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采购合同公告(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2026)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514851

二、合同名称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LED显示屏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5-2710594

四、项目名称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长宁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360425400
供应商(乙方): 惠州市山水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惠城区惠州大道5号佳兆业中心三期综合楼30层04室
联系方式:152205879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LED 显示屏
3(组)
13,250.00
39,750.00

2
LED 显示屏
5(组)
3,675.00
18,375.00

合同金额: 58,125.00元,大写金额:伍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履约地点:博罗县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6年01月04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LED显示屏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514851甲方: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乙方:惠州市山水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58125.00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凯歌,凯歌1.86室内全彩LED显示屏,Q1.86;凯歌1.86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类型:全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72*86屏幕尺寸:320*160mm屏幕尺寸:320*160mm屏幕比例:16:9对比度:8000:1灰度等级:14bit色彩饱和度%:72可视角度:170LED显示屏3¥13250.0000¥39750.00接口:HDMIHUB,DVI,USB扩展/充电使用环境:室内防护等级:IP60维护方式:模组前维护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3年3C认证:2023010903561685包装清单:模组、合格证i产地:广东-第1页-凯歌凯歌单色4.75LED显示屏,4.75:凯歌单色4.75LED显示屏类型:单基色显示屏分辨率:64*32屏幕尺寸:304*152mm屏幕比例:16:9对比度:3000:1灰度等级:14bit色彩饱和度%:72可视角度:170LED显示屏接口:USB扩展/充电5使用环境:室内防护等级:IP60维护方式:模组前维护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3年3C认证:2023010903561685包装清单:LED显示屏、合格证产地:广东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5年¥3675.0000¥18375.00合计¥58125.00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2025-12-23之后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长宁大道1号。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第2页-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甲方联系人:杨斌联系电话:13360425400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锁长宁大道1号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3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26乙方(盖章):惠州市山水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银行账号:2008020109200711566乙方联系人:林勇文林用联系电话:15220587929单位地址:惠城区惠州大道5号佳兆业中心三期综合楼30层04室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1323日-第3页-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LED显示屏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514851甲方: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乙方:惠州市山水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58125.00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凯歌,凯歌1.86室内全彩LED显示屏,Q1.86;凯歌1.86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类型:全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72*86屏幕尺寸:320*160mm屏幕尺寸:320*160mm屏幕比例:16:9对比度:8000:1灰度等级:14bit色彩饱和度%:72可视角度:170LED显示屏3¥13250.0000¥39750.00接口:HDMIHUB,DVI,USB扩展/充电使用环境:室内防护等级:IP60维护方式:模组前维护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3年3C认证:2023010903561685包装清单:模组、合格证i产地:广东-第1页-凯歌凯歌单色4.75LED显示屏,4.75:凯歌单色4.75LED显示屏类型:单基色显示屏分辨率:64*32屏幕尺寸:304*152mm屏幕比例:16:9对比度:3000:1灰度等级:14bit色彩饱和度%:72可视角度:170LED显示屏接口:USB扩展/充电5使用环境:室内防护等级:IP60维护方式:模组前维护报价单位:按1平米报价质保期限:3年3C认证:2023010903561685包装清单:LED显示屏、合格证产地:广东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5年¥3675.0000¥18375.00合计¥58125.00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2025-12-23之后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长宁大道1号。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第2页-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甲方联系人:杨斌联系电话:13360425400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锁长宁大道1号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3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2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26乙方(盖章):惠州市山水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分行银行账号:2008020109200711566乙方联系人:林勇文林用联系电话:15220587929单位地址:惠城区惠州大道5号佳兆业中心三期综合楼30层04室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1323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显示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