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彩门及亮化 龙门 灯光长廊 树木亮化 六角景观休憩亭亮化 路灯亮化采购合同公告(同仁市市政设施综合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MB1E1552220258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春节彩门及亮化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国焱公招(货物)2025-472号
四、项目名称:2026年春节彩门及亮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同仁市市政设施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同仁市康乐北路延生段同仁市住建局3楼
联系方式:0973-8274316
供应商(乙方):青海环景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1号楼1121号
联系方式:181918797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春节彩门及亮化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880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880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同仁市主城区道路,广场等地,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2026年3月22日为乙方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展示,拆除,清场及场地恢复工作,并向甲方移交的最终截止日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472.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国焱公招(货物)2025-472号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春节彩门及亮化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GY-2025-472中标价:1880600.00元采购人(甲方):同仁市市政设施综合服务中心(盖章)中标人(乙方):青海环景商贸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5年12月23日/注:此为签订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其体要求进行补充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同仁市市政设施综合服务中心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青海环景商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2月23日2026年春节彩门及亮化项目(青海国焱公招(货物)2025-472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单位:元二、合同标的及金额编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龙门定制30m×3m×14m1座385000385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2万马奔腾定制30m×8m1组33000033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3灯光长廊定制20m×5m1组29000029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4氛围灯组1(含2026字样)定制6m×3m1组11000011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5氛围灯组2定制5m×3m3组9000027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6树木亮化(3米及以上树木)定制40cm90棵1200108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7树木亮化(1.5米左右树木、灌木)定制30cm260棵600156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8六角景观休憩亭亮化定制50cm6个5003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9迎宾大道路灯亮化定制40cm94杆900846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10城区过街天桥亮化定制60m2座6000012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11城区过街天桥亮化定制60m1座2400024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拆除工作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806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零陆佰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拆除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期、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2026年3月22日为乙方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展示、拆除、清场及场地恢复工作,并向甲方移交的最终截止日期。交货地点:同仁市主城区道路、广场等地,具体以甲方指定为准。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依据自身时间安排乙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培训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7.质保期间设备维修、零件更换、人工、差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8.甲方提供项目制作、组装堆放所需的场地、水电、电缆,协调好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全部货物进场安装完毕。项目整体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完成拆除清场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水灾、火灾、地震及自然灾害及罢工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创作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效果图、方案的知识产权自创作完成之曰起即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有义务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安全与保险条款:乙方对其施工、安装、展示、拆除全过程的安全负总责。乙方须购买不低于100万元限额的公众责任险和施工一切险,保单提交甲方备案。因本项目引发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索赔,首先由保险承担,不足部分由责任方乙方承担。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白佳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联系电话:账号:105072894306签约时间:208年12月3111联系电话:18191879726刘杨鑫2077年12月31日01n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节彩门及亮化 龙门 灯光长廊 树木亮化 六角景观休憩亭亮化 路灯亮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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