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 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地震局2025)
一、合同编号: Z119
二、合同名称: 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E3700000002001403001
四、项目名称: 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山东省地震局
地 址: 济南市港西路2066号
联系方式:葛老师
供应商(乙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徐老师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701286.99元
合同金额: 11070.12869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pdf
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SDF-2019—0002)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省地震局承包人(全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2.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2066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震函(2025)15号、鲁发改项审(2025)169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1栋、二期1栋。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9498.70m,其中地上7545.05m,地下1953.65m: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14764.42m,其中地上7014.63m,地下7749.79m。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二、工程承包范围:1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验收、保修、移交等。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不低于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争创济南市房屋建筑优质工程。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含税(大写)壹亿壹仟零柒拾万壹仟贰佰捌拾陆元玖角玖分(¥110701286.99元)(含取费后暂列金7652692.47元),其中一期为人民币含税(大写)肆仟零壹拾柒万叁仟叁佰柒拾肆元壹角整(¥40173374.10元),二期为人民币含税(大写)柒仟零伍拾贰万柒仟玖佰壹拾贰元捌角玖分(¥70527912.89元)。不含税(大写)壹亿零壹佰伍拾陆万零捌佰壹拾叁元柒角伍分(¥101560813.75元),其中一期为人民币不含税(大写)叁仟陆佰捌拾伍万陆仟叁佰零陆元伍角壹分(¥36856306.51元),二期为人民币不含税(大写)陆仟肆佰柒拾万肆仟伍佰零柒元贰角肆分(¥64704507.24元)。2其中:(1)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仟陆佰柒拾万肆仟叁佰肆拾捌元伍角贰分(¥86704348.52元),一期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柒拾壹万捌仟柒佰陆拾肆元肆角陆分(¥28718764.46元),二期为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玖拾捌万伍仟伍佰捌拾肆元零陆分(¥57985584.06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肆万肆仟贰佰肆拾陆元整(¥16344246元),一期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捌万伍仟玖佰伍拾叁元整(¥8985953元),二期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伍万捌仟贰佰玖拾叁元整(¥7358293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伍万贰仟陆佰玖拾贰元肆角柒分(¥7652692.47元),一期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陆角肆分(¥2468656.64元),二期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捌万肆仟零叁拾伍元捌角叁分(¥5184035.83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据实结算。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1月日签订。4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合同章)承包人:(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大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2066号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电话:电话:0532-80991501开户银行:建行济南甸柳新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账号:37001618809050021807账号:03379100040009269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通用合同条款”,详见附件12。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最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山东省、济南市有关规定。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争创济南市房屋建筑优质工程。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协议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中标通知书: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7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两期工程经过图审盖章的施工图纸。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竣工图、城建档案馆存档材料、建设工程中所必须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所需材料等满足发包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的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后15个工作且;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及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0个工作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及材料在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知识产权8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因承包人泄露图纸及文件内容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宋文杰、***、王昊然;职务:基建办主任/副主任;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代表并督促承包人履行本合同义务;(2)对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设计变更、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合同价格和工期顺延的审批、签证权;(3)代表发包人确认现场签证;9(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5)参与分部分项、隐敝工程验收,主持工程竣工验收;(6)接受承包人提交的函件、文件;(7)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确认工程结算款。发包人代表签署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书面文件须以下内容齐全才生效:发包人代表签名、签署明确意见、签署日期和加盖发包人公章或项目章。以上内容不齐全的材料对发包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不能作为工程结算或证明其他事项的依据。承包人已经清楚,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代表外,发包人的其他工作人员无权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书面材料,并且不构成表见代理和职务行为。发包人代表无权变更本合同,发包人代表签署的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2监理人监理单位: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金作超;职责范围:履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合同约定职责。2.3跟踪审计审计单位: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常志安;职责范围:履行发包人与审计单位的合同约定职责。102.4设计设计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龙;职责范围:履行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的合同约定职责。2.6勘察勘察单位:山东省鲁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薛俊召;职责范围:履行发包人与勘察单位的合同约定职责。2.5发包人工作:2.2.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七日内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的开工条件;2.2.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场地内所需水、电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2.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必要时承包人应进一步探明,由于承包人原因损坏地下管线,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担;2.2.4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放线前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给承包人;2.2.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提供图纸后7日内会审图纸,并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113.承包人3.1项目经理:姓名:金超;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一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京1112012201324830;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京111201220132483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京建安B(2013)0090759;联系电话:15053245020;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因其他事务必须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监理人、发包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按要求更换。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出勤率未达到80%,且因其他事务必须离开施工现场时未向监理人、发包人请假,单次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1000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30000元的违约金123.2承包人工作:3.2.1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时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3日内提供。3.2.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向发包人提供本周工程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本月工程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以上工作计划要与总施工进度计划相符合。以上计划报表一式三份,承包人签字盖章。如由于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供计划报表而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认可,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3.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及现场施工中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3.2.4向发包人、审计、监理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8间办公用房及办公桌椅、橱柜和冷暖型空调。3.2.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费用承担: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3.2.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济南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济南市扬尘治理红牌工地,不污染施工场地和周围道路,如有污染需及时清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平息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且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3.2.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开工后,承包人应具备维护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秩序的能力,因其13他人员阻挠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②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③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同本工程有关的外协工作,包括协调周边居民及单位、园林绿化、交通、治安、卫生防疫、环保、城管、市容、建委等有关部门,确保本工程施工顺利进展,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发生的费用;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⑤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承包人应自备应急电源,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处理施工现场相关扰民和民扰事件并承担其费用;⑧承包人应封闭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进入非施工区域、干扰发包人正常工作。⑨承包人需为分包人提供现场配合服务并承担总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施工总包服务内容包括:a)负责整体工程的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b)负责给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现有水、电分表接口,其分水电的管线由承包人承担和安装。14c)审核分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实施总包管理。d)监督、指导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总包管理。e)提供现场现有的通道及合理的作业空间。f)向分包人提供进场所需的标高、定位点、控制线等。g)依据整体工程进度适时的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作业面,分项工程完工后负责报验管理、协调、配合及竣工档案整理;h)为分包人提供材料、配件堆放地点;i)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临时设施(为每个分包单位提供办公室)、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二级箱接至各分包施工区域内)及管理等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设备及工程收口收边;j)允许分包人合理使用现场的卫生设施;k)向分包人提供为保障现场安全所需的现有围墙、护网等物品,费用由总包人承担;1)本项目各项分包项目用水用电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接口、计量,费用由承包人同分包方单独结算,不包括在总承包服务费内。⑩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是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竣工资料。承包人违约提供竣工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15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及期限:中标金额的10%,保函、担保或保险等方式任选其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4.工期4.1.暂停施工:如因不可抗力、政策性原因等暂停施工,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开工及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计取索赔费用。4.2工期延误4.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不可抗力因素;(2)政府强制性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每个工程节点延误不得超过15天(非承包人原因除外),若超出上述时间承包人将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天人民币2000元的经济补偿,但是承包人竣工工期必须严格在总施工进度竣工日期前完成,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将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天5000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比计划工期超过60天(含60天,日历日)且承包人又无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走承包人全部人员,同时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本工程合同总价款3%的经济补偿,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承包人不能以任何原因(如工程结算未完等原因)而拒绝或拖延撤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书面通知15日内若工程现场仍有承包人留置的临时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则发包人有权任意处置,对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64.2.2承包人必须管理并配合分包施工方按照分包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分包施工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及影响分包项目的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总包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认可,承包人除按4.2.1条款自愿给予发包人经济补偿外,还要自愿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4.2.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不能通过验收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4.2.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停工、退场,如擅自停工(非政府原因、发包人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每停工一天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2000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连续擅自停工超过7天,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合同总价款3%的经济补偿,并在限期内承包人自动退场。4.2.5承包人已充分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程施工及造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5.分包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需分包时(劳务分包除外),应事前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所有分包队伍的选择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分包。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队伍自行约定。6.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176.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时以承包人中标固定综合单价为准(因暂定部分材料价格的原因导致的综合单价调整除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调差范围:参照鲁建标字(2019)21号文,只调整钢材、砌块、商品混凝土、砂浆、电线电缆。除以上所述范围之外,其他材料、机械费用等建设工程要素价格,从投标报价至工程整体竣工期间一律不作调整。2)调价原则: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材料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开标当月《济南工程造价信息》所标价格为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18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土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子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调价频率:按工程款支付进度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6.1.1投标书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为发包人估算的工程量,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审计单位审定、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对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6.1.2在结算时,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出现承包人投标书中没有列出综合单价的工程细目时,用以下办法解决:(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按照已有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建19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人工费执行报价中的人工费标准,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单价参照承包人报价中单价取定表中的单价,无相应单价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计入。费用按投标费率计取管理费率、利润率,参考当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山东省工程量消耗量定额,不再计取措施费,原清单项目中没有的材料、机械参考市场价格进行组价,材料费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对于新增项目无法进行定额组价的,按照双方共同考察市场价格计入结算,只计取规费、税金,不另行增加其他费用。新增项目时不再计取任何措施费用。除非新增项目增加建筑面积,并且经发包人现场确认并同意;批准的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除非有明确说明,否则均视为价格中已包含脚手架和模板费用,结算时不再计取任何其他措施项目费。新生成的综合单价及计算依据由承包人申报,监理、审计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确认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新增单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提请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按合同争议解决程序确认。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7.1除“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以外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需要双方认定价格的材料,其质量、价格由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结算时按双方认定的价格进入结算;发包人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双方另行协商。7.2承包人自购的材料质量和型号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严禁以次充好。施工原材料进场检测不合格必须退货。出现违规使用,或由于承包人疏忽将本应使用I级钢的结构使用了I级钢等诸如此类现象,或20未经设计、发包人同意私自代换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质量事故隐患,承包人除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另按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本规定的,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人民币10000元/次经济补偿。7.3施工原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在材料进场后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工作,避免由于材料复试日期延误导致施工进度无法保证。若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后发现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材料复试,按每批材料进场一次计,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本规定的,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人民币10000元/次经济补偿,并及时按照要求整改。8.工程变更8.1无论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发包人、监理、审计等签字确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均不能作为变更措施费的依据。8.2设计变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签证须经审计、监理、发包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承包人自行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发包人不予认可。9.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9.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9.1.1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9.1.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周边道路、施工围墙和行人车21辆的绝对安全,上述道路、施工围墙一旦由于施工发生变形、质量损毁以及道路上的行人车辆发生由于施工过程中高空坠物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组织维修和抢救,担负全部维修和抢救费用及平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一旦由此导致工程停工,除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外,按实际停工时间,承包人自愿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的赔偿金。因承包人现场安全管理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承包人除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发包人有权按如下标准扣减款项,轻伤5000元/人、重伤20000元/人、死亡100000元/人。9.1.3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的,必须在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进场施工机械(含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机械,所有进场机械设备的性能必须保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若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后发现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机械、设备配置,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本规定的,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人民币10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并立即按要求进行更换和整改。9.1.4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不得将渣土运输承包给个人或未22获得渣土运输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承包人应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0.支付方式10.1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后14日内,支付给承包人中标金额的2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分6次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给承包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2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查的月进度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每月按形象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同时同比例扣除甲供材(甲供设备)工程款。1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付至中标金额的85%。竣工结算完成后采取以下方式:竣工结算完成后14日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也可以银行保函形式缴存。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即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含专业工程暂估价)为计提基数,按5.33%计取,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70%即3844743.06元(其中一期1406763.0123元,二期2437980.05元)支付给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随进度款扣回。安全文明施工费、总包服务费和优质优价费在进度款中不再支付,结算时据实调整。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形式:中标金额的10%,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资金共管等方式任选其一。10.4工期的提前与延误:执行招标文件。10.5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结算价款或签约合同价(发包人享有选择权)3%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达到质量标准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目标的,发包人应给予结算价款0.93%的优质优价款。10.6发包人向济南市相关行政部门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承包人在整个施工工期内发生不能按时支付劳务工资引发纠纷时,则此笔保证金中被济南市相关行政部门扣除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下次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扣回。10.7发包人对承包人收取的违约金要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承包人拒绝签字,此违约金仍然生效,发包人在拨付进度款时直接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10.8在发包人付款之前:承包人应先开具相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1.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411.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日内。11.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资料齐全并经发包人履行完毕全部内部决策程序后14日内。12.验收和工程试车12.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已经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坑钎探、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地基)、回填土、+0.00结构、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室内装修、外立面装饰、门窗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中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验收部位。12.2竣工验收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向发包人无偿提供5套竣工图和5套竣工资料,如承包人不按时提供,则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延误一天1000元的经济补偿,若承包人连续延误30天后仍然没有按时提供,则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延误一天5000元的经济补偿,直至完成。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根据质监部门和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资料的要求在20日内完成并交付发包人,若承包人在20日内没有按上述要求完成则承包人自愿给子发包人每延误一天人民币1000元的经济补偿,直至完成,若承包人连续延误40日后仍没有交付发包人,则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延误一天人民币5000元的经济补偿,直至完成。2513.2竣工结算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档案资料的同时申报完整的竣工结算书。竣工结算条款的约定执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文)及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按鲁建标字(2021)45号文件规定执行。双方确认结算价款以合同中确定的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为准。14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及责任:14.1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山东省和济南市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所有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若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后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且下发整改通知单后24小时内承包人不及时整改的,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外,按每出现一项计,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1000元/项的经济补偿。14.2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和设计要求,否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除无条件地自愿给予发包人本合同总价款3%的经济补偿外,在限期内自动退场,并承担相关一切损失。14.3若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无条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外,还自愿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经济补偿,并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2614.4承包人在正式开工前3天应做好建筑定位、水准点导测等放线工作,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复测,以保证建筑定位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同时承包人应负责分包队伍进行建筑定位、水准点的提供工作,承包人承担管理不善或工作不到位而承担的连带责任。若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后发现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或者没有负责好分包队伍进行建筑定位、水准点的提供工作,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本规定的,承包人除自愿给予发包人人民币1000元/次的经济补偿外,还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建筑定位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14.5承包人应依据资料存档要求,及时做好各分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分项工程完成7天内以及需要时间延长的各项检测报告在按规范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的出具报告时间后2天内必须报送全部资料,给监理方、发包人各一份,每拖延一天承包人自愿给子发包人500元/天的经济补偿。14.6若承包人所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经鉴定能修复的,在按上述第14.1条承包人给予发包人经济补偿后,且由承包人无条件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标准,若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使用的,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14.7隐蔽工程验收等必须报请监理、发包人:承包人要提前12小时办理本施工工序报验手续,经由监理、发包人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凡未经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一经发现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人民币2000元/次的经济补偿,且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并重新办27理验收手续,直到验收合格。14.8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时(包括安监部门、质监部门的例行检查),发现较严重以上的质量安全问题时,依据书面记录,承包人自愿给予发包人每处人民币10000元的经济补偿,若施工质量发生重大事故时,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自愿按照本合同总价款5%向发包人支付补偿金,且承包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具体撤场等按相应条款执行。15.其他条款15.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按表计量,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分包单位施工的,水电费用按挂表计量,由分包单位自行支付给承包人。15.3发包人(含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的信息、文件传递渠道应保持畅通。对对方送达的文件,应相互及时在接受回执上签字。发包人(含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与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不在时,由其委托人签字接受,如其委托人也不在,则视为违约。双方互告各自的文件接受委托人。各种原因都不应成为拒绝接受文件的理由。发包人文件接受委托人:王纪强、葛秉鑫、吕春帅、房晓亮。承包人文件接受委托人:徐永辉、孔令聪、张世文、王玉阔。15.4涉及到本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有关书面协议或条款,须加盖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否则无效。15.5承包人须将发包人项目列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15.6承包人应详细研究施工图,如发现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28有关问题,须及时向发包人反映。15.7承包人派往现场主要人员须与投标时拟派人员一致,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应经发包人同意。如果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场工作后,须将有关资格证书交市招标办(须将相关押证证明文件提交发包人)或发包人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承包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始终在工地现场管理,不得擅自更换、不得兼职其它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另行设立执行项目经理的情况或同时兼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给予警告,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若仍不整改,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5.8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离开施工现场,要取得发包人的许可,若无正当理由连续12小时不在工地现场并且未向发包人书面请假的,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人民币/次收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直接损失的追加1-3倍违约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若无正当理由且未得到发包人许可,连续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7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15.9在不减员的前提下,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的人员要专业一致、职称一致。否则,视为违约,每次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须重新调换符合要求的人员。15.10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工程例会,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29文明生产等要求协调事宜进行书面和口头汇报,对下周进度、质量提出合理安排与布置,并回答监理、审计、发包人提出的问题。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确因紧要事情无法到会,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请假要求,并委托其它管理人员参加工程例会。如无故缺席例会,每缺席一次,承包人自愿按每人次500元向发包人支付经济补偿。15.11需旁站的工序(按监理的标准执行),无相关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时,一经发现,每人次扣除工程款2000元。超过两次,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15.1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就本工程委托监理公司实施监理。承包人须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若承包人不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收取500元—5000元的违约金。15.13承包人进场后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盘考虑,发包人不因承包人在以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由于洪水、雷电、冰雹等天灾原因造成的损失而办理签证或接受索赔。15.14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首先用来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发包人有权直接将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每发生一次农民工上访事件,承包人将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给发包人。15.15承包人擅自对外分包工程,发包人收取工程合同价款的3%违约金。3015.16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工程的拨款专款专用于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如经发包人调查发现有挤占、挪用情况发生,发包人将收取承包人所挤占、挪用额度每次2倍的违约金(发包人从工程总价款中直接扣除)。共管账户: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以承包人的名义在双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开设专门用于本项目的工程款共管账户。15.17工程竣工交付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由承包人搭建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18本项目执行跟踪审计,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委托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造价与跟踪审计,与审计相关要约详见发包人与审计单位签定的协议,审减效益审计费按预、结算审减值超出报审工程造价5%以外部分的5%计取,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上述费用,则由发包人代扣代缴,并于审计结果确认后14日内付清。15.19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独立绘制竣工图。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相吻合,如发现竣工图与工程实际不符,由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直至符合要求。15.20工程重点和关键部位(支护工程施工方案、土方工程施工方案、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大体积高标号砼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钢结构施工方案、垂直运输方案、砼泵送方案、安全防护体系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等)在施工前20日内编制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待监理、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若承包人延误申31报日期,因此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展,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天承包人给予发包人逾期违约金。15.21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一定深度且科学合理、实际可行。发包人逐月/周/天组织监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对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若承包人没有按照预期的进度实施,发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对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15.22发包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低于规定标准的,责令整改或拆除返工,超标严重的可责令更换项目经理、质检员、技术员并处以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连续三次检查或连续七次检查中有四次出现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自愿地一次性向发包人偿付10万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无条件撤出现场,承包人赔偿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5.23承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如场地及道路硬化、围挡、防护、电缆、配电箱、密目网、效果图等)及施工现场市政设施保护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的中标措施费用中,发包人不再签证。15.24虚报工程量处罚:虚报工程量不予认可;审减超出报审值5%的,发生一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警告,若再次发生,发包人将按照超出部分的比例抵减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比例或对承包人每次收取500元一5000元的违约金。15.25本合同中任一违约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违约条款的执行,由发包人从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5.2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216.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33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附件9:安全生产合同附件10:工程量清单附件11:廉洁承诺书附件1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4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一期)9498.7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440173374.10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二期)14764.4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470527912.8935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无36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省地震局承包人(全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项目及二期(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人承包内容和范围保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7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无偿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38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合同章)承包人:(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2066号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电话:电话:0532-80991501开户银行:建行济南甸柳新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账号:37001618809050021807账号:0337910004000926939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施工图纸3//2025年11月10日王纪强地质勘察报告2//2025年11月10日王纪强40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塔式起重机TC60153国产2021/正常2磅秤50T1国产2018/正常3挖掘机60型3国产2015/正常4.挖掘机220型2国产2015/正常5叉车3T1国产2018正常6渣土车/5国产2018/正常·41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徐永辉总部项目主管中级工程师其他人员孔令聪总部商务负责人助理工程师张世文总部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金超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翟道入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价管理柏媛媛土建预算员助理工程师质量管理宋宝琦质量负责人工程师材料管理王国静材料员助理工程师安全管理刘宗明安全员助理工程师其他人员42附件7:履约担保43附件8:.8-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无无无无无无无44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无无无无无无无45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含税金额(单位:元)1一期地上装饰工程幕墙工程2349253.002一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空调工程3061800.003一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电梯工程1909900.004一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抗震支座155000.005一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室外高低压配电1510000.006二期地上装饰工程幕墙工程2928293.007二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空调工程3310000.008二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电梯工程610000.009二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抗震支架200000.0010二期弱电预留安装工程充电桩310000.00小计:16344246.0046附件9: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全称):山东省地震局承包人(全称):虫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在山东省地震科普公众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47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约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48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及二期施工 逃生避险安全教育中心工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