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执法套件 随身摄录仪 掌上热敏终端采购合同公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25)
一、合同编号: CCJZ-S25-XX001
二、合同名称: 产品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HF25-0829/01
四、项目名称: 移动执法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第三研究所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
联系方式:021-68699786
供应商(乙方):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
联系方式:13524082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移动执法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LNE7514、P8100等
主要标的数量:206
主要标的单价:5673.00
合同金额: 116.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内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CCJZ-S25-XX001.pdf
CCJZ-S25-XX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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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合同编号:CCJZ-S25-XX001三所项目编号:S25-JZK-001至S25-JZK-016产品采购合同***第三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善忠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新容买、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为确保本合同项下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产品(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第一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便携式执法套件-工具包乐尚LNE7514个2128058802便携式执法套件一掌上执法台优**P8100台21100002100003便携式执法套件一随身摄录仪警威DSJ-JW6W2A1台214640974404便携式执法套件一掌上热敏终端优**K419台212600546005随身摄录仪警威DSJ-JW6W2A1台16746407748806掌上热敏终端优**K419台10260026000合计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168,8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履行地:上海市徐汇区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锂电池质保期为3个月,其他硬件质保期均为1年。乙方账户信息:户名:[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MA1H97BU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怒江路支行];银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楼101室];账号:[3105017738000000069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王悦];联系方式:[021-68699786]。乙方:联系人:[欧阳梓林];联系方式:[13524082228]。备注:1、合同总价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说明书、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保险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2、配套提供:对应数量掌上执法台外壳保护套和掌上热敏终端挂绳以及40组备用电池。二、质保期及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终止。三、支付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点为13%)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交付全部产品部署完毕,设备运行正-3-常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合同总价,即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1,168,800.0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发货、运输与包装(一)货物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包装,在发货前24小时联系甲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因乙方未履行先通知义务造成产品不能及时进场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过程中运输人员、其他人员受到的人身损害以及标的产品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自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甲方。(三)乙方应根据标的产品及相关资料、材料、文件适宜的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安装操作。如果因为乙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及相关资料、材料、文件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或者相关资料、材料、文件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二、验收(一)乙方交付的货物以及提供的相关服务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二)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全部、部分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或者重新提供相关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三)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产品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结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标准,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重新提供相关服务等索赔要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五)甲方对产品的初步验收仅针对产品数量、表面外观等明显瑕疵,产品内部瑕疵、缺陷、质量问题在初步验收时无法查验的,甲方有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后提出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5-三、保修(一)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如与国家、行业、地方关于本合同标的产品的质保期限不同的,则以较长的质保期限为准。(二)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性能及其相关服务的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或者全部、部分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其他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三)乙方应积极提供与本合同标的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与本合同标的产品相关的安装、施工或使用说明等技术资料;2、根据甲方需要,免费培训甲方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标的产品安装或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协助甲方对标的产品安装或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代替乙方履行售后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应当确保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安全,妥善设置安全提醒标志,采取安全保障措施。-6-四、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无缺陷、性能良好且符合数量等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的全新产品,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最终提交的有关于使用该产品以及服务的相关数据、资料、材料、文件等信息真实、准确。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以及提供的相关服务能够使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得以实现。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以及附件的有关数量与质量相关约定,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之内补充发货或者重新发货。4、甲方需要依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对标的产品进行验收,通过以后及时在乙方提供的验收单上进行签字确认。6、甲方要求乙方供货时,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通知。7、在乙方提供产品或提供与产品相应的服务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7-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3、乙方保证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该合同所规定的所有产品以及相关资料、文件的交付。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齐全的、合格的能够保障标的产品正常使用的配件、附件、辅件等。标的产品正常使用如对零配件有特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为进口材料、零配件价格高出国内市场平均价格50%、零配件损耗率高等因素),乙方应向甲方作出书面的特别说明,乙方未作说明的,应视为甲方对合同标的存在重大误解。5、质保期内,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如有零配件、易损易耗件,原则上由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同意以出厂价向甲方提供产品所需的零配件和易损、易耗件。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7、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使用产品的疑问进行解释。五、保密义务(一)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所提供、披露的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专有技术等内容)享有合法所有权。-8-(二)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方披露。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责任。(三)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四)未经信息披露方允许,接收方不得自行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且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五)保密信息的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形:1、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2、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接受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提供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4、在本合同谈判前接受方已独立开发的信息。(六)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信息合法公开之日止。(七)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9-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八)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六、违约责任(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乙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周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有关验收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如因使用乙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的货物,导致甲方、最终用户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保修的约定,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予以维修,相关维修费用及甲方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五)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金支付义务。七、不可抗力(一)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疫情、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事件爆发的[20]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并应提供相应的双方认可的政府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三)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责任。-11-八、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未支付价款时,乙方有权直接通知解除本合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除外。(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三周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期限交付货物,甲方有权直接通知解除本合同,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货的除外。(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三)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诉的其它部分。(四)本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12-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履行方式:交付货物。(四)本合同买卖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甲方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增值税税率下调而导致乙方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本合同货款重新计算,计算标准为:新货款金额=(原货款金额÷1.13)×(1+X)其中X为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如本合同为分次付款,仅部分货款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应的部分货款适用于上述计算标准重新核算)。(五)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有矛盾时按专用条款进行执行。(六)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七)甲方开票信息户名:***第三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76号-13-电话:021-64336810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20277]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银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账号:[121907530810108](八)如合同任意一方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信息在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间有所变动,应当至少在以上信息变动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动的通知应当加盖公章。(九)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十)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签署本合同签字页即视为对合同正文及附件全部内容予以认可,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附件:1、采购产品参数及验收标准2、廉政责任协议书3、信息化合作单位安全保密承诺书提示与说明: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乙方已充分阅读并-14-知晓该约定,乙方同意该约定并非加重乙方责任、减免甲方责任的条款,是甲乙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是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结果,乙方对该约定无任何异议,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本页以下无正文----15-甲方:[***第王研究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H签署日期:乙方:[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福签署日期:0251229合同签订地:[上海市徐汇区]-16-附件1采购产品参数及验收标准(一)采购产品参数1.便携式执法套件:便携式执法套件一套装内包括掌上热敏终端1台、随身摄录仪1台、掌上执法台1台、工具包1个1.1.工具包:(1)材质:涤纶或皮质(2)防水:防泼水(3)类别:手提包(4)闭合方式:拉链(5)容纳电脑尺寸:不小于13.1英寸1.2.掌上执法台:(1)显示屏:不低于8英寸全贴合TFT彩色屏(分辨率1280*800及以上)(2)处理器:不低于八核心Cortex-A53,最高主频不低于1.8GHz(3)内存:RAM:不低少4GBROM:不低少64GB(4)密封等级:不低于IP67(5)身份证识别:支持二代身份证识别,采用NFC识别,软件解码,含三年识别授权费用(6)触摸屏:支持多点触控电容屏,手套触摸,带水操作和被动笔签名(7)主电池:3.8V不少于8000mAh,可充电锂电池-17-(8)充电时间:支持QC快充,半小时充电可使用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9)音频:1.2W扬声器、两个麦克风(支持降噪)、耳机(10)按键:不少于6个自定义功能键(11)摄像头:不低于后置1300万,最大分辨率:4160*3120(拍照)1920*1080(1080p)30fps(摄像),支持自动对焦,闪光灯前置500万定焦(12)扫描:专业扫描头,支持扫描主流的一维和二维码(13)卡槽类型:Nano-SIM×2、MicroSD×1(14)操作系统:Android9.0及以上(15)扩展内存:MicroSD卡,最大可支持256GB(16)无线广域网:双卡双待,4G全网通,向下兼容3G、2G(17)蓝牙:蓝牙4.2,支持BLE+经典蓝牙双模(18)WIFI:2.4G/5G双频,IEEE802.11a/b/g/n/ac,快速漫游:802.11r/0KC/PMKIDcaching(19)NFC:支持13.56MHz,IS014443/15693(20)定位:GPS,支持A-GPS、北斗和GLONASS、Galileo(21)静电防护:空气放电±15KV,接触放电±8KV(22)系统版本:不低于安卓9.0(23)数据流量包:国内运营商12G/卡/年集团流量共享包三年(24)配置:数据线、充电头、电池1.3.随身摄录仪:随身摄录仪-随身携带的摄录仪实现稳定、持续的影音录摄-18-(1)芯片:不低于4核64位1.5GCPU(2)内存:不低于1GB+8GB(3)等级:不低于IP68(4)摔落:不低于2米(5)操作系统:不低于Android8.0(6)存储:支持TF-Card,不低于32G(7)拍照像素:不低于4000万像素(8)传感芯片:不低于4MP(9)广角:不低于110°(10)图片规格:JPEG(11)视频压缩格式:支持H.264(12)视频分辩率:支持1080p/720p/480p(13)显示屏:不低于2.4寸IPS高清触摸屏(14)一键录像:支持(15)音频:内置microphone(16)音频压缩格式:Opus(17)喇叭:内置(18)4G网络:全网通(19)Sim-cardslot:内置,Nano-SimCard(20)WiFi:802.11a/b/g/n2.4G+5GHz(21)GPS:内置,GPS/BDS/GLONASS(22)G/M-Sensor:内置(23)BT:B1uetooth4.0LE-19-(24)SOS报警:支持SOS报警(25)红外夜视:1个白光灯、4个红外灯,识别范围可达3米人脸,探测范围可达10米人体(26)白光灯:白平衡(27)激光灯:内置(28)按键:PTT/开关机/录像/录音/拍照/SOS/M键(29)SIM:1xNano-SimCardslot(30)Type-C:1xType-c(31)USB1:xMicroUSB(32)电池类型:可更换(33)容量:单块电池不低于3000mAh,单块电池可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34)更换电池不断电功能:内置小电池、支持更换电池不断电功能(35)水印:OSD(36)数据流量包:国内运营商12G/卡/年集团流量共享包三年(37)配置:数据线、电池一块1.4.掌上热敏终端:掌上热敏终端-实现便携式的热敏打印通知(1)装纸宽度:46mm-110mm之间任意纸宽(2)汉字编码方式:GBK,BIG5,Unicode(UTF8)(3)黑标定位:双黑标定位,适应各种纸宽(4)打印方式:行式热敏(5)支持纸卷直径:≤56mm(6)打印行宽:72mm(24汉字/行或48英文字符/行标准24点阵高字体)(7)内置字库:ASCII字库(8X16,12X24,16*32)-20-GBK(16X16,24X24,32X32)、BIG5(16X16,32X32),其他多国语言(12X24,24X24)(8)打印速度:最大不低于55mm/s(9)分辨率:不低于203dpi(8点/毫米)(10)打印机芯寿命:不少于150km(25%打印密度或以下)/每点:1.5亿次脉冲(25℃)(11)可打印内容:支持英语,俄语,阿拉伯语,泰语等多国语言、中日韩字符、数字、各种符号、简体汉字、繁体汉字、图形、曲线,一维条码:CodaBar、Code39、Code128、Code93、ITF、EAN-8、EAN-13、UPC-A、UPC-E二维条码:QRCode、PDF417、DataMatrix(12)指令集:ESC/POS兼容指令集CPCL兼容指令(13)待机时间:不低于100小时(14)有线通信:USB口(15)无线通讯:双模蓝牙(16)供电方式:不低于19.76Wh(2600mAh)/7.4V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17)标签定位:穿透式(18)异常检测:缺纸检测、电量不足检测、开盖检测,充电提醒,充电结束提醒(19)状态指示:0LED显示:通讯模式、打印、缺纸、开盖、缺电、休眠(20)省电模式:自动休眠、自动唤醒(二)售后服务要求1.交货地点:乙方需对全市范围内,指定地点提供上门交付、部署安装、-21-调试和培训。2.新增采购的便携式执法套件(含分项设备组件)需能与已建移动执法调度平台进行业务数据交互、音视频通讯等方面兼容实现日常稽查及专项行动模块语音调度、视频调度、GIS调度功能的正常运行;需与当前在用随身摄录仪兼容集群功能实现语音及视频主动呼叫、与当前采集工作站兼容数据采集传输实现视频的自动采集及任务绑定;需提供二次集成开发接口,便于应用集成开发、数据汇接等。若提供的设备无法满足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设备,且不因此向甲方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已建移动执法调度平台是采用GO语言开发,利用大数据融合、多维数据分析、无线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图形化展示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实现执法的三层指挥。3.质保要求:设备采购中除锂电池属于易耗材料,质保期为3个月,其他硬件质保期均为1年。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而造成的设备维修并产生更换零配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设备维保:乙方提供3年的免费维保期,自设备验收交付之日起算。免费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养护、故障处理、设备维修以及数据业务等内容。5.超期维保:设备本体维保、主要零配件更换维修由乙方对本项目合同履行期内采购设备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终身维保服务。超出免费维保期满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养护、故障处理、设备维修以及数据业务等内容。6.售后响应时间:乙方提供7*24小时应急支持服务、5*8小时技术专家-22-专人电话值守。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的,乙方派员将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无法解决的需提供备用设备。7维保巡检:乙方提供2次/年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三)验收标准1.验收总体要求1.1.乙方建设部分全部按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及功能要求建设完毕;在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甲方。1.2.验收前提条件达到后,项目经整体交付并可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可向甲方申请验收,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负责协助配合,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1.3.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1.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硬件验收要求2.1.所有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并能投入使用;-23-2.2.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2.3.设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2.4.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3验收依据:根据甲方管理要求、签订的项目合同以及建设过程中经甲方和乙方同意增加的约定文件(如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四)其他要求:为了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地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应采取如下质量保证措施: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均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2.投标的全部设备均应经过检验,且备有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检测的内容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与信息化项目监理标准。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的,且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档次要求。确定乙方后,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必须为正版软件,并保证业主获得合法有效的使用权和使用周期。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费用和延误均与业主无关,由乙方承担有关侵权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乙方应对系统质量负全责,配套做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包括不限于人力资源、备品备件、应急预案。-24-6、响应文件中所报的产品技术参数全部真实,如有虚假或不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25-附件2廉政责任协议书协议单位(以下也称“双方”):甲方:***第三研究所乙方:[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推进廉洁从业和廉政建设,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保证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履行双方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保障双方持久深入的友好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和工作环境,根据***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在友好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二)双方对各自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三)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严格按合同办事。(四)甲乙双方不在合作过程中发生借用、合伙投资等利益关系。(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管理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易,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六)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礼金、有价-26-证券等其他贵重物品。乙方对甲方的让利应当以明示方式进行,不得以回扣、酬金、奖励等名目,将让利私自转给甲方业务人员。(七)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及其人员安排的宴请、旅游等其他高消费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项目履行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八)甲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对方支付或报销应由己方承担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人员支付的费用。(九)甲方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房屋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提供便利条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前述便利条件。(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要求乙方购买甲方个人推荐的材料、产品等。(十一)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要求。二、违约责任(一)乙方如有前述违约行为,将乙方列入《腐败黑名单》,并视为乙方单方终止采购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乙方行为恶劣具有明显行贿性质,造成较坏影响的,或在甲方单位调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调查、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将乙方列入《腐败黑名单》,3年之内不得再次进入甲方供应商名录。(三)在甲方单位调查过程中,乙方人员积极配合调查,提供重要线索与信息或者主动坦白且未造成不良的,可视情况警告后减轻或免予追究乙方单位以及人员责任。(四)对上述现象,可随时通过扫读微信二维码向***第三研究所-27-纪检监督部门举报,微信二维码:(五)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若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三、协议的生效与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书作为合同文件的附件,与合同文件共同存档备查。(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附件3信息化合作单位安全保密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公安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第三研究所(以下简称“***三所”)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本单位(单位名称:上海用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97BU89)做出如下承诺:一、明确本单位负责信息化合作的安全保密管理责任部门和安全保密责任人。二、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和***三所有关信息化合作的安全保密规定要求,开展经常性保密教育和培训,对参与信息化合作的员工使用公安网络和***三所内部网络,处理使用公安数据和***三所内部数据、信息等工作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管控。三、不泄露在合作中接触到的公安真实数据,不使用公安数据和公安部三所内部数据、信息对外服务,不利用信息化合作项目的案例对外进行演示或者宣传。四、不从事危害公安网络和***三所内部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在系统中留存后门、木马和非授权访问通道等恶意代码;私自对公安网络和***三所内部网络进行扫描探测,私自将任何外部设备与公安网络直接连接,不私搭乱建隐蔽通道将公安网络和***三所内部网络与互联网-29-直接联通;五、不从事危害公安数据和***三所内部数据、信息安全的行为,包括擅自记录、存储、篡改、删除公安数据和***三所内部数据、信息,擅自将公安数据和***三所内部数据、信息在互联网存储、传输或携带出国(境)。六、一旦发现公安网络和***三所内部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存在数据、信息可能泄露的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三所报告。七、接受并配合***三所的监督和检查,落实对合作事项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八、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期限为永久。安全负责人(签字:矛新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签企业全称(公常):日期:3.122-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执法套件 随身摄录仪 掌上热敏终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