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服务 房产测绘报告采购合同公告(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奇台县技工学校)2026)



一、采购人名称: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则泰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91101000026575428
五、合同编号:11N45779930X202530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1.0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沙克达提·热西提
联系电话:0994-7221296
传真:/
地址:奇台县东关街33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奇台职业技术学校测绘合同.pdf
奇台职业技术学校测绘合同.pdf

工程测绘合同工程名称: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消防提升建设项目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维修补充建设项目委托人(甲方):奇台中等职业技采学校受托人(乙方):新疆则泰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分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9日签订地点:奇台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房产测绘报告,竣工报告1、地点: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第二条工程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房产测绘、竣工平面图(包含权属调查、面积计算、汇总、分类统计),提交省、市、县(区、市)国土部门检查验收、审核等工作。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行标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标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国标42013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国标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省土地分类》62017年2月《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收费。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点数/份单价(元)费用(元)1房产测绘报告(2个)6份100020002竣工报告(2个)6份20004000预算工程总价款: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大写)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工程价款,并按照核计的实际总价款支付。第五条测绘工程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1.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其领取测绘成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价款。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照约定时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项目预算总价款的全部金额,人民币6000.00元。2.工程费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支票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1%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测量工作有关的全3部完整的地形图、规划红线图件及电子数据,并对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3.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测量工程顺利进行。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须按有关测量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勘测定界测量的内、外业工作,并对内、外业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第八条工程成果完成时限及提交全部成果确保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全部完整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全部工程款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如出现特殊情况(如天气、规划红线调整等原因),测绘成果提交时限由双方协商,予以顺延,并就导致增加的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测绘成果内容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套)备注1房产测绘报告(2个)A46纸质版2竣工报告(2个)A46纸质版3竣工图2电子版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4同不能履行或中止的,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3.乙方享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测绘成果的署名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实际工程总价款的10%(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工程款)(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权属界线争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须满足征地的要求,若测绘成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为止。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5协商处理。第十三条其他约定如出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解决。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附则1.合同由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共柒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盖章页)甲方(委托方)名称盖章: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94-722129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奇台县支行银行账号:107680398006纳税识别号:1265232545779930XU乙方(受托方)名称盖章:新疆则泰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祥什:电话:13109009163C022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台县支行银行账号:30075101040016145纳税人识别号:91652325MA79366A0L7工程测绘合同工程名称: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消防提升建设项目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维修补充建设项目委托人(甲方):奇台中等职业技采学校受托人(乙方):新疆则泰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分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9日签订地点:奇台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房产测绘报告,竣工报告1、地点:奇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第二条工程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房产测绘、竣工平面图(包含权属调查、面积计算、汇总、分类统计),提交省、市、县(区、市)国土部门检查验收、审核等工作。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行标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标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国标42013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国标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省土地分类》62017年2月《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收费。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点数/份单价(元)费用(元)1房产测绘报告(2个)6份100020002竣工报告(2个)6份20004000预算工程总价款: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大写)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工程价款,并按照核计的实际总价款支付。第五条测绘工程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1.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其领取测绘成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价款。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照约定时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项目预算总价款的全部金额,人民币6000.00元。2.工程费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支票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按增值税适用税率1%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提供发票致使甲方产生税务风险损失,乙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测量工作有关的全3部完整的地形图、规划红线图件及电子数据,并对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3.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测量工程顺利进行。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须按有关测量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勘测定界测量的内、外业工作,并对内、外业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第八条工程成果完成时限及提交全部成果确保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全部完整的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全部工程款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如出现特殊情况(如天气、规划红线调整等原因),测绘成果提交时限由双方协商,予以顺延,并就导致增加的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第九条测绘成果内容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套)备注1房产测绘报告(2个)A46纸质版2竣工报告(2个)A46纸质版3竣工图2电子版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4同不能履行或中止的,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3.乙方享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测绘成果的署名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实际工程总价款的10%(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工程款)(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权属界线争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须满足征地的要求,若测绘成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为止。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5协商处理。第十三条其他约定如出现权属界线有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解决。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附则1.合同由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共柒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盖章页)甲方(委托方)名称盖章: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94-722129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奇台县支行银行账号:107680398006纳税识别号:1265232545779930XU乙方(受托方)名称盖章:新疆则泰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奇台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祥什:电话:13109009163022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台县支行银行账号:30075101040016145纳税人识别号:91652325MA79366A0L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服务 房产测绘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