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2026)
政府采购合同(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变更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603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变更公告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00-JZCG-G2025-0603
四、项目名称: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马涧路2018号
联系方式:13862579758
供应商(乙方):江苏春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阳路1988号一栋五层508室
联系方式:186621819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单位占地面积48亩,总建筑面积34413.1平方米。有3层训练馆,设有滑冰场、跆拳道馆、击剑馆、手球馆等专业训练场馆。有12层综合楼,用于办公、食堂、康复医疗、运动员宿舍等。服务范围: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内部秩序管理,供水供电管理,训练馆、游泳池、冰场等训练场馆的维护保养、设施设备维护,综合楼办公区域、运动员宿舍管理、中心安保消防、对外开放管理、驾驶员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95200.00
合同金额:4495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4 15: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原来采购合同里: 十、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 变更原因: 由于乙方无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行为基于乙方无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服务,不违反《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条“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解除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 变更日期: 2025-12-31
解除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603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00-JZCG-G2025-0603
四、项目名称: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马涧路2018号
联系方式:13862579758
供应商(乙方):江苏春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阳路1988号一栋五层508室
联系方式:186621819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单位占地面积48亩,总建筑面积34413.1平方米。有3层训练馆,设有滑冰场、跆拳道馆、击剑馆、手球馆等专业训练场馆。有12层综合楼,用于办公、食堂、康复医疗、运动员宿舍等。服务范围: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内部秩序管理,供水供电管理,训练馆、游泳池、冰场等训练场馆的维护保养、设施设备维护,综合楼办公区域、运动员宿舍管理、中心安保消防、对外开放管理、驾驶员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95200.00
合同金额:4495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4 13:1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春雷物业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甲方: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马涧路2018号联系人:徐晓军电话:051268317820乙方:江苏春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阳路1988号一栋五层508室联系人:许玉婷联系电话:13776121689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31日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一、合同解除由于乙方无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行为基于乙方无法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要求进行服务,不违反《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条“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解除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二、合同解除的效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政府采购合同》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不-1-再履行。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芳胡!C时间:2025年12月31日时间:203年12月11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保洁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