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神经内镜 手术显微镜采购合同公告(忻州市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0709028X20251410
二、合同名称:忻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提升项目(二)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992025AGK00218
四、项目名称:忻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提升项目(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忻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建设北路50号
联系方式:13835063000
供应商(乙方):上海佳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
联系方式:139351107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神经内镜 数量:1.00 单价(元):105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蛇牌规格型号:ZU49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手术显微镜 数量:1.00 单价(元):25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蔡司规格型号:PENTER0 800 S
2.合同金额(元):356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忻州市建设路50号忻州市人民医院,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忻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提升项目(二)合同(11N40709028X20251410).pdf
忻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提升项目(二)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709028X20251410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忻州市人民医院乙方(卖方): 上海佳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建设路50号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邮编:034000邮编:201400电话:0350-3095305电话:13935110727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436482030318忻州市人民医院(甲方)所需忻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能力提升项目(二)(招标项目名称)经公开招标以招标编号:1409992025AGK00218(SXHX-ZFCG-2025-3012)的招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上海佳沩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供货清单:产品名称产地厂家规格型号注册证号设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价(元)金额神经内镜(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苏州、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ZU490苏械注准2022206196810年1套10580001058000手术显微镜苏州、卡尔蔡司医疗技术(苏州)有限公司PENTERO800S苏械注准202520610598年1套25100002510000总金额:人民币¥3568000元(大写:叁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整)配置清单:详细列明主机、附件、软件、耗材等所有配件(另附附件)二.设备的交付期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三.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达到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安装调试完成。3.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5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乙方所供应设备,必须完全符合甲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澄清通知,下同)、乙方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承诺函,下同)及开标过程中乙方的书面澄清内容,无实质性差异。5.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清单、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备件供应)、培训计划等所有承诺,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履行。6.若设备实际交付标准与投标文件承诺存在偏差(无论是否为实质性偏离),甲方有权拒收设备、要求乙方无偿整改/更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招标费用等)7.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内容及投标文件进行验收、设备培训,培训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验收机构在《设备安装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8.乙方应同时提供随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基本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正式授权书(逐级授权需完整);法人授权委托书(逐级授权需完整);授权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设备随行资料: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技术白皮书。特殊设备需提供:放射类设备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计量类设备需提供法定计量鉴定证书、其他特种设备应提供必要证书。9.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设备质保3年(设备验收之日算起)。四.付款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货款的90%(3211200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剩余10%(356800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合同货款。五.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甲乙双方约定及乙方认为应提供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①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②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③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至使用人员掌握设备使用方法。④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生产日期距离合同签订日期应不超过半年,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3.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时间12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4.如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召回,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启动召回程序,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提供替代设备保证临床使用连续性。七.索赔条款1.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①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②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八.争端的解决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上海佳沩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日期: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神经内镜 手术显微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