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
龙游县 |
_、采购人名称: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供应商名称: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四、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5YX-025-01
五、合同编号:LYCG2025YX-025-01
六、合同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七、其它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22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905707718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05707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18367068335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7018388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5.4 M)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包人(全称):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装修改造工程,包括门拆除新装,原铝合金窗清洗并安装窗帘,卫生间地砖,墙面砖清洗,原水磨石楼地面磨光、酸洗、打蜡,二层全部房间吊顶,所有内墙面及天棚乳胶漆翻新,所有洁具、灯具拆除重新安装、管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清单图纸另册)。6.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下浮率:6.57%;结算依据:本项目的合同价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根据总价下浮率进行下浮,(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一最终报价)招标控制价×100%)结算方式: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相关规费和税金=总价,结算价=总价×(1-下浮率),并委托第三方审核,其中不包含暂列金额;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第1页共18页3.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8.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且合同订立地点: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承包人: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公发包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价传真传真0570-792057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38182093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账号:账号:1209220009200271097(二)通用条款略,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主要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按照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组织实施。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设计变更;(2)进度(工期)变更和进度款支付;3)价格、工期签证:(4)增(减)工程量变更,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第3页共18页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发包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若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承诺函及其附录(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控制价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第4页共18页联系电话:职权:负责工程施工的全面协调和监督,通过监理部门实现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控制,有权对承包人下达指令,负责工程变更、洽商、工程款拨付的审核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1)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协调处理施工中各方面的关系及有关工作。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城建档案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福整理提供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及全套资料电子扫描件PDF版一套,竣工资料必须是一套原件,四套复印件,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及电子光盘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张映伟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113800103联系电话:18767070883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承包人管理规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一第5页共18页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5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L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上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L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7.工期和进度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开工令的指定日期起第6页共18页计算合同工期,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处理,超过7天未正常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的20%以上;不能按时提供图纸、工程进度款等延误影响工程正常施工24小时以上的;由于政策性原因使承包方不能施工而延误工期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发生工期违约时,以每延期一天扣人民币500元/天,若工期延期超过15天的,以每延期一天扣人民币1000元/天,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的,工期可以延长,但因此引起的费用不予考虑。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发包人明确品牌范围内的,承包人应在该范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若提供品牌范围内的材料采购确有困难,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品牌,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要求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需检测的材料应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并按合同下浮率同比下浮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7页共18页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签字有效,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龙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龙政发[2014]40号)村级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执行《龙游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5]127号)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价差价引起的税金。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①由承包人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②无信息价的材料(龙游县信息价、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4)暂定价材料(设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经发包人确定质量和价格并经签证后方可采购暂定价材料(设备)价格确认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结算时,仅调整材料暂定价和签证价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差价引起的税金,其余均不再另行计取。(5)如上述条款中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即:竣工结算中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不含30%),按10.4.1(3)重新计算综合单价并替换原综合单价。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8页共18页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遇市场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调价,按相应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价差,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基准价格指预算编制采用月份的信息价。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相关规费和税金=总价,结算价=总价×(1-下浮率)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内,不调整综合单价。(2)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以及经双方核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确认前未发现的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3)所有发包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包括的内容,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发包文件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承包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①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②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③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10.4.1执行,(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按10.4.1(3)调整。(3)无信息价的材料按10.4.1(3)-②调整。第9页共18页(4)暂定价材料(设备)按10.4.1(4)调整。(5)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按10.4.1(5)调整。(6)除技术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按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并按合同让利率同比例下浮。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L预付款支付期限:L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三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工程总价的80%(不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书经第三方审核确认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支付至审核结算总价98.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时结清(不计息)。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10页共18页14.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及工程委托审价,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审核后,核减造价超过5%以上部分和核增造价的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项目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7级以上(含7级)地震18.保险18.1工程保险第11页共18页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当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进行投保,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投保。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合同份数21.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附件一: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包人: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第12页共18页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或更换及费用。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六)门窗为2年;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2年;(九)灯具、开关插座2年;(十)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相应的维修费用。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重新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保修期到期确认单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第13页共18页附件二: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一、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第14页共18页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3、项目部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9、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管理(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考核办法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期限:本工程自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第15页共18页%映命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第16页共18页(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17页共18页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包人(全称):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装修改造工程,包括门拆除新装,原铝合金窗清洗并安装窗帘,卫生间地砖,墙面砖清洗,原水磨石楼地面磨光、酸洗、打蜡,二层全部房间吊顶,所有内墙面及天棚乳胶漆翻新,所有洁具、灯具拆除重新安装、管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清单图纸另册)。6.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下浮率:6.57%;结算依据:本项目的合同价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根据总价下浮率进行下浮,(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一最终报价)招标控制价×100%)结算方式: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相关规费和税金=总价,结算价=总价×(1-下浮率),并委托第三方审核,其中不包含暂列金额;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第1页共18页3.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8.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且合同订立地点: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室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承包人: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公发包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价传真传真0570-792057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381820938@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账号:账号:1209220009200271097(二)通用条款略,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主要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以及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现行的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按照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组织实施。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设计变更;(2)进度(工期)变更和进度款支付;3)价格、工期签证:(4)增(减)工程量变更,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第3页共18页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发包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若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承包意向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如有)或直接发包书面资料(3)承诺函及其附录(如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控制价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若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技术标准与规范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第4页共18页联系电话:职权:负责工程施工的全面协调和监督,通过监理部门实现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控制,有权对承包人下达指令,负责工程变更、洽商、工程款拨付的审核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1)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协调处理施工中各方面的关系及有关工作。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城建档案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福整理提供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及全套资料电子扫描件PDF版一套,竣工资料必须是一套原件,四套复印件,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及电子光盘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张映伟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113800103联系电话:18767070883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承包人管理规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一第5页共18页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5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L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上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L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现场验收照片、影像等资料。7.工期和进度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工程开工令的指定日期起第6页共18页计算合同工期,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处理,超过7天未正常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的20%以上;不能按时提供图纸、工程进度款等延误影响工程正常施工24小时以上的;由于政策性原因使承包方不能施工而延误工期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发生工期违约时,以每延期一天扣人民币500元/天,若工期延期超过15天的,以每延期一天扣人民币1000元/天,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的,工期可以延长,但因此引起的费用不予考虑。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发包人明确品牌范围内的,承包人应在该范围内选择某品牌采购,若提供品牌范围内的材料采购确有困难,经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品牌,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对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要求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场,需检测的材料应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并按合同下浮率同比下浮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7页共18页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签字有效,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龙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龙政发[2014]40号)村级工程项目变更严格执行《龙游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5]127号)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价差价引起的税金。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①由承包人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发包控制价(或预算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②无信息价的材料(龙游县信息价、衢州市信息价和浙江省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4)暂定价材料(设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经发包人确定质量和价格并经签证后方可采购暂定价材料(设备)价格确认由发包方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无信息价材料和设备询价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监管办[2019]10号)文件规定确认除税签证材料价,结算时,仅调整材料暂定价和签证价的材料差价及因材料差价引起的税金,其余均不再另行计取。(5)如上述条款中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即:竣工结算中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不含30%),按10.4.1(3)重新计算综合单价并替换原综合单价。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8页共18页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遇市场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调价,按相应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价差,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计算按照日历月份计,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数,基准价格指预算编制采用月份的信息价。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相关规费和税金=总价,结算价=总价×(1-下浮率)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内,不调整综合单价。(2)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返工、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以及经双方核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确认前未发现的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3)所有发包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包括的内容,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如果图纸(包括发包文件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承包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①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②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③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10.4.1执行,(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按10.4.1(3)调整。(3)无信息价的材料按10.4.1(3)-②调整。第9页共18页(4)暂定价材料(设备)按10.4.1(4)调整。(5)所有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与发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按10.4.1(5)调整。(6)除技术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按预算编制价格包干并按合同让利率同比例下浮。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L预付款支付期限:L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三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等,省、市、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计量工程总价的80%(不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书经第三方审核确认且有关竣工备案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支付至审核结算总价98.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时结清(不计息)。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10页共18页14.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及工程委托审价,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审核后,核减造价超过5%以上部分和核增造价的审核费用由承包方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项目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7级以上(含7级)地震18.保险18.1工程保险第11页共18页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根据当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进行投保,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投保。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合同份数21.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附件一: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包人: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完工成品,除正常使用磨第12页共18页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或更换及费用。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六)门窗为2年;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2年;(九)灯具、开关插座2年;(十)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相应的维修费用。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重新组织验收并签字确认保修期到期确认单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除不可抗力外,凡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在保修范围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第13页共18页附件二: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一、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第14页共18页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3、项目部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9、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2、安全管理(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三、考核办法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期限:本工程自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第15页共18页%映命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龙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第16页共18页(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龙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原民宗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17页共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