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 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
关于采购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5MA54UXBR42512091876
项目业主:
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关于采购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5MA54UXBR42512091876
合同总金额:
¥1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对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
合同附件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pdf
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01-04
编号:已25800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人(甲方):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六路333号星河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22号研发楼2-3楼联系人:孙晓阳联系方式:18819669133评估机构(乙方):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住所:惠州市下埔大道24号投资管理大厦7楼、11楼联系人:黎潭康联系方式:15820719923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出的资产进行评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评估目的甲方拟出租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ZKE-053-11地块的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宿舍、饭堂,出租面积约3456平方米物业,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资产价值的参考。二、评估对象和范围根据资产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ZKE-053-11地块的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宿舍、饭堂的物业月租金,出租面积约3456平方米;范围是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ZKE-053-11地块的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的宿舍、饭堂的物业,出租面积约3456平方米。具体清单详见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资产评估明细表。三、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结合评估目的,由甲方确定为2025年12月1日。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类型。1五、评估报告使用范围(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1、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是甲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2、除甲方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无3、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上述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二)资产评估报告用途1、甲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2、甲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3、除本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以外,如需要增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评估报告将失效,乙方亦不对其他报告使用人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拥有追索甲方和其他报告使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三)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载明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四)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者披露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未征得乙方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六、乙方和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的责任(1)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2)依法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恰当使用资产评估报告;(3)根据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需要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2、甲方的义务(1)及时按资产评估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资料,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2文件;(2)认真填写各项评估明细报表,甲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确认;(3)在评估过程中组织人力、物力协助乙方,以及为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配合;(4)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负责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与评估项目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和沟通;(5)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的责任:(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是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2)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3)甲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如果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对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转给第三人。2、乙方的义务:(1)对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合法性负责,遵守相关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评估途径和方法;(2)在收到符合评估要求的各项报表、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专职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评估对象的数量、规格等进行现场清点、拍照与核实,核对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并对清点结果负责;(3)配合甲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分析、估算,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3(4)根据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交本评估对象和范围的评估报告;(5)按照相关资产评估规范中对评估质量和评估报告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和出具评估报告;(6)督促执行评估业务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七、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一)评估报告提交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在甲方充分配合的基础上,甲方通知可进场评估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进场评估资料齐全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二)评估报告提交方式1、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有关程序后,向甲方提交经乙方和经办评估师签章的纸质版资产评估报告书。提交方式为乙方送达甲方住所(或快递送达)(甲方直接到乙方住所取)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肆份(若甲方需增加份数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八、评估服务费用或者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一)费用具体数额、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如下:1、本项目评估服务费含税(税率6%,现企业享受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如后续优惠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动,则税率相应变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不含税金额为9434元,税费为566元。本合同的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用、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2、支付时间:乙方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3、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4、乙方提供的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账号:108999517010010151(二)乙方在请求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导致甲方无法依约支付款4项的,乙方同意甲方顺延付款期限,且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因费用延期拨付给乙方造成的各类损失,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抵扣,乙方应重新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不能重新开具,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对收到的乙方合规、有效发票,甲方办理了进项税认证、抵扣,但由于乙方欠缴增值税等原因,被税务机关裁定不能抵扣,并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乙方应承担等额进项税转出应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和罚款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九、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一)解除合同1、甲方提前终止资产评估业务、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2、甲方要求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有其他非法干预评估结论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3、因甲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原因导致资产评估程序受限,乙方无法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乙方可以单方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4、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付成果的,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价款0.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5、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一次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二)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服务费应退还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52、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当执行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合同,并将所收评估服务费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甲方;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单方解除业务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条款,应当按合同总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5、本合同所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第三人索赔、行政处罚及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三)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选择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合同事项的变更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订立后发现相关事项存在遗漏、约定不明确,或者在合同履行中约定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可以要求与甲方订立补充合同或者重新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或者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委托人(方):评估机构(乙方)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商主地估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年12月17日签约地点:广东惠州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 租金市场价值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