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JZCG-C2025-0526001
二、合同名称: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00-JZCG-C2025-0526
四、项目名称: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4-6层

联系方式:13851617660
供应商(乙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联系方式:185517577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855175774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66800.00元
合同金额:136.6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9 09:3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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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JSZC-320100-JZCG-C2025-0526001项目名称: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5-0526甲方(买方):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乙方(卖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_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南京市统一地名地址建设项目-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1.2标的质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3标的数量(规模):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4履行时间(期限):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5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行方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7合同构成: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的,双方应当按照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履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壹佰叁拾陆万陆仟捌佰_圆(_1366800.00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2本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源代码、系统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本项目开发、试运行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采集、分析、处理产生的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均归采购方所有。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磋商文件接受分包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8.1.1合同签订后,服务团队人员到位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8.1.2本项目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8.1.3本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8.1.4本项目运维服务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总价的10%余款。8.1.5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结论的参考。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磋商文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11.6数据安全与保密责任11.6.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地址等测绘地理信息过程数据及成果数据)承担全面的安全保障责任。因乙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或其内部管理制度)导致任何数据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篡改或滥用等安全事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11.6.2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度,以及安全事件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数据安全事件分为以下三级,并对应相应的违约责任:(1)一般数据泄露事件:指涉及公开数据、可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但经过加工处理后的地址数据等非敏感信息,且泄露范围较小、未对甲方或个人权益造成实质损害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重要数据泄露事件:指涉及房屋户室信息、精确地址信息,或虽未列入核心数据但具有较高工作保密要求的测绘数据遭到泄露,对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此外,在同一考核期内,累计发生【3】次一般数据泄露事件的,视为一次重要数据泄露事件。(3)核心数据泄露事件:指涉及秘密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测绘成果数据遭到泄露,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项目全部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此外,在同一考核期内,累计发生【3】次重要数据泄露事件的,视为一次核心数据泄露事件。11.6.3其他违约责任:(1)本条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数据安全事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为消除影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调查评估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发生核心数据泄露事件,或甲方根据事实情节合理认定数据泄露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中止所有后续工作。同时,甲方保留将本案有关情况移送国家安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1.7乙方须严格履行数据生成质量保障义务,房屋与地址关联匹配错误率超过2%的,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因匹配错误导致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每次事故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公章)乙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崔映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金雪莲联系电话:025-68789585联系电话:025-84767806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地址融合及工具研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