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道路改造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
一、合同编号: JXDS-25039-JC
二、合同名称: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JXDS-25039-JC
四、项目名称: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大道1560号
联系方式:13767688539
供应商(乙方):江西晟琦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展坪镇新街梦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18107946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5000
合同金额: 44.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6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施工合同.pdf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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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施工合同甲方(发包单位):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承包单位):江西晟琦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沥青道路改造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按项目工程图纸内容总承包施工,具体工程项目内容按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报建手续不全,无法竣工验收及备案除外)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5日。计划竣工口期:2026年月30口。工期总日历天数:2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44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最终结算价按照工程结算审计价进行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松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拓的必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工程保修1、保修责任:乙方应按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本合同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沥青面层的原因承担保修责任(路基及路床原因不在保修责任内)。2、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从本合同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2-3、为保证项目后续服务有效能动性和及时性,在质保期内,若工程出现缺陷后1小时内快速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且在响应的缺陷期内修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威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代(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M地址:10510002003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002003-3-第一部分合同部分条款1.施工合同的采用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1.2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2.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3.工程工期本招标项目的国家定额工期,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或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自报施工L工期的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日历天4.工期延误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5.工期延误的赔偿5.1非本招标文件4条款的原因、不能按合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费:每延迟1天扣除本项目成交金额的0.1%作为滞纳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10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2采购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开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6.工期提前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无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无7.工程质量-4-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7.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7.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因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8.工程安全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9.合同价款与支付9.1合同价款的确定:投标人中标后,其响应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约定。9.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189号)文件规定。9.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施工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只有建设规模和施工内容有变化,按计价规范、设计变更、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调整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不得他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10.工程款支付10.1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3%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开工后,采购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10.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11.材料设备供应1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11.2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5-12.竣工结算12.1竣工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必须按照按计价规范、投标单价进行调整。13.保修13.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3.2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3.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道路改造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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