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人民医院2025)



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0MB0A029532511210469

项目业主:

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汕头市应急医院)

服务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0MB0A029532511210469

合同总金额:

¥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结算审核服务工作:1、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2、汕头市人民医院濠江主院区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3、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A9-A12栋电动天幕遮光帘制安工程;4、汕头市人民医院(外马院区)2025年度电梯维修费用;5、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健康管理中心遮阳棚等改造工程。单项项目分别出具相应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

合同附件

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合同.pdf

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汕头市应急医院) 2025-12-31

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汕头市应急医院)咨询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汕头市应急医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医院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等5个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服务类别:结算审核3.服务内容:包括如下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出具咨询成果。1)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15栋音像等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2)汕头市人民医院濠江主院区智能电表改造安装工程结算审核服务;3)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A9-A12栋电动天幕遮光帘制安工程结算审核服务;4)汕头市人民医院(外马院区)2025年度电梯维修费用结算审核服务;5)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健康管理中心遮阳棚等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至本项目咨询结果交付委托方为止。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租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12楼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南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帐号:8002000001246193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5041电话:电话:18207541220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咨询人的义务第三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经双方确定的承担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不得自行更改人员。第四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五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六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七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九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一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二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十九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其他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二十三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五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第二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向咨询人提供本项目有关资料。咨询人在接到委托人完整的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第三条委托人应在二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四条委托人同意造价咨询费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造价咨询费计算方式结算审核费参照《转发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函》(粤价函[20111742文)的结算审核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以送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以单项工程作为计费单位,每个单项工程收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收费标准如下:附件,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高标1001-5000万元5001万元-亿元1亿元以上备注1控资估算的编制或市核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成核对项目投资信算,出估算价1.%%1.1%0.%a.n0.s%0.4%2工程概的编制或市核依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报告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概算价北1.8%1.6%1.1.z%1.1%差定东累进计费1工程W的中成审核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施工图编制或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童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价、招标控制份)%2.5%2.4%2.2%1.8%差定车累进计费清单计价法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成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成审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z%0.%0.8%差额定东累进计费定联计价法编制威核预算造价依提工编制或核工程预,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市核报预造价(预算价、招标拉制价,投标报价)3.5%2.8%2.%%2.%%2定车累进计费4工程结算的编制接工图等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3.5%3.32.5%差定车累进计费5工程结算审楼(1)基丰收费依提工图、证资料、工程结丰核报告结书等通行审楼,出具工程送审结算价2.8%2.5%2.2%1.%1.%%%基本收费为差宝车(2)效益收费核减+1增s基本收费+效益收费黑进计费:总收费6工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选价询服务算价12%1%10%%%%差定车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7工程造价证委托进行鉴证证后标的12%10%%%%%%差定车进计费:被告单方有造价成双方均无价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争议差争议差额在100万以下(含1000万)按收取,1000万以上按收取双方各有造价钢及预理件计算(成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或铁件)计算明按实际钢所使用量12元/吨说明。工程造价询工日收费标准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观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造价询费不是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爱委托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工作小时3.工程王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基数,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银及预理件计算,凡更求钢及预理件计算的按招对应防收费标准另行收费。2、合同暂定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造价咨询费以单项工程作为计费单位,根据上述收费标准按实结算。3、付款方式咨询人完成咨询结果并交付委托人时,委托人应在十天内付清咨询费。第五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委托人应按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造价咨询费。咨询人不向委托人收取逾期支付的酬金利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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