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
【延续合同】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B包)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XHT-BADL2024000337-B-2025-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合同(B包)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DL2024000337
四、项目名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B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滨海之窗办公楼二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B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50000
合同金额:9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B合同2026.pdf
B合同2026.pdf
深宝住建合字(2025)第(153)号B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2026年度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合同(B包)服务名称:宝安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采购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受托方(乙方):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5甲方(委托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代表人:闫虎合同联系人:吕新磊联系电话:18675531439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邮政编码:518101电话:0755-85901513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丛大永合同联系人:张伟平联系电话:13798239090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五路滨海之窗办公楼二楼邮政编码:518000传真:电话: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银行账号:442015028000525027612/15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ADL2024000337号项目结果,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务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的基本情况1.1服务事项宝安区2026年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1.2服务内容1.2.1对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中的新建、设计变更和装修工程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系统”的随机派单情况开展项目技术审查。1.2.2提交审查项目的建筑、给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技术审查记录,并出具技术审查报告或技术审查意见书,并对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书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1.2.3协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业务咨询工作1.2.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技术审查档案移交工作1.2.5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结算及审计等相关工作。1.2.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技术审查相关工作。3/15第二条服务事项工作要求21用方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系统”业务申报情况随机派单,乙方配合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027方要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相关要求加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开发的审批平台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并指定项目负贡人和技术负责人。23服务期间7方接受甲方对技术审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3次及以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省、市消防设计疑难解析寺政第指导文件)情况的或被投诉经查实存在廉政违规行为的,中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247方提交工作成果后,需要对其工作成果的内容给予汇报及解释说明,直到甲方确认为止。257方应遵守“回避原则”,避免廉政风险,如存在与项目单位等利益第方有业务合作等情况的,应及时报告甲方。267方履约评价良好,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米购理斩定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照采购申请审批程序获得回意后,中万可以与乙方续签合同。第三条合同价款31A同价定为含税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004/15元)。3.2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价格,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额已涵盖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费用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各项管理费、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津贴、加班费、服务项目运作费、活动差旅费、税金、风险金、利润、办公用品费用等本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按单价收费标准×乙方中标折扣率96%作为结算单价(其中:新建工程=0.48×96%=0.4608元平方米,设计变更和装修工程=0.3×96%=0.288元平方米),并按双方核定的审查面积×结算单价来计算和支付服务费用。3.4按实际结算费用超过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时,以暂定合同总价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完成后,乙方需继续完成剩余2026年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3.5当实际结算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时,以实际结算费用进行结算。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4.1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五条服务成果提交5/155.1乙方接到甲方的业务分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汇总各专业技术审查意见以技术审查意见记录表形式提交甲方。5.2项目完成审查之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各专业审查意见、技术审查报告等移交甲方进行档案管理存档。5.37方每月5日前应向甲方汇报上月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开展情况。第六条责责任约定6.1甲方责任6.1.1甲方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业务申报情况随机派单确定审查项目并指定安排专人做好项目分工。6.1.2甲方安排项目主审人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做好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对接,并与协审人、技术复核人对项目进行复审。6.1.3服务期间甲方指派吕新磊(联系电话:18675531439)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6.2乙方责任6.2.1乙方自备用于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需要的电脑、打印设备、审图软件、工具书籍和车辆等。6.2.2乙方指定黎云琪(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428779577为项目负责人,王瑛(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510991646)为技术负责人,服务期限内不能随意更换,项6/15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把好技术审核质量关,并做好签字手续。6.2.3乙方配备的审核团队,必须配备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审查人员,协助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6.2.4乙方指派李奕(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5920022890)、朱齐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7704027990)、饶曦(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926574850)、郑迪心(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5813898536)作为技术代表进驻甲方指定地方办公。乙方指定的派驻人员必须具备建筑学或建筑设计专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乙方派驻进驻人员必须属于乙方在职合同制员工,不得使用挂靠人员。乙方应提供派驻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乙方公章)给甲方存档管理。6.2.5乙方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及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派驻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变更报备。6.2.6乙方应根据项目申报的申请材料、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专篇)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各专业审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关,并做好签字手续。6.2.7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对项目团队人员的廉洁自律培训,并签订《廉政协议书》,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及时改进项目措施,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服务事项无条件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审查审计工作。7/156.2.8乙方应对审核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教育,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与项目单位及利益第三方进行对接,并且签订《保密协议书》,对审查期间接触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审查期间出现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泄密责任。第七条服务费用支付7.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款项支付均通过本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乙方开具的结算单和发票为本合同下的法定结算凭证。7.2支付方式及步骤7.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履行服务内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作为消防设计审查服务预付费用。7.2.2乙方完成预付费用的工作量之前,甲方不支付审查服务费用,审查服务费用在预付费用中抵扣。本项目按季度结算并付款,以实际服务项目面积进行结算,季度结算金额首先从预付服务费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中抵扣,超出预付服务费的部分据实结算支付。72.3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完成工作量以双方确认核定的审查面积为准,并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项目台账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7.2.4季度结算需申请费用支付的,乙方应提前1~3天提交等额、合8/15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收到款项后应提供收款证明。7.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明确知悉甲方资金的拨付有赖于政府财政部门的审批、付款以及甲方的财政支付制度及程序。乙方同意,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原因导致交付资金支付迟延、或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信息有误等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如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应继续不中断的履行本合同义务。第八条保密条款8.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书》要求,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甲方及被审查项目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8.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获悉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合同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披露的除外。8.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获取或者接触到的全部服务项目资料、信息以及被审查项目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相关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8.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9/15第九条合同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9.2乙方承诺履行招标投标文件、招标服务方案及合同所列明服务内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7方须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9.37方转包、分包本合同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9.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成果或者完成相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服务费用的0.5%,延误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审查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通过邮寄方式交付工作成果的,工作成果的损毁、灭失、遗失、延误风险由乙方负担。9.57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技术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同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技术审查意见擅自提供给项目申报单位、设计单位等任何第三方。如存在提供不实、内容虚假或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省、市消防设计疑难解析等政策指导文件)的技术审查报告或自行对外提供审查意见的,除由乙方依法自行相应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审查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10/159.6甲方对乙方递交的审查结果开展抽查,经抽查后,若发现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省、市消防设计疑难解析等政策指导文件)情况的,第一次发现约谈整改,第二次发现季度考核判定为不合格,第三次发现取消委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通报勘察设计行业监管部门,同时按上述第9.5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泄露项目资料信息或项目相关单位商业秘密信息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信息泄露给项目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9.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项目或相关方任何形式的利益(红包、礼品等)或者违反《廉政协议书》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向全市建设工程领域通报,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9.9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10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经济损失,乙方应及时缴纳,甲方也有权在任何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经济损失,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缴纳完毕。9.11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用、鉴定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11/15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条合同变更10.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到书面通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0.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与终止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1.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11.1.2乙方转包、分包本合同服务项目的。11.1.3乙方出现2次无正当理由逾期的。11.14甲方对乙方递交的审查结果开展抽查,经抽查后,发现3次及以上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省、市消防设计疑难解析等政策指导文件)的情况。11.1.5甲方发现乙方存在经投诉查实的廉洁问题的。12/1511.1.6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及工作纪律。11.1.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11.2.2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11.3因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1.4除本合同约定外,如未出现合同解除、不可抗力情形,本合同至履行期届满时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2.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依法选择如下第2种方式解决:口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立即生效。13/1513.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需要修订文件、补充文件,或任何附件的,均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共3份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1《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服务实施细则》13.3.2《廉政协议书》13.3.3《保密协议书》(以下无正文)14/15(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2025年12月29日2025年22月29日15/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