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 屋面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GSQW-2025-WD042
二、合同名称: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
三、项目编号:GSQW-2025-WD042
四、项目名称: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
地址:武都区江北街道办赵坝中街
联系方式:13830909596
供应商(乙方):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4号2910室
联系方式:139939525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屋面改造等
1(项)
¥893,600.00
¥893,600.00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893,6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2月08日
履约地点:武都区江北街道办赵坝中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陇南紫泥官合同.pdf
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陇南紫泥官合同.pdf
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9基地项目施工合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工程地点:武都区江北街道办赵坝中街工程内容:具体工程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屋面改造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2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893600.00);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柒佰柒拾元贰角玖分(¥:28770.2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2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六、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本合同协议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磋商文件及磋商答疑纪要文件7、双方共同议定的补充协议书、备忘书。8、图纸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联系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2日10.2合同订立地点: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甲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乙方(公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4号电话:0931-4611393邮编:730030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0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年1月2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兰州银行七里河支行账号:1011220085137564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附件;(4)编制预算、签订合同的原则及要求;(5)工程报价单或审定签章的预算书;(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中标通知书;(8)本合同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发包人认可的变更通知书和现场签证;(11)施工图、投标图集、招标图集及图纸答疑纪要;(12)质量保修书;(13)施工管理规定;(14)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措施。2.2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之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中文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5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10天提供本工程招标图无套(其中不包括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可外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赵义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如《通用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经济签证及索赔、工程变更、主管人员的调整等。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李安国职务:科长职权:负责现场全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和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监督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工作。6、项目经理姓名:赵俊红职务:项目经理6.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不予替换,且必须到达施工现场。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6.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预算、安全、质量、机械等管理人员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不予替换,且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如需更换必须提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6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通。(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地质勘查报告。(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负责办理并协调。(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日内完成,在施工现场书面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通用条款》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所需办理的交通、环卫、市政、排污、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风险自担。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工程师报送该阶段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根据发包人实际需要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一式五份。(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施工时抓紧办理,不得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对已完成但尚7未交付使用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对已交付的工程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及建设单位的统一安排,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扰民或当地居民及其他部门干扰时,根据不同情况,由承包人或发包人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8)施工期内要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相应的仪器、设备、设施等,不得以麦收或其他原因为理由,影响工程建设。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10、工期延误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通用条款》。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支付费用。四、质量与验收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的隐蔽工程验收部位:暗设管网、预埋构件、消防、弱电系统及其他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均按质检监督部门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11.2隐蔽工程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验收,未经发包人及监理签证不得隐蔽。12、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属承包人范围以内的项目,试车费用承包人承担。13、工程竣工必须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满足环保要求,同时有义务积极配合其他各专业单位施工,否则,承包单位需负责和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8五、安全施工如《通用条款》14、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14、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5、安全防护15.1承包人在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正常施工内容中,应有充分的安全防护设备、计量设备和防护用品,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6、事故处理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6.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7、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7.1遵守现行有关环保规程、标准。17.2见补充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8、合同价款及调整g15.1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全部包括风险费用计算方式:承包人自行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省、市有关结算文件,按实结算。15.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中标后,承包方如发现合同量差、漏算和计算错误,均视为所能承担的风险,不予调整。19、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款的30%20、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本工程按施工进度提交,每月25日前承包人必须将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提交4份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审核确认后报送甲方人员。21、工程款支付1.签订项目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作为预付款2.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6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4.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从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算起,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七、材料和设备供应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3.1承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的约定: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经发包人同意签字认可后,采购使用,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23.2主要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相关各方考察论证后择优选定供货厂家及产品规格、型号,承包人与所选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发包人对此合同实施全程监督,承包人给发包人提供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复印件一份。八、工程变更24、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11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5、竣工验收承包人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负责配合与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后14日内承包人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并且承包人完成所有资料后方能办理结算。2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23、竣工结算23.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后对内容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双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23.2竣工结算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双方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核一次,经相关各方审核确认后,出具《竣工结算报告》。2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等原因28内不能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承包人可以书面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书面催告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尽快支付工程结算价款。23.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3.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2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4、违约24.1本合同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略。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4.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条款。(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5、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调解。(2)、双方同意提交兰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其他26、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27、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通用条款》。28、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略。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略。(2)承包人投保内容:属工程施工中的所有保险险种,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329、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略。30、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发包人1份,承包人1份)。31、补充条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专职在场,不能兼职其他工地。31.1、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以便计量收费,工程开工后预收水电费。31.2、施工单位临时设施必须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修建。31.3、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理,不得在施工区域和周边随意丢弃、堆放、倾倒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罚。3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包人退场,所有临设需拆除,绝不允许将临设变相出租,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将扣除总工程款5%的违约金。31.5、承包人应负责自身材料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和成品保护及各种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31.6、工程款必须进入合同协议指定帐户。31.7、在进度款审批和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审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不含10%)以上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31.8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经过施工单位、发包人确认之后,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4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一致,对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以及经过批准同意的变更签证等建设内容均属保修内容。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和主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15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防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按双倍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5.2、交工后第一年内至少半年回访一次,第二至第五年每年至少回访一次。5.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的1乞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25年1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16建设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廉政合同甲方(建设单位):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乙方(施工单位):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权利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及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任何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等任何物品。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施工、设备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6、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验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7、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主动的向监督单位报告和举报。17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施工项目等有关事项的询访。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任何物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宴请、健身及娱乐等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等任何物品。5、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和举报。6、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7、不得串通甲方人员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验收等方面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第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的,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六条本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其它:无第八条本合同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1份。18(以下为签署行)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31-828153522年1月W日电话:0931-46113932027年12月24日019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安全施工合同甲方(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乙方(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施工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1.定义及解释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电击、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1.4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文本: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工程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门诊过渡区域粉刷改造项目2.2工程内容:见合同协议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电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a燃气锅炉、压力管道及容器,对医疗区域人员安全损害、附近施工机械、设备等。3.双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的权利: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和跟踪验证。3.2甲方的义务: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6要求乙方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3.3乙方的权利:21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3.4乙方的义务: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文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3.4.4应配备并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22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按实际损失或市场价格进行赔偿。3.4.11作业中乙方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作业安全。确保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4.事故调查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5.违约责任及处理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0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6.不可抗力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237.合同的履行期限7.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8.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9.附则:无。(以下为签署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t法定代表人(盖章或领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传真8281535/8281535联系电话/传真:0931-4611393日期:021224日期:2021.122424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9基地项目施工合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工程地点:武都区江北街道办赵坝中街工程内容:具体工程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屋面改造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2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893600.00);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柒佰柒拾元贰角玖分(¥:28770.2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2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六、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本合同协议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磋商文件及磋商答疑纪要文件7、双方共同议定的补充协议书、备忘书。8、图纸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联系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2日10.2合同订立地点: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甲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乙方(公章):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83之4号电话:0931-4611393邮编:730030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0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年1月2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兰州银行七里河支行账号:1011220085137564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附件;(4)编制预算、签订合同的原则及要求;(5)工程报价单或审定签章的预算书;(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中标通知书;(8)本合同通用条款;(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发包人认可的变更通知书和现场签证;(11)施工图、投标图集、招标图集及图纸答疑纪要;(12)质量保修书;(13)施工管理规定;(14)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措施。2.2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之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中文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5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10天提供本工程招标图无套(其中不包括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可外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赵义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如《通用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经济签证及索赔、工程变更、主管人员的调整等。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李安国职务:科长职权:负责现场全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和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监督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工作。6、项目经理姓名:赵俊红职务:项目经理6.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不予替换,且必须到达施工现场。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6.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预算、安全、质量、机械等管理人员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不予替换,且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如需更换必须提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6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通。(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地质勘查报告。(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负责办理并协调。(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日内完成,在施工现场书面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通用条款》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所需办理的交通、环卫、市政、排污、施工噪声等管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风险自担。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工程师报送该阶段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根据发包人实际需要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一式五份。(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略。(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施工时抓紧办理,不得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对已完成但尚7未交付使用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对已交付的工程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及建设单位的统一安排,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扰民或当地居民及其他部门干扰时,根据不同情况,由承包人或发包人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8)施工期内要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相应的仪器、设备、设施等,不得以麦收或其他原因为理由,影响工程建设。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10、工期延误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通用条款》。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支付费用。四、质量与验收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的隐蔽工程验收部位:暗设管网、预埋构件、消防、弱电系统及其他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均按质检监督部门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11.2隐蔽工程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验收,未经发包人及监理签证不得隐蔽。12、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属承包人范围以内的项目,试车费用承包人承担。13、工程竣工必须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满足环保要求,同时有义务积极配合其他各专业单位施工,否则,承包单位需负责和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8五、安全施工如《通用条款》14、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14、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5、安全防护15.1承包人在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正常施工内容中,应有充分的安全防护设备、计量设备和防护用品,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3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6、事故处理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6.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7、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7.1遵守现行有关环保规程、标准。17.2见补充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8、合同价款及调整g15.1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全部包括风险费用计算方式:承包人自行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省、市有关结算文件,按实结算。15.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中标后,承包方如发现合同量差、漏算和计算错误,均视为所能承担的风险,不予调整。19、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款的30%20、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本工程按施工进度提交,每月25日前承包人必须将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提交4份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审核确认后报送甲方人员。21、工程款支付1.签订项目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作为预付款2.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6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4.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5.余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从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算起,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七、材料和设备供应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3.1承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的约定: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经发包人同意签字认可后,采购使用,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23.2主要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相关各方考察论证后择优选定供货厂家及产品规格、型号,承包人与所选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发包人对此合同实施全程监督,承包人给发包人提供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复印件一份。八、工程变更24、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11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5、竣工验收承包人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负责配合与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后14日内承包人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并且承包人完成所有资料后方能办理结算。2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23、竣工结算23.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后对内容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双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23.2竣工结算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核,双方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核一次,经相关各方审核确认后,出具《竣工结算报告》。2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相关部门工作程序等原因28内不能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承包人可以书面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书面催告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尽快支付工程结算价款。23.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3.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2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4、违约24.1本合同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略。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4.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条款。(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5、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调解。(2)、双方同意提交兰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其他26、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27、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通用条款》。28、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略。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略。(2)承包人投保内容:属工程施工中的所有保险险种,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329、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略。30、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发包人1份,承包人1份)。31、补充条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专职在场,不能兼职其他工地。31.1、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以便计量收费,工程开工后预收水电费。31.2、施工单位临时设施必须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修建。31.3、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定期清理,不得在施工区域和周边随意丢弃、堆放、倾倒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罚。3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包人退场,所有临设需拆除,绝不允许将临设变相出租,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将扣除总工程款5%的违约金。31.5、承包人应负责自身材料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和成品保护及各种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31.6、工程款必须进入合同协议指定帐户。31.7、在进度款审批和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审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不含10%)以上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31.8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经过施工单位、发包人确认之后,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4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协商一致,对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以及经过批准同意的变更签证等建设内容均属保修内容。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和主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15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防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期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按双倍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5.2、交工后第一年内至少半年回访一次,第二至第五年每年至少回访一次。5.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的1乞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25年1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16建设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廉政合同甲方(建设单位):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乙方(施工单位):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的权利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及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任何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等任何物品。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施工、设备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6、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验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7、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主动的向监督单位报告和举报。17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施工项目等有关事项的询访。第二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任何物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任何宴请、健身及娱乐等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等任何物品。5、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监督单位反映和举报。6、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7、不得串通甲方人员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验收等方面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第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如有违反本合同的,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六条本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其它:无第八条本合同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1份。18(以下为签署行)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31-828153522年1月W日电话:0931-46113932027年12月24日019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安全施工合同甲方(全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乙方(全称):甘肃科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陇南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项目施工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1.定义及解释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电击、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1.4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文本: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工程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武都万象洞景区服务中心门诊过渡区域粉刷改造项目2.2工程内容:见合同协议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电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a燃气锅炉、压力管道及容器,对医疗区域人员安全损害、附近施工机械、设备等。3.双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的权利: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0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和跟踪验证。3.2甲方的义务: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6要求乙方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3.3乙方的权利:21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3.4乙方的义务: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文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3.4.4应配备并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22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按实际损失或市场价格进行赔偿。3.4.11作业中乙方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作业安全。确保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4.事故调查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5.违约责任及处理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0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6.不可抗力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237.合同的履行期限7.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8.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9.附则:无。(以下为签署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t法定代表人(盖章或领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传真8281535/8281535联系电话/传真:0931-4611393日期:021224日期:2021.1224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紫泥封文创产品研发及研学基地 屋面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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