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52025000264-1-1
二、合同名称:市容中心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64
四、项目名称:市容中心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联系方式:028-87344004
供应商(乙方):绿大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泰弘中路15号之一D区
联系方式:0760-888153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市容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1(年)
¥496,800.00
¥496,800.00
无
合同金额: 496,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横街5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6-2028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年2026年)签订版.pdf
2026-2028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年2026年)签订版.pdf
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2026-2028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年:2026年)采购合同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64业主: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签订时间:202.112合同编号:N5101052025000264签订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签订时间:205年山月9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供应商(乙方):绿大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2028年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264)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条: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物业服务范围总计约14550平方米,其中公共作业区10590平方米,绿化3960平方米。项目范围:服务范围为两个办公区、走廊、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生产车辆停车场、小车停车场、自行车棚、二楼生产平台、压实器设备通道及维修平台,绿化等。项目实施地点:青羊区培风横街5号。第条: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要求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本项目服务时间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要求:上午7:00-11:00,乙方服务人员全员在岗;中午11:00-13:00乙方服务人员三人在岗;下午13:00-17:00乙方服务人员全员在岗;晚上17:00-21:00乙方服务人员一人在岗值班。a1第一条:内容与质量标准:1)应根据项目的服务范围、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响应的机构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科学合理的配置服务人员2)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3)考核标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4)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每年4968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每月原则上支付41400元,大写:肆万壹仟肆佰元,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当季度支付金额。本项目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福利待遇、劳动工具、服装及安全、社会保障、责任事故、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收款信息:收款人账户名称:绿大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机构代码:91442000690547459L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乡支行收款银行账号:80020000000247631公司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泰弘中路15号之-D区电话:0760-88815390支付方式:对公转账,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内完成。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时间。根据保洁服务质量评分表考核分数支付服务费。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考核评分表。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甲方对乙方保洁服务质量评定的考核办法采取百分扣减的方式,乙方每季度保洁服务质量初始得分为100分,甲方每季度将根据《保洁服务质量评分表》对乙方进行考核扣分(在服务期间,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对《保洁服务质量评分表》内容和分值进行变更),甲方每次考核发现问题将书面记录或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等作为扣分的依据,按《保洁服务质量评分表》扣除相应分数。甲方将在考核结果后通知乙方考核得分情况和提出整改要求。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乙方员工疾病、非甲方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不得转包、分包。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根据服务考评办法和规则,一个服务年度内,乙方若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3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至新公司接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与新公司交接完毕后,方可撤离。4、如因政策改变或甲方职能职责、体制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甲方不能从事相关的业务,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在承担服务终止后的相关费用,乙方也不要求甲方补偿其他任何费用,双方相互免责。5、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需以应付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1倍LPR标准换算日利率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6、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履约而违约,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一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5、其他事项由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一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中选通知书5、其他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M地址:青羊区培风横街5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青羊支行账号:100130000409112电话:028-87342020签约时间:20122乙方:绿大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五加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泰弘中路15号之-D区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乡支行账号:80020000000247631电话:0760-88815390签约时间:205、12、29附考核评分表保洁服务费考核付款要求1.考核分数为95分及以上,采购人全额拨付供应商该季度保洁服务费;2.考核分数为80分-95分,采购人按分值每分扣减100元保洁服务费,如供应商得分80分,即扣减100元*(95-80)分=1500元);3.考核分数为70分-79分,采购人按分值每分扣减300元保洁服务费,如供应商得分70分,即扣减300元*(95-70)分=7500元);4.考核分数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将扣减供应商15%该季度保洁服务费,并责令供应商整改。一个服务年度内,供应商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服务费照常按考核要求计算)至新公司接管后,供应商与新公司交接完毕后,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解除合同;5.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保洁服务质量评分表》项目扣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具体情况描述人员管理(通用要求)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岗前培训、未经政审或不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就派驻上岗;不按要求报告人员更换或及时补充人员;需持证上岗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放松思想教育,人员出现盗窃财物、侵占损坏公物、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放松保密教育,人员出现泄漏工作秘密的情况。视情节和影响扣2至10分;出现违法犯罪的扣20分工作消极,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或服务方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值守,不能保持与甲方通讯通畅。每次扣2分服务态度(通用要求)服务态度差,用语不文明、不规范,被服务对象投诉,投诉理由成立的。每次扣2分人员不按规定统一着装,或服装不整洁每次扣1分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及时进行反馈或改进每次扣1分物资设备及节能管理(通用要求)保洁方式、程序、用具、用剂、措施不当的;不爱护餐具、厨具、餐桌椅的;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水电和耗用品浪费的,或工具使用寿命每次、项扣0.5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项目扣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具体情况描述物资设备及节能管理(通用要求)缩短的每次扣5分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出现不及时关闭自来水、电灯、燃气,非必要情况下使用取暖器、空调等浪费能源的行为;或出现浪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的行为。每次扣0.5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施设备的;不及时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的;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的每次扣1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严重的每次扣10分安全管理(通用要求)未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各责任人不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项扣1分;造成灾害事故的扣20分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范、各类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常识;不会正确及时地进行初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降低损失的每人次扣0.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扣2至8分对火灾、水侵、公共卫生、群体性事件、自然灾等突发事件没有应急处理预案或不能妥善处置的每次扣5分秩序维护服务不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控制中心未做到24小时值班,控制中心消防设备设施损坏不能起动、不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没有对大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及维护、应急照明灯路标损坏没及时上报、紧急疏散通道不通畅(有堆放杂物堵塞的情况)每处扣1分秩序维护人员不文明值勤,与职工、游客发生矛盾和冲突、没有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没有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夜间没有进入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询问来访目的,查验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的每次扣1分没有做好停车场的管理,没有正确疏导进出各种车辆按位泊车的每次扣0.5分环境保洁服务有乱贴、乱画,有擅自占用和堆放杂每处、次扣项目扣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具体情况描述环境保洁服务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门窗等不洁净;地面有杂物和污渍等0.2分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区不干净整洁,路面有明显积水、垃圾、泥沙;绿化及草地丛,有白色垃圾、烟头纸屑等垃圾。每次、处扣1分各洗手间有积水、有污溃、有异味;地面没有保持干燥,尤其下雨天没有加强管理,没有放置地滑警示牌,防止行人摔伤,确保安全;垃圾站的垃圾没有做到日产日清,外露面有垃圾附着。每次、项扣1分;造成事故扣10分考核实际得分备注:(1)考核评分表未尽的同类事项,甲方可参照此加减分标准酌情打分。(2)以上考核满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减。I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