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错别字检测服务 更新维护服务 专题服务 智能问答知识梳理及政务事项梳理服务 提升创新咨询服务 信息检测服务 达标检测服务 政策解读保障服务 智能问答功能服务 领导信箱功能服务 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服务 异地灾备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11011525210200029983-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525210200029983-XM001
四、项目名称: 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联系方式: 81296201
供应商(乙方): 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800.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盖章版).pdf

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运维运营甲方: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年12月31日-1-合同书甲方: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法定代表人:潘郁峰联系人:刘建东联系方式:010-81296407乙方: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6层606法定代表人:张巍联系人:孙月建联系方式:010-69252976(甲方)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均为本项目履行的依据文件: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d.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响应文件(含响应文件补充通知)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a本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服务项目-2-对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运行维护服务,包含:区政府网站运行运维服务、运营服务、安全防范服务、其他技术保障服务。甲方按照国家及北京现行标准自行组织验收。乙方应完成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出具《网站运维运营月报》及《终验报告》等验收材料。乙方提交的验收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对其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负责。四、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年总价800万元人民币(含税),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分项报价表。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3份,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七、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全部服务。-3-(4)“甲方”系指用货币换取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的单位。(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需要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的地点。2.服务标准(1)提供的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应与评审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若评审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为准。3.乙方应履行的职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对涉及相关问题进行解答;(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做好日常及值班期间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3)乙方承担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必要办公设备以及人员安全责任,乙方负责处理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第三者的伤害事故,并自行承担损害及损失,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一切实际损失;(4)乙方应做好相关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力求工作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4-(6)乙方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第三方的相关资料、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7)乙方应与本合同工作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报告、图表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和使用;(9)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质量保证及检验(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提供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入驻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入驻和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入驻和提供服务时间。5.违约赔偿(1)除合同第6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入驻和提供服务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从应付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费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入驻一天,按应付区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费总价的0.05%计收。如果乙方违约金达到本合同总金额5%时,其仍不能入驻和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金额-5-20%的解除合同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赔偿责任。(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赔偿责任。(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因政府资金的迟延批复不视为甲方违约。6.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邮件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邮件或专人递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6-(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8.合同争议的解决(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9.违约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入驻和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以上情况下,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12.通知-7-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3.计量单位除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5.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本项目合同期限内,视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服务的质量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合同。若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效力终止。本合同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执行。八、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1.定义:(1)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7方:本合同乙方系指: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现场:本合同项下需要维护服务的地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8-2.付款方式首付款:签订合同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400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含税);进度款:乙方履行服务时间过半后(2026年7月,最晚于2026年7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0%,¥320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含税);尾款:2026年12月31日前,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并且经甲方预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尾款,¥800000元(含税),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含税)。(1)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或汇款方式。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政府资金的迟延批复,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收取本合同全部款项后本合同还未履行完毕,需确保剩余合同期限的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如此期间存在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损失,或者审计结算金额与上述支付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乙方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甲方审计结果返还已支付款项,具体返还时间为甲方向乙方发出返还金额通知之日起30日内。3.服务标准以响应文件的规定为准,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且需同时符合甲方要求。4.质量保证及检验-9-按照国家及北京现行标准,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年度组织两次验收,第一次在12月前组织一次预验收,第二次于服务期限截止后30日内组织最终验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出具《网站运维运营月报》及《终验报告》等验收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完成验收。甲方如认为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进行调整或修改,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否则应承当相应违约责任。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甲方: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北京易迅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0-合同附件1:分项价格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一、运行运维服务1平台服务1,100,000.002错别字检测服务100,000.003防篡改服务280,000.004更新维护服务1,950,000.00小计3,430,000.00二、运营服务1专题服务200,000.002智能问答知识梳理及政务事项梳理服务420,000.003提升创新咨询服务270,000.004信息检测服务150,000.005达标检测服务150,000.006政策解读保障服务350,000.00小计1,540,000.00三、其他技术保障服务1搜索功能服务400,000.002智能问答功能服务450,000.003领导信箱功能服务380,000.004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服务500,000.005依申请公开功能服务150,000.00小计1,880,000.00四、安全防范服务1异地灾备服务600,000.002三级等保测评服务400,000.003密码测评服务150,000.00小计1,150,000.00合计(元)8,000,000.00-12-合同附件2:验收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1网站创新材料4每季度2错别字检测报告12每月3网站达标检测报告4每季度4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数据统计表12每月5智能搜索报告12每月6系统巡检周报告49每周7政策解读实施7不定期(按需求)8开设专题栏目11不定期(按需求)9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用户行为分析报告4每季度10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巡检报告12每月11网站运维运营月报12每月12预验收报告1每年13终验报告1每年注:验收材料明细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错别字检测服务 更新维护服务 专题服务 智能问答知识梳理及政务事项梳理服务 提升创新咨询服务 信息检测服务 达标检测服务 政策解读保障服务 智能问答功能服务 领导信箱功能服务 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服务 异地灾备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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