;(11)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的费用;(12)为完成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负责设计文件的汇总工作,编制说明和汇编总概算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设计的整体性负责,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中。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和规费,都包括在设计费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项目设计期间的相关评审会务费用全部由设计人负责。4.4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设计人已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和企业利润,并已将所有费用和利润列入设计费中。5.设计费付款方式5.1支付方式:(1)完成初步成果一个月内,支付40%合同价款的设计费;(2)定稿后三个月内,支付40%合同价款的设计费;(3)余下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注:项目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申请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设计人收取设计费用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设计人单位名称一致(委托分公司收账的除外),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11的成员单位作为收款单位,发包人按照合同中设计人成员单位提供的账户划拨设计费。5.2支付说明本工程项目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结算付款,设计人理解并已熟知发包人申请财政付款程序,付款期限由设计人提交申请付款资料之日起计算,付款资料包括:付款申请书、发票(财政部门落实支付款项时提交,设计人未交付对应金额发票给发包人的,按财政支付规定是无法发起支付手续的,因此发包人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对此不承担责任,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工程进度表(如有)、结算书(如有)等。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申请付款资料后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资金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如设计人未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申请付款资料,导致发包人无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人自行承担。5.3设计人可委托其下属分公司收取设计费,并开具分公司发票。6.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莫爱斌;职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8289228;通信地址:127.设计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沈晨露;执业资格及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号:20196101115;联系电话:1533919594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8.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8.1.2发包人须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用。8.1.3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法规、标准进行设计。8.1.4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在设计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8.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人停工、窝工、只作工期顺延,不作经济补偿。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工程建设所在地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138.2.2设计人须为设计资料及文件送审和报批提供必须的一切条件,相关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8.2.3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设计成果,设计人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将设计及有关资料(设计图、文书等)制作成光碟交发包人,版权归发包人所有。8.2.4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设计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方规定送审相关设计图纸,并对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修改、调整与补充,设计人应在接到《审查意见书》后5天内将修改意见及相应的修改图纸或设计变更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复审。设计人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负责向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8.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8.2.6本合同中的专业设计内容如设计人需委托其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人应提交该专业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给发包人。设计人本身不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等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将【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等部分的设计工作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且需完成人防工程全部的施工图审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并经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委托分包,设计人对分包方的工作质量负责,并对分包方工作承担全部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支付设计人任何设计费,设计人并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合同价总额的14违约金。9.服务承诺9.1设计人须为本项目设计投入足够的设计人员。根据需要,设计期间设计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驻佛山市,项目设计负责人于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常驻佛山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发包人同意,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以在境外进行短期、专题设计工作,期间派代表出席有关会议。本合同设计人员详见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调整承诺中的项目实施人员,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9.2项目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必须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委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跟进和参加相关协调会议,并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技术指导。以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外付费。9.3对发包人的服务通知,设计人设计(技术)人员或代表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达到现场。9.4配合发包人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而召开的各种会议、监理例会、约谈等工作,发包人若需要,设计人应派项目负责人参会。若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以书面(请假条)取得发包人同意。若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每次罚款1000元。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函件作为扣罚依据。10.违约责任10.1解约责任10.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非因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包括发包人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设计人设计瑕疵导致设15计文件未能通过审批的情形除外)、本合同工程因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终止、暂缓本项目建设等,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费用,如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预付款,设计人须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发包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具体费用结算由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参照本合同关于设计进度和设计费支付进度的相关规定。10.1.2如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予以整改,设计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整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此情形下,发包人无须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并扣罚设计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设计人违约责任。10.1.3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扣罚设计人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另外全额赔偿发包人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但不含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100%的履约保证金10.1.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未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退还已付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预付款按比例退还。10.1.5在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利用设计人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且发包人引用设计人工作成果所形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一切权利。10.2超时交图16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个日历天,扣减人民币1000元;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出图的,每延误1个日历天,扣减人民币1000元;由于上述原因扣减违约金,累计扣减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5%,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另外负全额赔偿责任,扣减和赔偿款项在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以上罚款具体以发包人发出函件作为扣罚依据。10.3设计质量设计人应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负责完善设计相关内容,需完善设计图的应无条件出图直至工程质量处理妥当为止,另应根据设计错误的性质、程度和造成的实际损失按下列方法进行赔偿10.3.1如因设计错误造成发包人实际经济损失(如返工、材料报废等),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两方确认后,设计人须赔偿发包人经济损失,赔偿额根据损失程度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设计费的100%。10.3.2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两方确认,由于设计图纸中出现设计错漏项,而单项变更超过施工中标价的2%或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每次按合同价的2%扣减设计费。10.3.3以上10.3.1和10.3.2款如有发生赔偿,赔偿款项在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并且不在结算时补付已扣除的款项。10.3.4因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设计人承担事故责任的,设计人需按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同时无偿提供善后服务。10.3.5因设计人主要责任造成设计错项或漏项引起的费用变化总额17超过初步设计概算3%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施工图设计预算超过财政审核概算中的建安费10%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10%的设计费;设计变更累计增加费用超过施工合同价10%以上的,由发包人扣除设计人20%的设计费。10.4更换人员要求设计人如更换主要设计人员或工地设计代表须报申发包人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职称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且符合本合同对被替换人员的相关要求,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以每人每次1万元的标准扣减设计费。10.5未能提供设计服务主要设计人员未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书在规定地点设计或工地设计代表未能按工程进度到现场服务的;主要设计人员或工地设计代表随意请假的;上述情况如有发生,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设计人须在3日历天内整改,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以每人每次5000元的标准扣减设计费,并通报建设主管部门。10.6设计人对发包人书面要求参加会议或到场配合解决设计技术相关问题未积极响应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扣除设计人1000元/次的设计费,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函件作为扣罚依据。10.7设计人对已发生的变更不积极配合提供设计变更图纸及估算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扣除设计人1000元/次的设计费,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函件作为扣罚依据。10.8以上提及扣罚金额累计不超过本合同价的30%,否则委托方将有权终止该合同。1811.其他条款约定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及文件份数的,设计方另收工本费。如有采用设计方内部标准图的,设计人应免费提供标准图集。1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将补充协议,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另行支付费用。11.4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了自有或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设计人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被其它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费用等由设计人自行承担。11.5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做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和资料等,设计人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究相关责任。本合同所有设计成果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全部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拥有本合同所有设计成果的所有权,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调整和修改。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设计人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本合同项目设计模型、外观图片,但不得行使和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并不得侵犯发包人和任何第三方的权利,19因设计人进行该等行为而被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双方同意,本合同所有设计成果的专利注册权、商标注册权完全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不得以根据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向国内外申请专利、商标,如擅自申请专利、商标的,该专利权、商标权属发包人所有,同时发包人可追究设计人的违约责任。11.6合同各方之间的全部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文件、通知,均应以中文的书面形式,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12.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后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附件1: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设计人:(全称)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设计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1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设计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设计人义务3.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22责任;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荷城街道富湾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大田园区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为合同签署页)发包人:(盖公章)设计人:(盖公章)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综合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名):有外法定代表人(签名):经办人()李。经办人(签名):23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1方案开始3天前2中标通知书1方案开始3天前注: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发包人可与设计人另行约定资料提交的时间,设计人不得以此拖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设计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完整归还发包人24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件210天初设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时间不纳入设计周期计算内2施工图510天3施工图预算文件510天4有关电子文档(含效果图、CAD设计图、预算书)1--特别约定:A4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发包人指定地。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25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以下表格专业名称请按实际修改)名称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沈晨露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15339195948结构专业负责人1111造价专业负责人1111设计人:(公章)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6泽年5啡长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6TTEED6B(副本)(6-1)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名称计司类型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他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长期法定代表人魏双全一的市日,规到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域乡市容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中心经营范围T7-2506号监理险外),计量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绘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生的理工程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履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登记机关20212408_24年月日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w.gsxt.gov.cn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技报告,附件6: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61134839企业名称:信宇胨规划计有限公司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工专业行业排工之工程计专业a行业工艺工位计专业医市行幼工程Z工程专业行电工品工程计专业工计之国工计Z有效期:生态工程Z下载时间:2023-10-10发证机关:陕面件任房和城乡建设厅202年0月日企业最新信息可通过扫楼二维码查询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配套建设 便道设计及预算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