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231001]SQRZB[CS]20250001

二、合同名称: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31001]SQRZB[CS]20250001

四、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景福街146号
联系方式:13946351092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星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一条路123号
联系方式:135145905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1(项)
¥498,500.00
¥498,500.00
【无】

合同金额: 498,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6b0b6e72e7654fc38724f14bb724adf6.pdf
20251229廉租房委托服务合同.pdf
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采购计划号:牡政采计划[2025]02391供应商(乙方):牡丹江星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1001]SQRZB[CS]20250001签订地点:线上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231001]SQRZB[CS]2025000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项目1期: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1498500498500.0000合计¥498500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代收代缴廉租房(保障房)租赁房费(精神类、重病重残上门收费);2、办理进户手续;3、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4、档案台账基础信息管理;5、腾退房屋查验;6、对腾退房源空置期拖欠供热核实并代缴;并以半年度为单位逐户核实水费、电费、燃气费是否欠缴。7、廉租房日常巡查及维修、维护工作;7.1负责廉租房专有面积内的日常小修、维护养护工作。乙方应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7.2对于单项维修超过200元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大中修预算;由甲方审核同意拨付维修资金后予以维修。遇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突发事件,在口头汇报后及时抢险,并保存相关佐证材料。事后每季度末报甲方申请拨付垫付维修资金。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政府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498500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四期5、结算方式: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进度款年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须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24625.00元)。支付时间:每季5日之前支付。12462552026-01-05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2进度年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须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24625.00元)。支付时间:每季5日之前支付。1246252026-04-053进度年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须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24625.00元)。支付时间:每季5日之前支付。1246252026-07-054进度年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须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24625.00元)。支付时间:每季5日之前支付。1246252026-10-05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1、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内容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甲方的合理要求。2、督促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当期服务费。3、负责聘请第三方或组成专家评审专班,对乙方服务质效、经费支出、收缴费用进行评价,为下一年度确定服务管理目标奠定基础工作。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每年至少完成两次(半年一次)全覆盖的承租户入户查验工作(查验内容另行约定),并对乙方负责的腾退房屋查验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1、对不在服务内容中额外增加的服务有权申请追加相应的服务费。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按时足额向市财政部门上缴租金。廉租房租金收缴率不能低于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1%服务费,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服务费增加0.5%服务费。每半年末上报拖欠租金明细及原因,非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拖欠,拖欠率相应核减。3、每季拨款前乙方需向甲方申报房屋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空置房源数量情况,逾期未报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违反规定自行占有和使用已腾退的空置房,避免出现因房屋空置无法后续分配的情况。4、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的承租户应及时反馈甲方,并配合甲方妥善处置。5、负责将管理服务的所有承租户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台账管理,必须每半年更新一次,无条件协助甲方查询相关承租户详细资料。全部承担由于未更新导致的租户直接退房而产生的拖欠费用损失。6、对参与服务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工作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绩效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7、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报送甲方。由于乙方入户查验工作不到位相应引发的欠缴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凡承租户超过一年欠费未及时发现、未及时报告、未妥善处置,而相应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主动接受甲方组织的第三方或专家评审专班的服务质效、经费支出、收缴费用。9、及时受理、发现承租户反映的房源维修事项,高效完成房源应急维修、抢修事项,主动做好承租户信访稳定工作。。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无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第2页-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3、无。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第3页-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9日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9日签订地点:线上签订地点:线上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景福街146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一条路123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姚威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隋莉莉委托代理人:姜巍委托代理人:宋英电话:13946351092电话:13514590517电子邮箱:mdjzffwzx@163.com电子邮箱:1300438439@qq.com开户银行:建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富强支行账号:23001705151050509790账号:23040120000000575账号名称: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账号名称:牡丹江星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7000邮政编码:157000-第4页-廉租房委托服务合同甲方(采购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乙方(供应商):牡丹江星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委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公共租赁周转房运营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本合同采购的服务所需资金来源构成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二、廉租房基本情况1、项目位置覆盖全市四个城区,63个住宅小区项目中。2、房屋基本信息:截止签订合同时5138户,建筑面积约26.12万m(具体面积详见明细表)三、委托服务内容1、代收代缴廉租房(保障房)租赁房费(精神类、重病重残上门收费);2、办理进户手续;3、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4、档案台账基础信息管理;5、腾退房屋查验;6、对腾退房源空置期拖欠供热核实并代缴;并以半年度为单位逐户核实水费、电费、燃气费是否欠缴。7、廉租房日常巡查及维修、维护工作;7.1负责廉租房专有面积内的日常小修、维护养护工作。乙方应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7.2对于单项维修超过200元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报大中修预算;由甲方审核同意拨付维修资金后予以维修。遇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突发事件,经口头汇报后及时抢险,并保存相关佐证材料。事后每季度末报甲方申请拨付垫付维修资金。)0四、合同价款大写:肆拾玖万捌千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498,500.00元人民币五、委托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甲方视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六、委托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1、标的额:年服务费肆拾玖万捌千伍佰元整(小写:498,500.00元)2、支付方式:甲方原则上按季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24,625.00元)3、支付时间:每季初5日之前支付(具体以市财政局资金到位时间为准)七、房屋的交付与收回1、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保证受托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证据表明受托房屋的设施、oC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于房屋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2、委托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委托合同,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交还甲方。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内容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甲方的合理要求。2、督促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当期服务费。3、负责聘请第三方或组成专家评审专班,对乙方服务质效、经费支出、收缴费用进行评价,为下一年度确定服务管理目标奠定基础工作。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每年至少完成两次(半年一次)全覆盖的承租户入户查验工作(查验内容另行约定),并对乙方负责的腾退房屋查验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不在服务内容中额外增加的服务有权申请追加相应的服务费。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按时足额向市财政部门上缴租金。廉租房租金收缴率不能低于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1%服务费,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服务费增加0.5%服务费。每半年末上报拖欠租金明细及原因,非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拖欠,拖欠率相应核减。3、每季拨款前乙方需向甲方申报房屋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空置房源数量情况,逾期未报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违反规定自行占有和使用已腾退的空置房,避免出现因房屋空置无法后续分配的情况。4、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的承租户应及时反馈甲方,并配合甲方妥善处置。5、负责将管理服务的所有承租户信息建立电子和纸质台账管理,必须每半年更新一次,无条件协助甲方查询相关承租户详细资料。全部承担由于未更新导致的租户直接退房而产生的拖欠费用损失。6、对参与服务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工作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内部绩效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7、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报送甲方。由于乙方入户查验工作不到位相应引发的欠缴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凡承租户超过一年欠费未及时发现、未及时报告、未妥善处置,而相应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主动接受甲方组织的第三方或专家评审专班的服务质效、经费支出、收缴费用。9、及时受理、发现承租户反映的房源维修事项,高效完成房源应急维修、抢修事项,主动做好承租户信访稳定工作。十、违约责任1、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3、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3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利追缴拖欠服务费并要求逾期违约金。4、乙方不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经甲方提示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未及时与承租户签订新版廉租房租赁合同而引发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十一、免责条件1、委托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因隐蔽工程如上下水、暖气地热等突发爆裂引起承租户及相临房屋遭受损失的,由乙方形成书面材料后,费用单独申请,不在服务标的额内承担。2、如服务范围廉租房户数发生改变时,增加或减少户数在合同委托范围的±10%以内,服务费用不发生改变,增加或减少户数超出±10%以上,双方另行约定。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各一份。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日期:20年1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住房维修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牡丹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