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氯化铝 氧化铝 聚丙烯酰胺采购合同公告(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YW202601001
二、合同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LCX-2025ZCYS021
四、项目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城郊街立新村大刘屯北
联系方式:15904449994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四街1号11栋1层
联系方式:0451-879827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653291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金额(元):653291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吉林省榆树市城郊街立新村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厂区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合同.pdf (2.5 M)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9日合同编号:YW202601001签订地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需求的“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经招标公司以编号为JLCX-2025ZCYS021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包)为中标单位。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厂商/品牌/产地单位数量货物单价(到货价)总价1聚合氯化铝(液体)氧化铝的质量分数W13.0盐基度70-90密度≥1.12不溶物含量%≤0.1pH值3.5-5.0铁的质量分数%≤0.2砷的质量分数%≤0.0001铅的质量分数%≤0.0005锅的质量分数%≤0.0001汞的质量分数%≤0.00001铬的质量分数%≤0.0005巩义市富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富源牌/河南省巩义市吨1501260元/吨189000元2聚合氯化铝(固体)氧化铝的质量分数W29.0盐基度70-90密度≥1.12不溶物含量%≤0.1pH值3.5-5.0铁的质量分数%≤0.2砷的质量分数%≤0.0001铅的质量分数%≤0.0005镉的质量分数%≤0.0001汞的质量分数≤0.00001铬的质量分数%≤0.0005巩义市富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富源牌/河南省巩义市吨5502360元/吨1298000元3聚丙烯酰胺1、固含量≥90%2、分子量≥1200万3、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05%4、溶解时间≤90巩义市新奇聚合物有限公司/新奇牌/河南省巩义市吨3021000元/吨630000元4次氯酸钠有效氯(以C1计)W10%游离氯(以NaOH计)0.1-1.0%铁(Fe)0.005%重金属(以pb计)≤0.001%砷(As)≤0.0001%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睿投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吨3051230元/吨375150元5硫酸铝氧化铝(A103)的质量分数/%W15.6铁(Fe)的质量分数/%≤0.2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川0.1pH值(1%水溶液)W3.0砷(As)的质量分数/%≤0.0002铅(Pb)的质量分数/%≤0.0006镉(Cd)的质量分数/%≤0.0002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2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淄博大众食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食用牌/山东省淄博市吨4001461元/吨584400元6氯酸钠氯酸钠≥99.0%水分≤0.5%水不溶物≤0.03%氯化物≤0.2%硫酸盐≤0.1%铬酸盐≤0.02%铁≤0.05%城步中大科技电盐有限责任公司/中大牌/湖南省邵阳市吨305000元/吨150000元7盐酸总酸度(HCL计)W%W31.0铁(以Fe计)w%≤0.008灼烧残渣w%≤0.10游离氯(以CL)w%≤0.008砷(AS)w%≤0.0001硫酸盐(以S042-计)w%≤0.03吉林新力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力源牌/吉林省松原市吨145405元/吨58725元8葡萄糖粉葡萄糖含量W99.5%COD当量W90万mg/L沈阳玖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玖盈牌/辽宁省沈阳市吨2403500元/吨840000元9三氯化铁铁的质量分数%W38亚铁的质量分数%≤0.1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50游离酸的质量分数≤0.40锌的质量分数%≤0.0005砷的质量分数%≤0.0002铅的质量分数≤0.0005汞的质量分数%≤0.00001镉的质量分数%≤0.0001铬的质量分数%0.0008昌邑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宏达牌/山东省昌邑市吨2200570元/吨1254000元10聚丙烯酰胺阳离子1、离子度60%,2、分子量1200万,3、固含量90%,4、水不溶物≤0.30%4、氯化物含量<0.05%5、硫酸盐含量<0.05%。巩义市新奇聚合物有限公司/新奇牌/河南省巩义市吨1529000元/吨435000元11复合硫酸铁(破壁剂)1、全铁质量分数>12.0%;2、还原性物质(以Fe2+计)的质量分数<0.10%;3、盐基度8.016.0%;4、pH值1.53.0:5、密度(20℃)>1.45g/cm3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睿投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吨3501275元/吨446250元12氢氧化钠1、氢氧化钠含量,W99.0%2、碳酸钠,≤0.8%3、氯化钠≤3.0乌拉特前旗津裕化工有限公司/津裕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吨253950元/吨98750元13熟石灰氢氧化钙含量W80%细度≥180辽宁鑫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鑫钙牌/辽宁省沈阳市吨·350465元/吨162750元14重铬酸钾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15元/克75元15硫酸银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40012元/克4800元16硫酸汞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4003.4元/克1360元17硫酸亚铁铵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10000.04元/克40元18氢氧化钠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15000.056元/克84元19碘化钾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10000.86元/克860元20酒石酸钾钠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25000.05元/克125元21氯化铵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6元/克30元22过硫酸钾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7元/克35元23抗坏血酸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1000.63元/克63元24钼酸铵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47元/克235元25碱性过硫酸钾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2500.08元/克20元26盐酸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7元/克35元27硝酸钾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9元/克45元28氯化钾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56元/克28元29磷酸二氢钾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76元/克38元30邻菲罗啉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154元/克60元31硫酸亚铁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5000.04元/克20元32碘化汞分析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7003.8元/克2660元33硫酸试剂优级纯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南试牌/江苏省南京市克40000.07元/克280元合计(元)6532918二、合同价款2.1合同总价:陆佰伍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捌元整(小写)6532918.00元。三、交货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3.1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3.1.1供货期: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供货,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供货通知后5日内将货物送达:3.1.2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四、付款4.1合同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供货,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供货通知后5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批次付款。五、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六、验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6.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订货限期要求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车、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2.乙方应按约定的数量交付产品。七、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7.1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八、伴随服务8.1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运输、装车。8.2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九、质量保证9.1供货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按合同内参数执行,如供货方未按合同参数供货,产生药剂不达标影响需方正常生产,经相关部门检验核定后,责任后果由供货方承担。十、供方履约延误10.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0.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或不按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6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十一、误期赔偿11.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天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天按24小时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1.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1.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1.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十二、质量要求12.1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十三、不可抗力13.1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供需双方商定的事件(供需双方认定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属不可抗力)。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四、税费14.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4.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十五、争端的解决15.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2如果调解不成,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15.3诉讼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15.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违约终止合同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7(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所能获得的权益。16.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七、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八、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九、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19.1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二十、适用法律20.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十一、合同生效21.1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采购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二十二、合同附件22.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2、供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期间的书面承诺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3、产品样本(与合同配置不符之处,以合同为准);4、中标通知书;5、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6、合同的其他附件:上述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和对需方有利的为准。二十三、合同修改23.1除供需双方和采购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二十四、合同备案24.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二十五、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需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地址:吉林省榆树市城郊街立新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A邮政编码:电话:13331652293传真:联系人:张国奇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行帐户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账号:22001400100058012345供方: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四街1号11栋1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徐占义邮政编码:150038电话:15146444433传真:联系人:李恭军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帐户名称:黑龙江睿投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号:17400025921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聚合氯化铝 氧化铝 聚丙烯酰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