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2N00790085320253405
二、合同名称: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5-C2-810179-YZLZ
四、项目名称: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岑溪市筋竹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774-8451206
供应商(乙方):广西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岑城镇兴业街18号
联系方式:158780817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65665.3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项目经理:吴政林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01118586
2.合同金额(元):1265665.3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乡村振兴版本)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pdf
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西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T水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全称):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广西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址:岑溪市筋竹镇双担村。3、工程内容:新建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地上共2层,建筑面积497.10㎡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及防护墙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资金来源:岑财预【2025】52号下达该项目资金90万元和申请中共岑溪市委组织部支持45万元。二、工程建设范围1、乙方承建:新建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地上共2层,建筑面积497.10㎡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及防护墙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实际工程量施工。三、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量计算方法1、达到设计要求验收合格。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岑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3、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按合同工程量结算,不达工程量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四、工程建设方式:包工包料。五、工程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伍仟陆佰陆拾伍元叁角(¥1265665.30元)。六、工程款支付方法1、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拨款管理规定拨款。衔接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建设后,启动资金预拨付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的90%,剩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合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结算拨付(结算后或财政结算评审后安排申请至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经行业主管部门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再按规定程序拨付;复验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将质保金转作该工程维修费用,并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2、有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七、双方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建设项目的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核验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如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出现返工重做现象,所有人工、材料与损失由乙方负责。3、甲方协调工地现场施工矛盾纠纷的调处,确保施工正常进行。4、乙方在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提供同一地点的施工项目照片提供给甲方作为申请资金附件。5、承包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赔偿甲方损失。八、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7日;合同工期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不详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决。发包人:(公章)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广西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岑溪市筋竹镇人民路1号地址:广西梧州市岑溪市岑城镇兴业街18号邮政编码:543209,邮政编码:,543200电话:0774-8451206,电话:0774-8333383开户名称: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开户名称:广西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筋竹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行账号:402712010126435733账号:45050164720109999989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群众文化便民中心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