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备 大锅灶 炒菜锅 蒸饭柜 冷冻四门冰箱 冷藏四门冰箱 餐具消毒柜 餐桶消毒架 不锈钢操作台采购合同公告(蕲春县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食堂设备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蕲春县教育局本级
2、地址: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
3、联系方式:18071807881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88号酒店用品城F2-5023
6、联系方式:175086761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采购食堂设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个
4、主要标的单价:273790元
5、合同金额:27.37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3日;履约地点:三小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144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食堂设备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甲方(采购人):蕲春县教育局乙方(成交供应商):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4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要素:1、卖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以下货物: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大锅灶武汉亲兄弟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厨豪莱1100*1000*800mm台1310031002炒菜锅紫金县飞翔铁锅铸造厂飞翔90#口51809003货架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1500*50*1800mm个1275090004蒸饭柜山东华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华丰特24盘台1255025505冷冻四门冰箱山东王牌商业厨具有限公司王牌1950*700*1250mm台1310031006冷藏四门冰箱山东王牌商业厨具有限公司王牌1950*700*1250mm台1310031007餐具消毒柜山东美时电器有限公司美时1900*800*1200mm台3320096008餐桶消毒架山东美时电器有限公司美时三层架220V/9头台2420084009不锈钢操作台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1800*800*800mm个6750450010汤桶(电)佛山市施美康商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鼎盛70#/HD-70个11860186011稀饭柜佛山市施美康商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鼎盛1200*1000*700mm个12800280012售饭保温台山东华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华丰特五格/1/1格台51550775013和面机济南鑫科悦炊事机械有限公司鑫科悦HWT100台16500650014切肉机济南鑫科悦炊事机械有限公司鑫科悦BJQ-22台12850285015洗菜池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1600*600*750mm组3850255016餐桶清洗池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1500*600*750mm组2750150017洗手池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500*500*800mm个4650260018员工更衣柜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1800*900*400mm组31550465019风幕机佛山市晶钻风科技有限公司晶钻风FM-125-18台6580348020紫外线灯连云港尚琪光电科技宝视达ZW30S25W个105555020紫外线灯有限公司宝视达ZW30S25W个105555021电饼档北京东方新奥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玉田分公司东方新奥YCD-45A台21450290022不锈钢餐桌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6位一体可折叠套1505207800023学生洗碗池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太定制定做米304651395024电扇(吊、璧)佛山市三水日彩电器有限公司日彩60#台602201320025洗碗机鑫威顺(滨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威顺FXW5000/5200*860*1850mm套1450004500026餐盘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诺邦不锈钢制品厂诺邦五格个200013.22640027餐碗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诺邦不锈钢制品厂诺邦16cm个20006.513000合计价(元)273790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柒佰玖拾元整(¥273790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交付4、交付地点:蕲春县第三实验小学夏漕校区学生食堂5、交付状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或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根据货物性质选用)6、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年7、付款方式: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1)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货款的40%(¥:109516元),作为该项目的预付款。(2)全部货物按要求送达指定学校并提供校方验收证明及安装调试合格确认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60%(¥:164274元)。(3)乙方如满足政府采购约定的支付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付款信息:(账户:湖北省安太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711170104000946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五洲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420116MACGHP071W;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8履约保证金:无大道88号酒店用品城F2-5023;联系人:贯英杰;联系电话:17771799936)9、其它:无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成交通知书4.卖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6.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三、合同条款:1.质量标准和要求1.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之有关规定。1.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1.4卖方所售标的物还需提供合格证明和第三方检测证明。2.权利瑕疵担保2.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买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2.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3.包装要求3.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01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3.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4.验收4.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2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该等验收所需时间不受前述验收期间约定的限制;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伴随服务5.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5.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首次使用耗材及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6.质量保证1166.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6.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6.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7.补救措施和索赔7.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7.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退回差价。(3)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卖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7.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8.履约延误8.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8.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9.误期赔偿9.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01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0.不可抗力10.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T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百其他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履约保证金11.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1.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买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1.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2.争端的解决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友好协商不成的,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口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买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买方针对卖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4.破产终止合同314.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转让和分包15.1卖方应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6.2本合同一式4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2份。16.3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文书、信息的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17.合同附件17.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7.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8.合同修改18.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四、合同附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杨海波2025年10月24日20年10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设备 大锅灶 炒菜锅 蒸饭柜 冷冻四门冰箱 冷藏四门冰箱 餐具消毒柜 餐桶消毒架 不锈钢操作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