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 家具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WH22QT2025HW797901
二、合同名称: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家具采购
三、项目编号:WH22QT2025HW7979
四、项目名称: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家具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联系方式:0553-7875086
供应商(乙方):芜湖市庆泰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家居博览中心四楼(D067-D070)
联系方式:0553-5731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办公桌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600*800*760mm
主要标的数量:114张
主要标的单价:1850元
合同金额:175266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包括货物的到达、清点、初验、安装、调试。地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家具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供货人(乙方):芜湖市庆泰家具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繁昌区人民法院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项目家具采购项目编号:WH22QT2025HW7979合同总价:1752660.00元第一条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最终交货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第二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包括货物的到达、清点、初验、安装、调试。第三条交付地址: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第四条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量据实结算。全部到货后付款5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余款一次性付清。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2、甲方应及时对合同附件清单中所列产品款式、规格、数量、颜色予以确认。(二)乙方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招投标文件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将扣除总货款的10%的违约金。3、乙方应保障在招投标文件约定的质保内,为甲方无偿提供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1小时内电话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对于无法维修的及同一缺陷维修经2次维修未能达到质量标准,免费更换。4、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为准。5、乙方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6、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供招标人核查。7、待本项目所有货物供货到位,在项目交货验收前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供货情况随机对货物成品及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所有检测项均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检测不合格,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按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2、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乙方未按要求维护保养设备致使设备损坏的;或因人为因素致使所检修的设备损坏的;或因监管不力致使被第三方损坏设备的,从而导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复损坏设备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5、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直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转让与分包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九条质保与售后1、采购的产品质保为5年,质量保修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内提供全面的维保服务。2、质保期内,乙方将免费提供零部件维修更换、故障排查、免费升级软件、系统调试等质保服务,需对所提供的设施做定期每半年检查和保养。3、项目竣工验收后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服务,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确保对项目的后续问题进行及时的回馈,保证项目无后顾之忧。第十条纠纷处理当发生纠纷时,双方首先选择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组成部分及合同生效本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构成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9份,采购人执6份,供货人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法人代表):法人(法人代表):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用房和立案审判用房建设 家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