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后勤保障综合服务 保洁员 保洁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2025-C-11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后勤保障综合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420100-2025-07126-001
四、项目名称:执法支队办公用房2026年度后勤保障综合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航天商务广场A座
3、联系方式:1397156865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嘉吉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蔡路A栋5-602
6、联系方式:137201053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6500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46500元
5、合同金额:64.6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航天商务广场A座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712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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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后勤保障综合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涂世平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航天商务广场A座乙方(供应商):武汉市嘉吉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琼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蔡路18号A栋5-602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后勤保障综合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后勤保障综合服务:2.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食堂运营、保洁、秩序维护、会议服务等;3.服务地点: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武汉市江岸区航天商务广场A座7楼部分、20楼、21楼):4.工作时间:序号岗位工作时间人员安排备注1综合经理7:30-17:30工作日1人、午休两小时2保洁员16:30-15:30工作日2人午休一小时,周末双休保洁员29:30-18:30工作日13安保人员17:30-19:302人24小时不间断值守,双人轮换,无缝交接安保人员219:30-次日7:304主厨6:00-14:30工作日1人休息半小时5帮厨6:00-14:30工作日1人休息半小时备注:以上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再行调整。第二条服务标准(一)食堂运营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约50名职工工作日早、中餐供应等餐饮劳务服务,按甲方要求制作加班(会议)工作餐、公务接待用餐和值班人员工作餐(不含周末、节假日)。除食堂餐饮原辅料、调味料,以及职工在食堂购买的副食、卤制品、饮料、日用品等物品由甲方选择专业配送公司供应外,其他物料如消毒、杀虫、清洁、灭鼠、纸巾等用品由乙方提供。2.用餐需求表序号餐次开餐时间段就餐人份餐式备注1早餐7:30-8:30约50人中式早餐采取自选方式。每餐供选品种:主食(粉面、油饼、水饺、肉包、面包等中西式早餐)8种以上,同时搭配供应饮品、鸡蛋等(每天更换品种2种以上),免费供应粥品一种及自制咸菜一种。2午餐11:30-13:00约50人中式采取套餐方式,每份16元。中餐(两大荤+两中荤+两素+一汤)每餐提供6个菜供职工挑选,职工中餐餐标为一大荤+二中荤+一素+一汤,每餐提2午餐11:30-13:00约50人中式供免费汤。3会议、加班、值班人员工作餐中餐、晚餐按需要盒饭采取套餐方式,按甲方标准提供,送至指定地点。4接待餐中餐、晚餐按需要中式桌餐采取桌餐方式按甲方标准提供。3.消费模式甲方每月将所有就餐费以圈存的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按要求提供供餐服务。剩余金额可在食堂购买副食、卤制品、饮料、日用品等。所有消费全部通过卡机刷卡,卡机及卡由乙方提供,可随时查看余额,保证消费透明度。加班餐、接待餐及客餐等单独计算。(二)保洁、秩序维护、会议服务1.服务范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场所,总计约2300平方米。2.秩序维护服务: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安全巡查及引导等工作,提供登记、检修相关物料。3.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负责服务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提供消杀、清洁用品以及纸巾、洗手液等相关物料。4会务服务:负责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会务有关服务工作。第三条服务质量要求(一)餐饮工作要求1.食品安全与生产安全:(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履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承担违法后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民事赔偿。(2)乙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接受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确保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服务时不与甲方就餐人员发生无理争执等。3(3)乙方在食品贮存、加工、供餐过程中要防止食物污染和腐败变质,杜绝腐败变质食品流入餐桌,杜绝食物安全事故发生。(4)乙方加强食堂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因停水、停电等导致的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及疫情防控应对预案;做好食堂电器、设备、蒸汽等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发生触电、火灾及人身安全事故。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及相应赔偿由乙方自行负责。2.食品加工:按食堂现有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开展与之相匹配的食品品种、数量加工、制作,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3.就餐环境、餐具清洁:餐厅应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餐桌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餐具一餐一消毒等;厨房卫生做到日产日清。4.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积极倡导绿色健康饮食。5.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清淡少油,注重花色营养菜式搭配。6.价格:食堂供餐价格由甲方根据成本价确定;副食、卤制品、饮料、日用品等价格由甲方根据成本确定,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零售价。7.供餐采取弹性模式运营,提倡绿色环保理念,努力减少食材及餐饮浪费。(二)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要求1.24小时值班,负责项目安全事宜,维护好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安全。每天巡查防火安全设施、楼内外设施设备及附着物安全情况等三次,并做好来访人员、物品、巡查等记录工作。2.结合甲方需求,制定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运行安全隐患的,及时提醒并采取必要措施。3.制定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4.乙方配合项目做好临时安排的其他配合服务工作。(三)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求1.工作区域、过道清扫保洁。2.卫生间、接待室、部分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等房间的清洁服务。:3.甲方在办公区域内主办的各类活动的现场布置及活动结束后的清场等。(四)会务服务工作内容1.会议开始前将会议室及过道的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地面、门窗、桌椅及部分室内设施。2.会议开始前将茶水、会议用品、桌椅、照明、空调设施、音响系统、投影系统准备完毕开机运行。3.负责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保证宾客的随时服务需求。4.会议结束后及时完成清场工作,包括卫生打扫、关闭照明、空调设施、音响系统、投影系统等。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给予答复。2.除乙方自带设施设备(保洁工具)外,为了确保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甲方应配置配套设施及专用服务设备。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或更换不能胜任甲方工作需要的服务人员。4.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处理、纠正。5.甲方不得安排乙方服务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若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协助完成非服务工作,则在本合同外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劳务费用。6.甲方督促乙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作为其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及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依法承担其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等相关责任。因乙方未履行前述义务或因其自身过错导致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安全,抽查食堂供应饭菜质量、价格,核查原材料成本,根据职工饮食习惯和口味,要求乙方调整菜谱或供应品种等,若所提要求与本合同内容不符,乙方也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修改与完善。58.在合同签订后指派一名专人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并进行交流沟通。甲方选择职工代表若干名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代表甲方履行监督检查义务。9.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服务随时进行考核,如发现乙方服务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甲方。如乙方在本合同服务周期内接到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对乙方处以本合同金额30%以内的罚款。10.甲方应保证协议期乙方正常的经营环境(包括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等)。1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堂正常经营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并承担其费用。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与卫生、消防、节能降耗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13.甲方应配合相关部门定期维护维修食堂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水、电、燃气等)。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员工正当合法权益,依法享受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薪标准和社会保险(五险)的相关政策。按国家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若因用工形成的纠纷和诉讼,其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2.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检查考核。岗位上的值班安保、客服人员要保持站姿、坐姿端正、面带笑容,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来访、上访人员要按规定登记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接待来访人员要自行起立等遵守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的规章制度。3.乙方配备服务工具,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干净整洁、发型标准,每周一要集中进行检查,并落实服务人员、工作工具等相关的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监督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安保人员应当实行24小时轮岗制,遇水电等安全隐患要做到随叫随到。4.乙方配置物资包括:办公设施设备、护卫工作装备、保洁设施设备及工具。5.在任何情况下(包括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好服务工作。对前来乙方应聘工作岗位的人员,应经甲方面试同意后,乙方方可聘用,服6从双方的统一管理,对安排的工作认真完成,做到随叫随到。6.乙方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向甲方报备。7.乙方应接受全体甲方人员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甲方复查。8.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综合经理按照具体工作安排,认真制定安保、保洁、厨师等工种的作息时间表,国家法定节日前要制定节日人员值班表,报甲方备查,并严格落实管理方案。9.按国家和武汉市有关物业管理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10.乙方协助辖区公安机关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甲方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因乙方原因在工作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乙方应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食堂经营财务报表及相关台账(含食堂附加服务),上月库存食品及其他物品账目,并接受甲方检查。12.乙方应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和乙方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采取灵活的经营模式,依时令、节气,适时调整、扩大餐饮花样品种,以食材成本核定并调配单份饭菜的质量,提供保质保量的餐饮服务。乙方每周五提供下周菜单报甲方确认,并按菜单供餐。如有变动,需提前报甲方同意。14.乙方负责做好食堂内部的安全、卫生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除外)进入食材间和操作间等处,并做好工作区域内安全、消防、治安、环卫、环保等工作。15.对于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物品,乙方应爱惜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发生人为故意损坏和丢失。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设备和物品损坏和丢失的,应予赔偿。如确属自然损耗需要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将相应的处置方案报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16.乙方应在保证供餐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工作运行成本,包括控制员工人数、工资标准、员工伙食标准、水、电的费用等,最大限度地节约使用水、电等相关运行费用。17.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甲方未公开信息,不得截留任何保密文件,不7得将任何有关信息数据带离岗位所在地。此条款长期有效,不因乙方及乙方人员服务期终结而结束。第六条服务费用1.服务费用总金额64.65万元(大写:陆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2.根据双方协商形成的季度服务考核内容完成情况支付合同款项,季度考核在80分以上的,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于下一季度据实支付合同款项:季度考核在70-80分的,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于下一季度据实支付合同金额的90%款项:季度考核在70分以下的,采购人收到相关材料后于下一季度据实支付合同金额的60%款项。服务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进行第四季度预考核,根据预考核结果支付第四季度合同款项。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2次考核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力无条件终止合同。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按约定程序启动付款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税务监管要求及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甲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因此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武汉市嘉吉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48021000201160开户行:汉口银行台北路支行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合同或履行方案。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1.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对日常服务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协商处置。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2.服务区域内物品丢失责任界定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若乙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存在过错8(包括但不限于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未配置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致使甲方财产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严格按照合同标准执行,但仍发生财产被盗现象,而使甲方财产受到损失,则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实际施害方承担。3.服务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承担责任。但非上述原因造成延迟开餐或不开餐的,乙方构成违约。发生1次以上延迟30分钟开餐或1次不开餐的,每次扣除乙方服务费3000元,一年累计超过5次延迟30分钟开餐或超3次不开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乙方供餐食物、卤菜或外采食品出现腐败、霉变、变质情况,或在监管部门抽查检查中发生餐具、食物抽检不合格的,或在供餐食物中出现苍蝇、蟑螂、老鼠等,每次扣除乙方服务费1万元,托管期内出现2次此类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5.乙方所供餐食中出现头发、铁丝、钢丝球等异物,被甲方员工投诉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以餐费10倍或实际伤病损害为限),甲方有权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对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委托期出现6次此类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6.乙方托管经营期间未办理经营相关许可证照、人员未持健康证或持虚假健康证上岗的,甲方有权主张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7.乙方员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或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同时乙方对甲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主张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名誉或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8.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与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且非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甲方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逾期支付总额的5%。9.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任何主体,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除发生法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合同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以单方解除合同为由不履行本合同的,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911.如甲方发生办公地点搬迁,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就后续委托服务事项另行友好协商。1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未履行一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免除,具体适用本合同第13.1条之约定。13.以下情况,且该情况的发生与乙方是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管理、安保及安全防范义务无关,乙方不承担责任:(1)自然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所致之损害,导致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本身固有瑕疵(如房屋建筑本体或设施设备质量安装技术的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甲方办公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5)在服务期间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管理疏忽造成上述事件或致使甲方受上述事件影响而遭受损害的除外;(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建议后但未采纳所致之损害;(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8)非乙方原因造成,但乙方在发现问题后1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在正常情况下未予以处置所致之损害;(9)本条约定的免责情形,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因其自身过错、违约或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14.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考核扣款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的服务费用中直接予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第九条管辖法院1.本合同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应就该纠纷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0第十条服务期限1.本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其它1.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该条款的删除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振一族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202年2月311签约时间:202年12月31月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保障综合服务 保洁员 保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