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230109]HTCL[CS]20250004-1

二、合同名称:松北区2025年-2026年度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二次)四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230109]HTCL[CS]20250004-1

四、项目名称:松北区2025年-2026年度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联系方式:0451-8810105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柏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2-11号富丽国际1栋3单元16层1号
联系方式:158463611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工程施工(四标段)
1(标段)
¥3,157,276.10
¥3,157,276.10
【无】

合同金额: 3,157,276.1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伍万柒仟贰佰柒拾陆元壹角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履约地点:松北区东起太阳岛风景区、南起松花江主岸、西至冰雪大世界、北至滨水大道围合区 -第2页- 域,包括松北大道全线及大耿家转盘以北U型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4标段).pdf
中标通知书施工4标(1页).pdf
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松北区2025年-2026年度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柏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3009709656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2-11号富丽国际1栋3单元16层1号法定代表人:张娜项目编号:[230109]HTCL[CS]20250004-1合同编号:计划备案编号:签订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松北区2025年-2026年度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二次)四标段2、工程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片区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标注及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指派的甲方额外计划安排的各类市政道路和市政设施等项目的实施。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自2025年12月29日开工,于2026年12月28日竣工。6、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评定标准为合格。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伍万柒仟贰佰柒拾陆元壹角小写¥3,157,276.10元8、本合同签订的合同总价为中标人中标金额,根据具体工程需要,另行甲乙双方还需签订子合同。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席国鹏、王亮为甲方施工管理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工程量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黑龙江飞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黄福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1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吴春艳,技术负责人谭翔,施工员张硕,安全员岳丹,质量员张伟川,标准员池大圣,材料员张瑞涛,机械员张娜,劳务员吴海婷,资料员张敏。其中项目经理姓名:吴春艳、级别:二级、职务(职称):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姓名:谭翔、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3、需对辖区设施及时巡查,制定巡查制度、建立巡查机构、配备巡查人员、车辆等并形成巡查台账。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落实文明施工要求6、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工程竣工未投入使用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材料供应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材料的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材料未经甲方签字确认不得使用,乙方擅自使用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改正,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顺延。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设备。第五条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本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铣刨维修单日累计维修量在5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材料二次复试报告,挖补结构达到5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施工图设计说明所列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作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及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进行验收,乙方不可自行验收,如乙方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15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年/月/日前;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年/月/日前,/份。6、采购人参与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第七条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因工程施工需要分三阶段进行结算,双方需另签子合同,具体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子合同执行。3、工程结算形式。以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按市、区两级财政规定形式结算。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上报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评审科进行结算评审。第八条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质保期1年,工程质量合格的甲方给予验收,按照松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评审科审结金额2%扣除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支付。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5、施工区域必须设立围挡或警示标志(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设立警示灯,特殊区域需进行实体全封闭围挡。6、施工时乙方派专人疏导社会车辆和行人,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警示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7、乙方必须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管护。8、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第三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十条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1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2、甲方自筹资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7、由于财政拨付原因造成工程款延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延期支付利息。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9、乙方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不按时巡查、又不及时维修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责;不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材料,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2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具有管辖权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五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六条本合同共7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上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甲方(章)2025年12月29日乙方(章)2025年12月29日单位地址:松北一路53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2-11号富丽国际1栋3单元16层1号法定代表人(法人章):王东辉法定代表人(法人章):张娜委托代理人:孙文国委托代理人:吴春艳电话:0451-88101050电话:15846361131电子邮箱:songbeidaoqiao@163.com电子邮箱:hljbz1215@163.com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松北支行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安支行账号:1244033374264975账号:18010000001633829合同附件工程类1、供货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其它具体事项:乙方在履约期间服从甲方工作调度。甲方(章)2025年12月29日乙方(章)2025年12月29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230109]HTCL[CS]20250004-1[230109]HTCL[CS]20250004-1黑龙江柏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2日就松北区2025年-2026年度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二次)(项目编号:[230109]HTCL[CS]20250004-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中标合同包号合同包3中标合同包名称工程施工(四标段)中标金额((元))3,157,276.10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壹拾伍万柒仟贰佰柒拾陆元壹角工程类:品目号:3-1单价(元):3,157,276.10数量:1.00单位:标段总金额(元):3,157,276.103,157,276.10品目名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四标段)工程范围工程施工(四标段)施工工期2025年12月开始至2026年12月,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完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项目经理要求吴春艳执业证书要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黑2232020202417835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3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桥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