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维修采购合同公告(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52262425536447146353122025001601

二、合同名称: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GZKHZB2025-029(二次)
四、项目名称: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文笔街道文昌路1号
联系方式:18786414106
供应商(乙方):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八弓镇文昌路3号
联系方式:0855-45291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33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侯祖林执业证书信息:贵2522019202124214

2.合同金额(元):13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采购合同(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供应商: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项目序列号号:P5226242025000EVK001)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2.项目序列号:P5226242025000EVK0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项目内容:1、至诚社区(将军府、寨坝小区):14部电梯维修维护及更换,房屋楼顶防水维修改造2623.45m:2、新穗村(塘边小区):10部电梯维修维护;3、灵山村(永灵小区)6部电梯维修维护。5.项目地点:文笔街道将军府小区、寨坝小区、塘边小区、永灵小区。6.工程承包范围:1、至诚社区(将军府、寨坝小区):14部电梯维修维护及更换,房屋楼顶防水维修改造2623.45m:2、新穗村(塘边小区):10部电梯维修维护;3、灵山村(永灵小区)6部电梯维修维护。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1335000.00元)。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价的60%工程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至合同金额90%。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完成进度款支付后缴纳合同价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一次性全部无息返还。七、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根据《贵州省2016年版定额》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计价,主材价参照《贵州省造价信息2025年同期》黔东南州的主材价格进行计价;若《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黔东南州信息价无同期材料价格,则根据三穗县人民政府同期发布材料价格进行计价;并经审计后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审计结算金额若低于合同价则按照审计报告金额支付,审计结算金额超过合同价则以合同价支付。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25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处三楼办公室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工期供应商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进度计划。经工程师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工程师应当指示供应商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工程师审批。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3.2质量检查采购人有权通过工程师或自行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供应商即可向工程师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采购人进行工程验收。采购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工程师向供应商出具经采购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4.3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4.4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供应商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5条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乙方所提供的质量保修期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要求。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7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8条不可抗力8.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8.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10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1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2.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2.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3条争议的解决13.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3.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3.3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4条违约责任14.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4.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5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供应商: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文笔街道2025年易搬小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二次)(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文件、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13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4发包人:(公三穗县文笔街道办事承包人:(公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章)处章)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或其委托代人:理人:组织机构代组织机构代码: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