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考核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2026)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考核_第2包(项目编号:YLZJ-2025-004)更正公告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考核_第2包(项目编号:YLZJ-2025-004)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J-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考核_第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修改合同名称

更正日期:2026-01-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考核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4号楼

联系方式:85682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亿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1号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楼内第一会议室

联系方式:13163029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阔

电话:85682085

五、附件

交通运输行业考核-家宜.pdf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2026年1月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考核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18:5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阔

项目联系电话
85682085

采购单位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5682085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亿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1号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楼内第一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63029280

.-交通运输行业考核服务合同,需求方(甲方):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服务中心(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供应方(乙方):天津市家宜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需求考核服务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交通运输行业考核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条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第三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法1、服务费为300000.00(大写叁拾万元)。2、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7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40%,10-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四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在服务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接受乙方的服务。(二)乙方义务11、乙方须保证考试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不得在服务期内出现使用权纠纷。2、乙方在提供服务给甲方时,应保证考试考场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确保提供必要的考试服务人员。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交通部及甲方关于职业资格考核考场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相关规定。-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给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应付总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1、2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其应付总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3、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服务费超过日,乙方按每日‰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服务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4、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服务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解除,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前解除,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服务期内甲方应付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第六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条法律适用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0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209.48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运输行业考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