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采购合同公告(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沭阳县乡村振兴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322-HCXM-X2025-0022004
二、合同名称: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分包四)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322-HCXM-X2025-0022
四、项目名称: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沭阳县学院路5号

联系方式:0527-80814836
供应商(乙方):宿州市禾益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众创空间P2栋606室
联系方式:157557168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含腐植酸水溶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水剂,腐植酸≥30g/L,大量元素(N+K2O)≥200g/L。规格:1000mL/瓶。
联系方式:15755716832
主要标的数量:98996瓶
主要标的单价:6.97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7天
采购方式:cgfs0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3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4 16:1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分包四).pdf

标段名称: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分包四)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沭阳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宿州市禾益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2-HCXM-X2025-0022标段名称: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分包四)甲方:(买方)沭阳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卖方)宿州市禾益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沭阳县2025年稻麦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分包四)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含腐植酸水溶肥1.2标的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1.3标的数量(规模):98996瓶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历天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5品牌(如有):沃尔美1.6规格型号:1000mL/瓶1.7单价:6.97元/瓶1.8履行地点:招标人指定。1.9包装方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元玖角柒分(_¥6.97元/瓶)人民币,总金额:陆拾玖万元整(¥690000元)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资金支付的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货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采购人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供应商发票;8.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项目验收11.1乙方货物全部进场后,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2乙方提供的货物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机制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在履约过程中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补偿救济。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6.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稻麦高产优质片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