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



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2230071595752512041246

项目业主: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服务机构:

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合同编号:

4412230071595752512041246

合同总金额:

¥2,58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

服务内容:

计量检定包括:气相色谱仪、农残速测仪、电子天平、电子分析天平、移液器、瓶口分液器、温湿度表、移液枪、数字温度计、离心机、移液管、容量瓶、砝码等。

合同附件

计量器具校准服务合同2025.pdf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30

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计量器具校准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仪器计量校准检定服务委托方(甲方):广宁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2230071595751受托方(乙方):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21334044本协议由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广宁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计量仪器校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后订立《计量器具校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仪器仪表进行计量校准。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程、业内标准及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对甲方委托的仪器仪表进行计量校准,并根据校准结论出具校准证书/报告。3技术服务的形式乙方上门到甲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校准,甲方工作场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28号;4委托校准的仪器仪表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见附件:《校准报价单》:若甲方实际委托校准的仪器仪表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等与附件《校准报价单》不符的,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最终结算以完成校准服务后更新的《完工结算单》(格式见附件)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5.证书单位: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第1页共6页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6.证书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28号。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三路28号)2.技术服务期限:205年12月20日至206年1月1日日3合同仪器清单下厂批次:一次下厂全部校准,金额为2580元;4.技术服务进度本次技术服务为上门服务。甲方提供仪器仪表清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确定上门校准时间,并预先通知甲方做好准备工作,现场校准服务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上门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应由乙方自行支付(校准服务费用不包括交通费),现场校准服务完成后,乙方应自校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校准证书/报告,并交付甲方(不含快递、物流时间);5.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ISO17025等标准的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及协助事项:1、提供仪器清单及技术资料:提供需要委托乙方校准的仪器仪表清单及与校准服务工作有关的仪器仪表的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乙方上门现场服务时,提供满足现场校准条件的合格场地辅助设施等。3、安排专人协助:安排甲方授权的具体负责人同乙方进行业务联系、沟通及确认,主要包括校准工作的联系,仪器仪表的收发,仪器仪表状态的确认,校准服务的验收,完工结算单的签字确认,证书/报告的签收等工作,现场校准时,安排专人协助,配合乙方的现场校准工作。第2页共6页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校准服务费用:以本合同附件《校准报价单》的价目为基准结算;如实际完成的仪器数量、种类、金额与《校准报价单》有差异,以完工后双方确认的《完工结算单》所列金额为准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完成校准服务完工之后,出具《完工结算单》给甲方确认完工仪器数量、种类及金额,确认无误的,甲方应在《完工结算单》上签字,并自收到《完工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对应计量仪器校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付款至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手续即视作完成付款。若因甲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导致的实际到款延迟,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资金利息损失。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帐号:44284601040003016第五条履行与验收:1.经甲方证明,校准过程中因乙方操作失误而导致仪器仪表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或折旧赔偿;2.乙方校准完毕通过快递、货运等物流方式送至甲方时,甲方应与配送人员当面开箱检验无问题再签收,如有仪器表面无法判断的,甲方需在签收后24小时内完成查验,发现任何问题应于签收后24小时内及时反馈给乙方及配送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据(照片或视频),乙方应配合甲方与快递或物流公司申请理赔。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反馈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如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校准证书/报告的内容存在异议的,应自甲方收到第3页共6页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校准证书/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需要明确指出校准证书/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是异议的内容并非乙方出具的校准证书/报告存在笔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程、业内标准及公司内部技术规范的,则视为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校准服务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校准服务费用。但本条约定不免除乙方对校准数据科学性和方法合规性的终身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1.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及非正式出版物等承担保密义务;2.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仪器仪表及环境情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3.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下内容:本合同项下合作范围、内容、费用、方式等;4除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政府机关报批、报告或依有关法律规定向公众披露之外,任何一方泄露的,则泄露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保密期限:长期。第七条免责声明:双方确定,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致使不能按照约定条件履行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提供事故详情及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不可抗力一方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向乙方提供的仪器仪表清单所列仪器种类、第4页共6页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数量等与《校准报价单》不符,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校准服务工作所雪的仪器仪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影响乙方实际校准服务期限的,经甲万确认后,乙方可适当延长履行校准服务期限;2.如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向乙方提供的仪器仪表清单所列仪器种类与《校准报价单》不符,超出乙方校准能力范围而导致乙方无法就相应仪器仪表提供校准服务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乙方为甲方联络第三方校准机构并送校验或退回用方送第二方校准机构校验或退回甲方之快递、货运等物流费用及风险田中方承担,其他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逾期支付校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校准服务费用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一务约定期限交付校准证书/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校准失误导致证书/报告错误,乙方应对其校准结果负贡。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守约方可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书面解除合同通知送达违约方即发生合同终止效力,同时可要求违约方赔伴定约方校准服务费用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万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足额补偿其损失,该等损失包括(1)守约方的实际损失,(2)为追索该等违约损失赔偿所花费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干诉讼/仲裁费、财财产保全费及与保全有关的担保费、律师费、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公证、见证费用和差旅费用等)。第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合湾地区);2双方就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努力通过发好地商解冲,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解第5页共6页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DongguanDNTestingCo.,Ltd.决。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校准报价单》《完工结算单》和双方确定的其它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视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冲突,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本合同未作约定或在本合同中约定以附件条款为准的,以附件条款为准;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形式修改本合同,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补充协议不相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移转其权利于第三人,或由第三人承担其义务;5.本合同任一条款被视为违法或经判决为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之效力。就该无效条款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解决。6.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7.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的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的传真、扫描件亦视为有效合同。(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甲方(盖章):广宁县农业农村局nf授权代表(签字):显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12月19日日期:2025年12月19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