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年检维护 七氟丙烷年检维护 灭火器年间维护采购合同公告(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75408052920251402
二、合同名称: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年检维护、七氟丙烷年检维护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992025CCS00215
四、项目名称: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年检维护、七氟丙烷年检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联系方式:0354-2660833
供应商(乙方):华信智能(山西)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龙湖大街880号1幢2单元14层1401-13室
联系方式:189035405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灭火器年检维护 数量:1.00 单价(元):1097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总建筑面积574605.90㎡,所覆盖灭火器(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约5300具。对其进行年检维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服务要求: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总建筑面积574605.90㎡,所覆盖灭火器(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约5300具。对其进行年检维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1097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年检维护、七氟丙烷年检维护合同(11N75408052920251402).pdf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年检维护、七氟丙烷年检维护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75408052920251402甲方(采购人):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大街919号乙方(成交人):华信智能(山西)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晓瑞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18903540551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龙湖大街880号1幢2单元14层1401-13室鉴于2025年12月15日在山西中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的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灭火器年检维护、七氟丙烷年检维护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1407992025CCS00215(SXZTFW2025-035)中成交,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及价款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形式服务地点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灭火器年间维护技术服务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71109780合计人民币(含增值税):小写:10978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玖仟柒佰捌拾元整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1个月。自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止。第三条服务要求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完成灭火器年检维护工作。2、乙方应自备用以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及易损件。3、乙方负责在灭火器年检维护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如因施工、运输、安装等过程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4、乙方应确保灭火器年检维护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合同内容。2.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项目款一次性打入乙方账户。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验收方法1.灭火器年检维护完成送达甲方,由甲方对灭火器进行初步验收,乙方应将清单以及质量检验合格证、相关产品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等一并提交甲方。2、乙方对灭火器年检维护完毕,并达到甲方要求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乙方代表、甲方代表)进行最终验收,若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在三日内整改完成,并再次通知甲方验收,由此造成的迟延履行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于验收后/日内对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以保证甲方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4.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约定的明细不一致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不予更换,甲方有权拒绝移交。如因此导致服务逾期的,乙方还应承担服务逾期的违约责任。5.甲方在测试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质量有问题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退货或更换,未在该期间退货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第八条质保条款1.质保期自灭火器年检维护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若同一问题经两次维修仍未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若因财政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以书面形式重新确定支付时间。5、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战争、疫情及政府基于此采取的管控措施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涉及纠纷之全部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项目)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2、本合同附件(若有)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共同确认:合同签署部分记载之法人、代表人联系信息为邮寄送达、电子邮件送达、手机短信送达的被送达人,适用于交易联系及各个司法程序阶段。郝院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甲方:(盖章)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乙方:(盖章)华信智能(山西)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大街919号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龙湖大街880号1幢2单元14层1401-13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代表: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中锦纶路支行开户银行:山西左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账号:140455840922账号:352161280001983881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灭火器年检维护 七氟丙烷年检维护 灭火器年间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