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合同公告(筠连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5272025000055-1

二、合同名称:筠连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272025000055

四、项目名称:筠连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筠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筠连镇公园路98号
联系方式:3898189
供应商(乙方):四川通曜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白塔街21号
联系方式:1522281930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加厚高强度地膜
60(吨)
¥10,500.00
¥630,000.00
10公斤/卷(不含筒芯)

合同金额: 6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筠连县各乡镇,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地膜采购合同.pdf
筠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

筠连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5272025000055-1采购人(甲方):筠连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通曜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筠连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第1页-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筠连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152720250000551.3.采购计划编号:51152725210200001344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加厚高强度地膜10,50060630,000吨祥元10公斤/卷(不含筒芯)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元整(¥630,000.00)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到货时距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生产的全新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货物必须符合GB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标准要求,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第2页-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2.4.其他要求无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630,000.00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元。)其他情况说明:无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630,000.002026-02-05四川通曜贸易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成货物配送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货款。否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履约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01月31日4.2履约地点:四川省筠连县各乡镇,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4.3分期履行要求:无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乙方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质量验收:甲方组织抽样送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数量验收:由收货单位人员进行数量验收;(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交【、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第3页-(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更换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5)如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4.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争议解决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第4页-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31,500.0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保函(保险)本合同生效前,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向甲方提交乙方履约保函。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5页-11.6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6页-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李老师住所筠连镇公园路98号开户银行农行淀水路分行银行账号22486601040008813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荣茂旭住所井研县研城镇白塔街21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研城北分理处银行账号22375501040000683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加厚高强度地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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