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地块 快充充电桩采购合同公告(四川蓉欧瑞驰实业有限公司2025)
青白江区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一期)地块一期施工/标段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青白江区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一期)地块一期施工/标段
青白江区城厢镇香岛大道以南,景达路以东及区内已建成相关安置小区、公共区域等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四川蓉欧瑞驰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凤凰西七路366号C座11楼
028-64382632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牵头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人)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成员)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飞云路北段70号宜宾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幢3层
028-86443986、0831-5695857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建设规模级能源补给站一处,占地66.73亩,规划一栋五层建筑,建筑面积130500 平方米,规划停车位 300 处,快充充电桩 125 个,慢充充电 50 个
签约合同价(元)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109939084.66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履约地点
履约方式
青白江区城厢镇香岛大道以南,景达路以东及区内已建成相关安置小区、公共区域等
按合同约定履约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证件及证号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证件及证号
张鹏
一级注册建造师川1512015201626237
徐洋洋
职称证4409140921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证件及证号
备注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地址
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
...
乙公司
...
...
丙公司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未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为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汽车综合补能设施及配套地块 快充充电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