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林改造乔木林 人工植苗采购合同公告(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025)



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合同公示

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002025000DNR001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2025-142-XHT-FW-ZFCG(公磋)

四、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187 8667 5797
供应商(乙方):
贵州盛江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47号珠江公寓3单元2层1号 (仅供办公使用)
联系方式:
189841267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
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
数量:
1
单价(元):
541000

2.合同金额:
541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供应商:贵州盛江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DNR1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5日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供应商(简称乙方):贵州盛江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项目(项目序列号号:P5201002025000DNR)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DNR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实施灌木林改培乔木林500亩,措施为补植+定株抚育,补植树种栾树、柿树、紫薇、柏木、夹竹桃等。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03月30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5(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元整(小写¥541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15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大道118号)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详见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GZY52010000000007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地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发区珠江路147号珠江公寓3单委员会开发大道118号元2层1号 (仅供办公使用)邮政编码:550009邮政编码:55000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7 8667 5797电话:18984126796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账号:14910121050001122限公司贵阳民大支行账号:23195001040001763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9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1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13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ZFCG20251113040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甲方(发包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乙方(承包人):贵州盛江红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经开区2025年灌木林改造乔木林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3040)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500亩,涉及金筑街道竹林村面积259.6亩;小孟街道红艳村面积2.3亩,麦乃村20.4亩,杨中村217.7亩。本次灌木林改培乔木林采用补植+定株抚育的综合改培方式进行,在具备栽植条件的区域采用见缝插针方式补植乔木树种,建设地点及规模需满足本项目作业设计要求。二、合同金额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金额:小写5410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壹仟元整)。三、项目内容:项目建设总面积500亩,涉及金筑街道竹林村面积259.6亩;小孟街道红艳村面积2.3亩,麦乃村20.4亩,杨中村217.7亩。本次灌木林改培乔木林采用补植+定株抚育的综合改培方式进行,在具备栽植条件的区域采用见缝插针方式补植乔木树种(栾树、柿树、紫薇、柏木、夹竹桃等)以及对原有乔木幼苗、幼树进行定株抚育,从而形成“乔-灌-草”垂直结构,提高森林生物多样性和结构稳定性。四、完成时限日205年12月1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3月30日。五、技术方案1、定株抚育对小班内现有的乔木目的树种如马尾松、杨树、桦木、构树、木姜子、柏木、香樟、枫香、杨梅、樱桃、槐树等幼苗幼树采用定株抚育措施,开展树盘整理、割灌藤除草、修枝及松土等措施,割除乔木树种周边1~2米的灌木、杂草及藤条,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松土,并做到里浅外深,补伤害苗木根系,抚育时注意保护珍稀物种和有益于动物栖息的植株,杂草、灌木清理不得超过原有覆盖度的40%,避免全面割灌除草。割灌除草控制指标:a.乔木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周边影响其生长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全部割除,为目的树种保留适宜生长空间。抚育范围为目的树种周边1~2米的灌木杂草,避免全面割灌除草;b.割灌除草施工要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保留树冠或树干上有鸟巢、动物巢穴、野生动物隐蔽地的树木及林窗处的幼苗幼树及林下有生长潜力的幼苗幼树;c.完成割灌除草后,需将砍除的灌木、杂草、藤条全部清出林外,并妥善处置。2、补植栽植模式:人工植苗造林(1)栽植密度与配置方式①造林模型A1:为块状造林地,(栾树+柿树)栽植密度72株/亩,配置比例为4:1(栾树:柿树),即每亩栽植栾树58株、柿树14株。配置方式:见缝插针配置。②造林模型A2-为块状造林地,(栾树+夹竹桃)栽植密度112株/亩,配置比例为1:1(栾树:夹竹桃),即每亩栽植栾树56株、夹竹桃56株。配置方式:见缝插针配置。③造林模型A3:为块状造林地,(栾树+紫薇)栽植密度72株/亩,配置比例为4:1(栾树:紫薇),即每亩栽植栾树58株、紫薇14株。配置方式:见缝插针配置。④造林模型A4:为块状造林地,(柏木)栽植密度110株/亩。配置方式:见缝插针配置。补植树种比例结合各小班原有目标树种株数及地形地貌特征和林农意愿,营造混交林。各小班补植树种配比情况详见下表。县乡镇村小班号滩木优势树神植方式我植树种配置比例平均每亩补植株数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好蔷薇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65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2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束树+柿树4:160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3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7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4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60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s火棘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60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6山胡椒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7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7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60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8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7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9火棘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束树+柿树4:160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0火棘人工植苗(见缝括针)栾树+柿树4:17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1毛栎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柿树4:160县乡镇村小班号灌木优势树种栽植方式栽植树种配置比例平均每亩补植株数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2倒钩藤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夹竹桃1:111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3倒钩藤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夹竹桃1:1112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4倒钩藤人工植苗(见缝插针)荣树+夹竹桃1:1112花溪区小孟街道红艳村15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70花溪区小孟街道红艳村16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72花溪区小孟街道红艳村17马桑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束树+紫薇4:174花溪区小孟街道麦乃村18胡枝子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86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19盐肤木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72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0盐肤木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柏木1110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1一胡枝子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86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2胡枝子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86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3倒钩藤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60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4倒钩藤人工植苗(见缝插针)栾树+紫薇4:165(2)林地清理根据补植种植穴要求,对种植穴进行块状清理,清理规格1.5×1.5米,主要清除种植穴周边的灌木、杂草及藤蔓。其次,严格保护现有乔木资源,包括胸径≥5cm的散生木和胸径<5cm的幼苗、幼树(目标树种),同时,注意保护珍稀物种和有益于动物栖息的植株。清理作业仅限于清除种植穴范围内与目标树种(含新栽植及保留木)构成直接竞争的植被,确保不损伤保留乔木的树干、根系及枝梢,特别是对幼苗、幼树应采取更精细的保护措施(如必要时缩小清理范围)。(3)整地林地清理后及时进行整地,整地方式采用穴状整地,其中,栾树、紫薇、夹竹桃、柿树整地规格40×40×30厘米、柏木整地规格为30×30×30厘米。(4)施基肥结合整地施基肥,每穴施基肥0.25千克复合肥或等价值农家肥,施肥时需与种植穴内土壤充分拌匀。(5)补植方式小班内采取“见缝插针“方式进行补植。(6)补植株数表3.3单位:亩、株县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乡镇合计金筑街道金筑街道金筑街道村竹林村竹林村竹林村小班号13雷素500-18.5.6.6s390191203996360束树24839962317288柿树26122417972夹竹桃3248紫薇2787柏木5533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金筑街进全筑街道金筑街道金筑街道金筑街道竹林村竹林村竹林射竹林村竹林村456789.721.321216312.35821278152697888546610221221782708116256305196177花溪区全筑街道竹林村930.618361469367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034424761981495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125.715421234308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249548274274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349548827442744花溪区金筑街道竹林村1441460230230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小孟街道小孟街道小孟街道红艳村红艳村红村1516170.30.81.221588917467141218花溪区花溪区花溪区小孟街道小孟街道小孟街通小孟街道麦乃村杨中村杨中村杨中村1819202120.473.950.324.1175553215533207314044257165835110644155533花溪区花溪区小孟街道小孟街进杨中村杨中村222311A27.89R016687R41334106334花溪区小孟街道杨中村2430.219631570393(7)苗木种类及规格表3.4单位:亩、株/亩、株项目苗木种类栽植树种需苗量苗木等级苗木规格备注合计39019经开区灌木林改培乔木林项目2年生嫁接苗柿树2612合格苗地径≥0.5厘米,苗高≥50厘米2年生容器苗栾树24839合格苗地径≥2.0厘米,苗高≥150厘米2年生祼根苗夹竹桃3248I级苗地径≥1.2厘米,苗高≥120厘米2年生祼根苗紫薇2787I级苗地径≥2.0厘米,苗高≥150厘米1年生营养袋苗柏木5533合格苗地径20.4厘米,苗高≥35厘米(8)栽植造林选择在阴雨天,取苗后,抓紧运回,运输时,要用蓬布把苗盖好,以防运输时苗根被风干。苗木运输至补植地后,在有水源的地方浇水后放置2-3天,再选择合适的天气进行植苗,提高栽植成活率。营养袋苗进行现场脱袋栽植。营养袋苗栽植时,均要将苗置于穴的中心位置,然后分三次用表土回填,每次回填时都用手或脚压实压紧,先填表土,没有表土回填心土,分层压实。当填土到穴满,再用手或脚压实压紧,最后覆盖细土,形成一个中心高于地表10厘米左右的馒头形状的土丘。裸根苗木栽植时将苗木植窝中央,扶正,填土一半后提苗踩实,再填土踩实,最后覆上虚土。植苗时做到“根疏苗正土紧”,远途运输,应适当淋水,以防苗木失水干燥,最好能做到当天起苗当天种,未能及时种植的,应将苗木放置于阴湿处,并适当淋水。对于补植后苗木成活率达不到85%的小班,在造林季及时进行补植补造。(9)管护①建设期抚育管护补植后设计抚育管护2次,时间为2026年5~6月、2026年9月。抚育方法采用刀、锄抚,割灌除草。零星补植的进行块状割灌除草,除去苗木周边1米以内的杂灌杂草和藤蔓;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及时松土,松土应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进行,并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植苗造林后一个生长季或一年内,应根据造林地上苗木成活状况及时补植,补植应在次年造林季节或当年雨后进行补植。要明确管护人员职责,确保苗木成活。要加强抚育管理,正常损毁及死亡的苗本,应在造林季选运同规格苗木进行补植,确保栽植苗木成活、成林。同时要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疫情监测,便于及时发现和治理。②后期抚育管护建设期结束后,为持续保护目的树种的良好生长,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效,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继续跟进后期的抚育管护工作,充分利用各年度中央、地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或争取社会资金,加强后期管护工作。六、质量标准1、苗木存活率应保证不低于90%并满足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国土绿化)灌木林改培乔木林项目作业设计相关要求七、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抽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负责对项目进行逐一小班验收。对未达到抚育要求的地块进行责令整改,并出具县级检查验收报告。苗木栽植至区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期内均为无偿抚育期,验收时苗木存活率应保证不低于90%。八、付款方式:(一)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预付款(即小写1623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待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抽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负责对项目进行逐一小班验收,并出具县级检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金额的60%(即小写3246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待本项目施工保修养护期1年后,乙方在施工保修养护期内完成对栽种数种的保修保养工作,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金额剩余的10%(即小写541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壹佰元整)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不为乙方提供清理工具,相关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在施工工作期内,应确保安全生产,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督促检查。4、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内容,甲方有权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否则必须返工。5、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若前道工序完工后,未经甲方检查,乙方擅自进入下道工序,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2、合同签定10日内,乙方应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乙方无故延长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若乙方仍不按时完工,则该合同自动终止。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如乙方验收时未合格,经整改后还是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或者乙方不申请甲方验收,则该合同自动终止。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何有志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1201400: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2025.n.12邮政编码:2025年12月1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灌木林改造乔木林 人工植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