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易地新建工程 检测服务 人防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3-JYZB-G2025-0025001
二、合同名称: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检测服务一中专易地新建三期常规检测、服务测评、人防检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3-JYZB-G2025-0025
四、项目名称: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检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暂无

联系方式:18021255531
供应商(乙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108号
联系方式:158503833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 检测服务(常规检测、能效检测、人防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采购要求
联系方式:15850383394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9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9 17:2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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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工程名称: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检测服务(常规检测、能效检测、人防检测)合同编号:25-361委托方(甲方):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受托方(乙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5年12月23日签订地点:昆山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制第1页共12页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示范文本,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所订立的合同。三、当检测报告用作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时,委托方(甲方)须为建设单位。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增加条款或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2页共12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委托方(甲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12320583467172340P住所地:昆山市祖冲之中路1768号法定代表人:陈昌明项目负责人:高炜联系方式:18021255531通讯地址:祖冲之路1768号2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3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320583704057144Q住所地: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崔咏军项目负责人:黄杰联系方式:0512-57779165通讯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108号电话:0512-57779165传真:0512-57779167手机:15850383394电子信箱:ksjc@163.com第3页共12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一检测服务(常规检测、能效检测、人防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一事,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检测机构基本信息检测机构名称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机构资质口综合类专项类(回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回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回钢结构回地基基础回建筑幕墙回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回道路工程口桥梁与地下工程)苏州市住建局当前信用评级口A+级回A级口B级口C级口D级二、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易地新建工程三期项目-检测服务(常规检测、能效检测、人防检测)施工许可证号项目地址前进路南侧、蓬溪路东侧建设单位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监理单位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合建设集团有结构类型施工单位限公司结构类型工程造价3093.8700万元建筑面积46300.77m2工程概况监理见证人员手机号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手机号含多个施工标段的,应分别制表。三、检测内容及价格(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类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回钢结构回地基基础建筑幕墙回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回道路工程回桥梁与地下工程(二)检测内容1.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1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检测项目;1.2检测完成后及时提供检测报告;1.3承担现场检测所发生的水电费;1.4在工程施工阶段以及在业主书面要求下,负责回答业主及业主聘请的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师提出的问题;1.5业主要求的与检测相关的其他事项。2.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建筑材料类2.2能效测评2.3市政土工类2.4室内环境类2.5防水材料检测第5页共12页2.6现场结构检测类2.7水电设备安装类2.8建筑建筑节能类检测2.9小区市政工程2.10人防检测2.11防雷检测2.12淋水蓄水实验注:实际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3.质量要求:本工程实际检测要求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4.检测过程中由于原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复试或加倍试验费用由该项目施工单位承担;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常规材料类检测由委托方及监理方前往检测站见证送检,市政及保温类材料检测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乙方派车至现场取样;现场类检测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中标人根据委托方要求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监理见证检测工作。(三)合同价格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合同签定暂估总价金额为1198123.61元,按照合同签订当年公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江苏省人防工第6页共12页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服务收费信息价》(苏防定字[2014]16号)、《省物价关于规范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06]266号)等现行的收费标准中扣65%。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2.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以项目预算金额为暂定合同金额,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乙方无条件检测需外委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报价+报价*0.1(开票费)按实结算,不再另行打折。四、执行标准1.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2.现行相关检测技术标准;3.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4.设计文件相关要求;5.其他对质量检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有所规定的标准、规范。五、双方的主要义务(一)甲方的主要义务:1.授权姓名:王骏,手机号码:13962627032,为送样和现场检测联络代表,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系检测及工作量确认事宜。当本合同中相关信息及检测项目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2.按照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进行取样、送样、委托和见证,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与乙方协商确定检测依据并在委第7页共12页托单中明确,不得遗漏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现场检测时,检测条件要具备相关规定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协助。4.甲方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等相关资料,并负责协调、联系、接洽相关的检测工作。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乙方检测工作的公正性。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7.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8.甲方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要求,明确项目检测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牵头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并负责后续实施。9.检测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确定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见证人员,并将见证人员的单位、姓名等基本情况书面告知乙方。见证人员变动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检乙方。10.按要求组织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11.//(二)乙方的主要义务: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2.严格按照委托单约定的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等开展检测。甲方未将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列入委托单约定的,乙方需及时提醒,若甲方拒不采纳应保留书面记录。第8页共12页3.除按规定需上报或上传的检测信息外,对甲方的资料信息进行保密。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5.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1日内通知甲方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6.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等7.针对建筑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及//材料,由乙方到甲方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严禁虚假取样和送样。8.//六、检测程序1.由甲方按规定将受检样品(部位)或受检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检测。Hi2.需乙方现场抽样或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024I通知乙方。3.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或乙方现场检测),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单,明确样品或待检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4.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向甲方出具检测结果,并提供一式叁份有效的检测报告。5.检测报告出具后,检测样品若有约定,双方应按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七、履行方式及期限第9页共12页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25年1月23日开始,检测工作结束并结清检测费用,本合同即告终止。八、检测费用支付方式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每年度须向甲方提交该年度检测报告及对应的每份检测报告费用清单,甲方核对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年度检测费用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资料归档后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九、保密要求(一)甲乙双方不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与合同双方有关的或与第三方有关的,以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信息,泄露、披露或传授给任何与本合同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二)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披露或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三)下列信息不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非因一方的过错,另一方披露时已可公开获取的信息;2.一方根据有效的司法、仲裁机构、政府机关及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十、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二)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拒绝后续第10页共12页委托。(三)由于非乙方的原因,甲方停止委托检测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5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已委托检测的全部费用。(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十一、合同解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技术风险导致不能实施检测活动或出具检测报告的;(三)甲方不按约付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乙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迟于7日开展检测工作,经催告后合理时间内仍未履行的,甲方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四)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二、争议解决(一)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第1页共12页会仲裁;2.可由本合同签订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二)本合同项下债权人通过诉讼或仲裁债权时,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查档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等费用。十三、其他(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为双方通知送达合法有效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一经发送前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即视为被送达方收到。(四)当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场取样工作时,合同双方应对取样费用双方的主要义务和检测程序进行补充约定。委托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坏沙vmy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受托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蒙主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108号邮政编码:215337电话:0512-57779165电子邮箱:ksjc@163.com开户银行:昆山建行玉龙分理处账号:32201986443050862454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易地新建工程 检测服务 人防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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