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堂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厦门市博物馆2025)
一、合同编号:[350201]WSCG[CS]2025012
二、合同名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三、项目编号:[350201]WSCG[CS]2025012
四、项目名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博物馆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8号
联系方式:0592-5371668
供应商(乙方):厦门旅游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158607951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堂餐饮服务
1(批)
¥283,500.0000
¥283,500.00
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金额: 283,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厦门市博物馆
2025年12月31日
合同编号:[350201]WSCG[CS]202501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厦门市博物馆住所地: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8号联系人: 周翠蓉联系电话:0592-5371668传真:电子邮箱:-乙方: 厦门旅游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一路2号13层1301室联系人:邓海军联系电话:15860795185传真:电子邮箱:-根据项目编号为[350201]WSCG[CS]2025012的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283,500.00-第1页-品目编码C22040000品目名称餐饮服务采购标的食堂餐饮服务服务时间(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范围厦门市博物馆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根据餐标按实结算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283,5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根据餐标按实结算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1、工作日时间午餐(餐标为每人20元标准配置):以白米饭为主,面食为辅,应提供至少8个菜品(3个主荤、3个半荤、2个素菜)供就餐人员选择,就餐人员只能选择4个菜品(2个主荤、2个素菜或半荤)及1份汤、1份主食、搭配部分副食、1份水果或酸奶,供就餐人员选择,预算餐标(15元/人),超出预算的部分(5元/人)由用餐者个人自付,当场刷卡结清。2、保障采购人职工节假日加班、值班工作用餐,周末确保至少有1名厨师及1名厨工值班,保障采购人的加班餐饮服务。实际用餐时间及人数按加班值班工作需要确定(按加班值班餐标及实际用餐人数结算)。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餐饮服务4.2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食材采购、餐食制作等食堂餐饮服务,保障食堂的工作日职工午餐(含配送)及加班值班餐供应。4.3服务地点:文化艺术中心片区职工食堂4.4服务完成时间:服务期12个月(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次数)、根据15元餐标按实结算5.2服务内容:1、食堂的工作日职工午餐及加班值班餐供应,工作日午餐时间12:00--13:00。2、保障采购人职工节假日加班、值班工作用餐,周末应确保至少有1名厨师及1名厨工值班,保障采购人的加班餐饮服务。实际用餐时间及人数按加班值班工作需要确定(按加班值班餐标及实际用餐人数结算)。3;、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专职服务人员常驻本项目,工作日全部到岗,每日考勤;周末还应确保至少有1名厨师及1名厨工值班,保障采购人的加班餐饮服务)。-第2页-4、服务期内工作日应按采购人要求向(思明区内三处指定地点)配送午餐。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2)服务人员组成:食堂服务人数:≥10人,具体人员配置见下表职位职数(名)相关要求以下所有人员均应常驻本项目每日考勤打卡项场负责人1名具备餐饮管理经验厨师长1名具有餐饮工作经验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书主厨1名具有餐饮工作经验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书厨师3名具有餐饮工作经验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书厨工4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满足食堂运营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办理食堂服务(含配送)所需的一切合法证照及相关手续。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第3页-1、采购人不定时对成交人进行考核。采购人或用餐人员(或膳食委员会)针对食品的新鲜度、卫生情况、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管理水平等组织对成交人进行评价。2、连续两次不合格,或合同期间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奖惩分明,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于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成交人。考核结果等级考核结果运用100-95分(含)优秀不扣款95-81分(含)良好不扣款80-71分(含)合格不扣款70-61分(含)不合格扣5000元60-50分(含)不合格扣8000元50分及以下不合格扣10000元4、采购人考核办法若有修订按最新规定执行。4.1若采购人因政策性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至少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4.2若成交人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因成交人原因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3合同期间,若发生成交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视事故大小及影响无条件解除合同,以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解约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后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在接到解约通知7天之内搬离。4.4若合同到期终止,成交人必须在7天之内无条件搬离,采购人验收清点设施合格后,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搬离的,未搬离物品视为成交人放弃所有权的弃物,采购人有权处置。4.5成交人在服务场所内所投资装修的部分(若有),合同到期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除。4.6成交人未按时向采购人职工供餐,导致采购人职工受到较大影响的,采购人将酌情向成交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4.7由于成交人原因致使采购人职工就餐后身体受到伤害,成交人应无条件负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成交人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和费用。4.8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建筑物的结构和外借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物品及餐具,否则成交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恢复原样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9由于成交人原因或由于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造成餐厅无法服务,成交人应承担一切后果。-第4页-4.10成交人不得转包、分包服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出借服务场所、设备和员工宿舍(若有)。一经发现,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周翠蓉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2-5371668,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按磋商文件要求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邓海军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860795185,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等要求开展食堂餐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餐厅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或装修,也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建筑物的结构和外借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及餐具,否则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恢复原样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2)乙方进驻服务前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等与所有与本食堂项下餐饮运营活动相关的证照和个人从业资格。(3)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法运营。对餐厅环境、个人、食品卫生进行管理,妥善处理厨余和垃圾。(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应于报到日之前将健康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存档(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5页-(5)乙方应认真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对餐厅的例行检查和抽查,因检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符合相关部门标准。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83,500.002026-12-31厦门旅游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实际用餐人数(次数)、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将按月度与成交人进行结算【此处因字数限制,详见第十六条:合同其他条款】十、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4,175.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十一、合同期限服务期12个月(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按磋商文件要求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按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要替换主要服务团队人员(包含厨师长、主厨、厨师)情况,须提供同等资质人员并提出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备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同意方可替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更换相关人员按1万元/月缴交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第6页-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成交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未能按时缴交履约保证金(若有);(2)实际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其响应文件要求;(3)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发生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且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成交人还应赔偿差额部分。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结算方式:按实际用餐人数(次数)、按月进行结算。采购人将按月度与成交人进行结算。次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该结算清单经采购人审核、对账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且财政资金到账达到付款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结算材料:成交人根据用餐人数安排食材采购及食品安全管控,杜绝浪费。每月应按时向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提交食材采购清单及相关价格清单及发票。涉及到处罚的,每个季度末还应提供考核结果,作为食材费用扣除的依据。3、食材价格确定方式:(1)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格。成交人须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提交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及相关价格给采购人。(2)采购人可从厦门地区各大型商超(指沃尔玛、天虹、大润发、麦德龙、山姆、新华都、永辉、夏商)等卖场中每期任意选择1家,以同类、同质商品的价格作为该期食材采购的价格依据。另外福建民生价格信息网等官方网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也将被采购人作为价格依据。(3)中标人应提供当期采购所有食材在采购人指定卖场的价格明细(价格小票),并提供结算价格比较表,采购人将随机抽查,若发现食材价格高于同期的市场价格,将罚款所抽查货品总和的5倍,并责令立即整改,若发现未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成交人不得擅自抬高价格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采购,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第7页-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0份,/17.5其他文中所述采购人为本合同甲方,成交人为本合同乙方。十八、合同附件无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可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 厦门市博物馆(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厦门旅游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娟英法定(授权)代表人: 林鹭鸣纳税人识别号:12350200426600054K纳税人识别号: 91350206MA33503B11开户银行:工行鼓浪屿支行开户银行:建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账号:4100020209026408092账号:35150198010100001558签订地点:项目所在地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