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益广告更换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3-FW2025-10328
二、合同名称:街道大院公益广告更换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5-10328
四、项目名称:街道大院公益广告更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86118800
供应商(乙方): 泰州鑫雅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9960160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街道大院公益广告更换
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5-1032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30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8611880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625.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3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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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采购人(甲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供应商(乙方):泰州鑫雅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街道大院公益广告更换制作安装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序号项目位置及内容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加厚喷绘UV精喷及安装街道大院大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7.5m*1块m²75352625合计2625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小写):¥2625元。该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运输、税费等。(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完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2、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服务。2、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纪律,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授权代表:顾造日期:7025年12月2日乙方(盖章):泰州鑫雅广告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两日期:2045年1月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广告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