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 双法兰限位伸缩节 仪表防护箱采购合同公告(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



【合同公示】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XE20251064

项目名称:

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

相关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

标 段:

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内容:

货物-其他类-其他货物

中标单位:

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中标价:

1892607.5元

中标工期:

365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5-12-03 11:26:08

合同备案日期:

2026-01-04 11:33:19

附件:

采购合同.pdf

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号:SXJBW-CG-2025-SCXTTSGZ-001甲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乙方: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采购合同甲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结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署本合同。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品牌单价(元)合价(元)1、一厂总图(供货含安装)1双法兰限位伸缩节DN5001.0MPa只1.00VAG4460.004460.002仪表防护箱带雨棚设计,外形尺寸400X300×500mm,室外立柱安装。只1.00890.00890.005钢制法兰DN5001.0MPa,配套螺栓及金属石墨缠绕垫片2.00420.00840.006电力电缆YJV-0.6/1kV-3×2.5米95.00江苏远东8.00760.007通讯电缆现场总线专用电缆(RS485)米95.00江苏远东6.00570.002、二厂总图(供货含安装)1分体式电磁流量计DN800,衬里材质:氯丁橡胶,电极材质:含钼不锈钢,公称压力:1.0MPa,Modbus485通讯,配套电缆:10m台4.00科隆69000.00276000.002分体式电磁流量计DN800,衬里材质:氯丁橡胶,电极材质:含钼不锈钢,公称压力:1.0MPa,Modbus485通讯,配套电缆:50m台1.00科隆70000.0070000.003法兰式手电两用调节蝶阀DN8001.0MPaNW1.5kW台4.00VAG61500.00246000.004法兰式限位伸缩节DN8001.0MPa只5.00VAG12000.0060000.005钢制法兰DN8001.0MPa片18.001100.0019800.006304不锈钢管D32*3.5米4.00浙江青山56.00224.007304不锈钢45°弯头DN32*3.5只32.00浙江青山14.00448.008阀门配电箱W500×D250×H500mm(2APC1~2)室外立柱安装,IP65,1分2,304不锈钢材质,W只2.001675.003350.008阀门配电箱1.2mm只2.001675.003350.009仪表防护箱带雨棚设计,外形尺寸400×300×500mm,室外立柱安装。只4.00890.003560.0010电力电缆YJV-0.6/1kV-5×4米145.00江苏远东18.502682.5011电力电缆YJV-0.6/1KV-4×2.5米26.00江苏远东10.50273.0012电力电缆YJV-0.6/1kV-3×2.5米280.00江苏远东8.002240.0013控制电缆KVVP-450/750V-5×1.5米270.00江苏远东12.503375.0014信号电缆DJYPVP-3×2×1.5米296.00江苏远东18.505476.0015通讯电缆现场总线专用电缆(RS485)米125.00江苏远东6.00750.0016304不锈钢保护管DN25*1mm米162.00浙江青山5.50891.0017304不锈钢保护管DN32*1.2mm米10.00浙江青山8.5085.0018热镀锌扁钢-40×4米100.0013.501350.003、低洼泵房集水排污泵(供货含安装)1潜水排污泵QW30m/h、HW15m、N≈3KW,配套泵机耦合底座、对接法兰及连接DN100管道的异径管台4.00南京蓝深5590.0022360.002潜污泵现场电控箱可实现就地控制和浮球自动控制(配套浮球),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台4.001800.007200.003法兰式手动蝶阀DN100,Pn=1.OMpa只4.00VAG1120.004480.004微阻缓闭止回阀DN100,Pn=1.0Mpa只4.00VAG4500.0018000.005304不锈钢法兰DN100,Pn=1.OMpa片4.00浙江青山115.00460.006304不锈钢管DN100*3.5mm米4.00浙江青山260.001040.007PE法兰套装DN100片4.00伟星120.00480.004、其它设备1潜水排污泵(雨水泵)QW200m/hHW15mN≈13.5kw台4.00南京蓝深15700.0062800.002分体式智能靶式流量计±1.5%FS测量管径DN800-DN1000正常流量4000-8000m/h,公称压力:1.0MPa,配套电缆:10m套2.00西安优必胜47000.0094000.00乙方负责对中标设备整改至原有设备可配套,尝试整改不得超过三次:如明显存在参数差异,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单价退货或取消。3、本项目部分工作为甲方处枯水期作业(农历十二月二十至正月初七)并为有限空间作业,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涉及的有限空间人员、作业环境、机械、春节人工等相关费用乙方需自行考虑:如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即视为乙方已完全了解了该部分的作业内容,相关费用记入总价。4、如无特殊要求,乙方提供的管架、支架、抱箍、桥架扎带、膨胀螺栓、水下紧固螺栓及与不锈钢管配套的管配件及法兰螺栓、电气明露穿线管等采用不锈钢304及以上材质,未明确的其他紧固件需热镀锌钝化或达克罗;本项目中所有法兰密封垫根据工艺要求配置。5、上述清单中管配件未明确壁厚的均按同口径母管壁厚要求执行。6、本项目清单备注中标注为枯水期作业的内容,为确保在枯水期内顺利开展,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包含安装所需的附件等)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一.合同组成: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项目技术文件(包括安装图纸、会议纪要等其他技术资料)等。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主要条款1.承包范围:为有效提升江滨水处理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高效、稳定性,拟对江滨水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部分改造,包括二厂生化曝气池配水井加装水量控制设备;一厂一期储泥池增加排泥量对比装置:增加一厂污泥混合池、储泥池、雨水泵房等相应设备:增加二厂污泥回流管靶式流量计、更换臭氧发生间空气储罐等。内容为上述建设所需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2.承包方式:本项目承包方式在约定范围内实行包项目总造价、包货物量、包安装、包供货或安装(指导安装)、包维修、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管理的承包方式。3.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365天,其中项目清单备注中标注为枯水期作业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包含安装所需的附件等)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其他设备材料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须完成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具备发货条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完成材料类的供货(或安装)乙方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货物供应,擅自供应的货物甲方不予以认可。2.合同供货安装时间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供货安装时间可相应顺延。3.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供货安装进度(属乙方组织生产、安装等失误引起的供货安装进度后由乙方负责)。4.不可抗力因素。5.非乙方原因而确实影响到供货安装进度的。除上述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安装时间。4.技术要求1.所有投标的货物、设施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使用要求。2.本项目施工应按照设计编制的设计说明和图纸且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5.质量要求1.合格,且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所有条款要求。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3.所有的货物进场时须同时提供货物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出示的证明必须包含原件。4.所有货物必须在检验合格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本项目。5.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6.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6.培训保修1.在项目组织验收之前,应完成对甲方操作人员不少于6期培训(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今后能自行操作、维护)。2.乙方应分别提供称职的指导人员,为甲方确定的培训人员在现场提供操作和维护培训。3.乙方应编写培训手册并取得甲方同意,本手册应是根据本项目的货物,在有关测试、操作及维护方面,对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供全面的培训手册,每种手册提供六套。如果需要,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复印。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全面的技术和维护咨询。5.本项目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货物在质保期内损坏的(非人为造成)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设备五年以上的操作维护经验。7.支付方式该项目不支付预付款,1、设备材料采购(含安装改造):设备进场验收合格且收到该部分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进场部分设备合同额的60%;设备安装(改造)完成且单机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进场部分设备合同额的98.5%;2、待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全部完成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37852.15元(大写叁万柒仟捌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如有违约,扣除违约部分履约保证金):剩余合同额的1.5%,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一次性付清,期间不计息。乙方应充分考虑并消化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因素,因此产生的波动,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在到货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给买方付款设备材料全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法定执行)。9.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对货物质量、货物安装质量进度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验收和结算。10.乙方职责1.供货前,乙方应熟悉安装现场环境及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2.在合同实施中,乙方应兑现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进行精心安装、强化现场原始记录和检测,确保货物质量。4.乙方在货物、安装及滤池清洗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5.在货物安装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指令,并严格服从甲方监督。6.乙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供货、安装,确保如期完成。7.当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十天将验收报告送至甲方,并由甲方组织验收。8.乙方的计划进度安排、质量监督、协调管理、安装配合、安全文明施工,应完全接受甲方对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完成后将归档技术资料交予甲方。11.验收1.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2.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3.符合验收条件的,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乙方应按照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整改。4.整改完毕且复验合格后将本项目货物交给甲方使用,完成日期以通过复验日期为准。5.甲方在乙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要求为依据,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12.违约责任及奖罚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1.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总价的30%计付,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超过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赔偿。2.乙方未能依约履行保修义务时,甲方为及时止损,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护保养,相应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按发生费用的10%加收管理费,上述费用全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若有不足,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4.如乙方因供货及安装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返修费用,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留索赔的权利。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采购人同意可延迟的时间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或安装的、调试的,买方将有权按以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逾期1--15(含15日)日内,每日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16-30(含30日)日内,每日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每日按5000元/天承担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6.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例。13.争议解决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与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按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要求乙方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供货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变更:1.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16.专利权1.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7.结算原则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合同的清单价格等作为结算依据:2.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甲方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18.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的免费质保期。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临时调换的设备要求不低于原有的设备要求。2.质保期内,乙方对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提供免费保修。3.乙方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4.乙方必须将公司的服务热线明确告知甲方。19.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对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有限空间、动火及高空等危险作业须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相关方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许可后,方可作业。3.特种作业未经审批擅自施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扣款10000元/次。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且须人证合一。若无上岗资格证书或人证不合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扣款10000元/次。5.承包单位在该项目安排进场施工作业的施工人员,男性须在60周岁(含)以下、女性须在50周岁(含)以下,不得雇佣未成年人。一经发现,直接劝退,并扣除合同款1000元1人·次。6.有限空间作业须根据《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要求执行:①承包单位须负责制订有限空间作业方案,自行审批至承包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时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作业方案和审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后,再根据集团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流程进行逐级审批:②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须按照《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导则》(见附件)及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8.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及交通、绿化、噪音、外来民工登记等管理规定,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闲人随意出入施工场地。严格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承包人负责。9.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不得出现,近三年内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黑名单)、因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经发现,须立即退出项目管理班子,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10.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在施工作业现场发现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违约金2000元/次。20.其他1.如乙方在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发生设备设施、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2.本项目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该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绿色编码,在进入作业现场前须如实向甲方登记报备绿色编码,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在作业现场发现有未申领绿色编码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或者未如实进行绿色编码报备的,认定乙方违约,更换有绿色编码的设备,同时处罚2000元/次。3.公共资源交易环节中或合同履约环节中的失信行为惩处:工程建设类项目(施工、货物、服务):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反馈至柯桥区招投标管部门。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5.乙方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实施供货,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车辆在进入甲方厂区内要服从管理。厂区内限速30码以下,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同时应确保厂区内人员和设备设施等安全。超过限速规定,每发现一次扣罚违约保证金100-200元/车(具体根据甲方厂内车辆管理办法执行)。若因车辆驾驶员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当出现履约保证金扣罚情况时,由乙方向甲方财务支付相应违约罚没金后(开具收据),甲方方退还全部本项目全部履约保证金。7.甲方有权对所供材料随机抽样后,共同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报告。21、合同生效1.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招标(询价)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4.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五份。5.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需签订《廉政协议》(附件一)和《安全协议》(附件二)甲方(盖章):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与北十一路口开户行:交通银行轻纺城支行帐号:29301611001815022375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乙方(盖章):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博旺街35号831房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康乐支行开户帐号:360289870910008371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廉政协议甲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乙方: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规范甲乙双方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增强廉洁从业意识,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二)不得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三)不得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四)不得在乙方和关联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得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关联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13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得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七)不得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关联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第三条乙方责任: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三)不准为甲方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及娱乐活动。(六)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受理部门:江滨水处理公司纪检组举报电话:85628981(七)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等义务。(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者述及甲方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和信息。第四条相关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以上条款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14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甲方作为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在结算和服务(工程)质量持不信任态度及解除合同的权利。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协议书份数本廉政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五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0日1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相关的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公司的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及权限,确保相关方项目实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就安全生产管理达成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国家、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向乙方传达并执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安全规定要求;2、甲方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4、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甲方应做好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告知、安全措施审核等工作。6、甲方应对相关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指派专门人员樊兆勇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经常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督促纠正并责令落实整改,甚至处罚。7、7.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并通16知当地政府和***门,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8.其他针对性补充责任条款二、乙方安全责任1、乙方是相关方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财产等损失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安全责任。2、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作业技术规程;严格执行有关甲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3、乙方应明确人员安全责任及落实现场风险防范管理措施。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安全操作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消防安全管理。4、乙方所提供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应真实、合法、有效。5、乙方现场作业或服务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7、相关方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设有安全员安全员姓名:孙翊电话:18888706307证件编号:******************。8、乙方项目实施前,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安全档案。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用品穿戴、危险作业注意事项、消防安全、作业规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9、乙方必须落实有限空间、高处、动火、临时用电和吊装等危险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前按要求做好审批报备管理部门后才能作业。作业期间应落实专门安全监护人员。10、乙方应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并正确穿戴和使用。11、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12、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实施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17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其安全状态。13、乙方应在实施范围装设符合标准的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施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14、乙方实施中需使用电、水源,应当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5、乙方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有效整改。17、乙方应在项目设置针对性的符合标准的安全宣传、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应应设夜间警示灯,以确保现场安全。18、乙方应对项目现场自查自纠,并将整改结果记入安全台账。19、乙方人员进出、车辆行驶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超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20、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设施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按规定报告甲方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应急抢救、处置及现场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21、乙方应做到的其它安全条款:21.1作业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无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疾病,同时须提供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承诺书;21.2作业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和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不准到班组值班室逗留聊天,不得干扰甲方人员正常工作;21.3现场施工用电线路及配电箱等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定;22.其他针对性补充责任条款:三、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邮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18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四、违约责任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于乙方责任(含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房屋及设施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如果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承担实行追偿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等。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有违章违规行为或问题的,甲方有权按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惩罚,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及扣除方式)具体明确如下:3.1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4.乙方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确、规范执行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在生产期间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适用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七、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周期等同相关方项目业务合同周期内有效,若业务周期延长,本协议同时顺延有效。相关方项目结束后,本协议同时废止。八、本协议是《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江滨水处理2025年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安全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或明确的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省、市、区及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9十一、本协议一式土份,甲乙双方各执五份。甲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乙方:广州灏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绍兴柯桥签订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设备 双法兰限位伸缩节 仪表防护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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