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90537620251801
二、合同名称: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GC011535
四、项目名称: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101号
联系方式:0359-7523736
供应商(乙方):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
联系方式:135464683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518388.9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518388.9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绛新城区鼓水街公租房人防项目).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承包人(全称):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新绛县新城区鼓水街与忠义路交叉口西南角。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新审管审[2023]49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新绛公租房人防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446.57㎡,地下建筑面积2282.00㎡,地上建筑面积164.57㎡;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800.81㎡,其他建筑面积为481.19㎡。主要进行场地内建筑物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通风等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配套等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等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配套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价壹仟零伍拾壹万捌仟叁佰捌拾捌元玖角壹分(¥10518388.91元);其中不含税金额:玖佰陆拾肆万玖仟捌佰玖拾捌元零玖分(¥9649898.09元);税金:捌拾陆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捌角贰分(¥868490.8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陆佰玖拾壹元捌角玖分(¥126691.8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玖仟壹佰肆拾玖元贰角叁分(¥849149.23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泽民。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3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西省新绛县住建局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拾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壹拾肆份,发公司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玖份)(本页先正文做睿)全5o2NOBC发包(公)承包人:nC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5组织机构代码:11141026012905376R组织机构代码:91140100776703141P地址:新绛县正平街101号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宫南二巷46号邮政编码:043100,邮政编码:030027法定代表人:王宏伍,法定代表人:裴卓非电话:0359-7523736,电话:0350-563000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河西支行账号:,账号:75320188000018449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o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定后7日后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已完工程量施工至合同价50%开始起扣预付款,施工至合同价90%扣完。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补充规定、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应配套文件、施工图纸、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洽商、现场签证、会议纪要、各项专项方案及来往函件等以实进行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4扫描全能王2o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L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o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上报已完工程量,经监理签字确认后,按批准的计量额,在次月5日前,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28天内累计支付到合同总造价的90%;经已竣工结算审核,根据审定金额付至97%;剩余3%质保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付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有工程款均须付至承包人银行账户。为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付款凭证须以承包人的专用收据或发票为准,发包人须将工程款付至承包人银行账户。(1)发包人不得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支付现金、支票、抵扣款项:(2)未经承包人书面审核,发包人不得向材料商、班组、分包商直接付款:(3)发包人未将合同价款支付于约定账户,视为无效付款。各种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125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以上支付方式的约定,若发包人逾期支付,应向承包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前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3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3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26扫描全能王20b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租赁住房人防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