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功能检查类设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功能检查类设备)

一、合同编号:20260105HT000024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功能检查类设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功能检查类设备)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51121162315681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功能检查类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联系方式:09515920221
      供应商(乙方):宁夏正和信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德源街200号电商产业园7号车间1层04室(二层)
      联系方式:136295894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88.99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彩超(泌尿)的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36政合同编号:11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周玮负责人:姚宗碧电话:0951-5920196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乙方:宁夏正和信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浦征负责人:王琳电话:0951-8530653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德源街200号电商产业园7号车间1层04室(二层)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货物的名称、厂家、技术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序号设备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产品制造商名称制造商所在区域医疗设备注册证信息质保期1彩超(泌尿)彩色超声诊断仪BK1300-45台1889900889900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无锡苏械注准202420613775年合计8899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备注1、乙方所提供设备为近一年之内出厂设备,设备所配置的软件应为最新版本,并保证软件升级,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1,2、如需对接医院信息系统(如网络接口等),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备注: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总金额中包括产品的包装费、运输费、验收费、安装费、人工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除非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变更本合同总金额,否则甲方无须再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二、交(提)货时间、地点(一)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乙方须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二)乙方负责本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费及人工费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标的物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自甲方签署收货单后,法律风险转移至甲方。乙方与货物承运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甲方一概不予承担。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一)开箱检查货物开箱时双方人员均在现场,甲、乙双方对货物数量、规格清点完成且与合同一致,乙方确保货物包装表面完好,箱内货物无短缺或损伤,甲方签署收货单。(二)验收标准1.乙方应保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随箱技术资料内容清晰完整,如发现缺失,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补足,若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单方面解除合同。2.甲方收货后负责组织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医院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验收报告》3.若甲方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损伤,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货物情况,乙方应及时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2承担。(三)提出异议时间在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三十日内,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质量存在缺陷,或产品技术不达标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无偿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及时进行更换,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四、质量标准及保修:(一)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要求(规格、参数等)须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技术要求相一致;提供的服务要求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相一致或者优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并为甲方提供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官方网站公布的标准配置和服务。(二)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技术需求。(三)质保期自甲、乙双方签署《医院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乙方负责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内提供全无偿保修,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维修材料成本费;客户服务及仪器故障乙方须2小时内响应、12小时提供解决方案。(四)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五)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提供货物的硬件或软件有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须达到合同规定,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按维修时间相应顺延。(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如因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停止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3(七)设备如有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八)乙方须提供中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技术资料。(九)乙方须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五、培训及售后服务(一)乙方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定期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巡检。乙方应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有技术过硬的服务人员,提供产品的主要零部件、消耗品及易碎件的备货。(二)乙方须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无偿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后,由乙方应用工程师到甲方现场进行应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操作培训,应用培训、维护培训等,保证培训人员能够完全掌握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进行常规的设备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2.甲方有权利核查乙方资质以及销售本合同货物的相关资格证书。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切实履行完毕合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4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3.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配置须与招投标时提供的配置清单相一致。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有技术权;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均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5.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6.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须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伍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2)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须无偿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误期赔偿:(1)乙方中标设备须严格按照投标函中确定的交货日期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交货期等相关内容。(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可从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5期超过10日或延期交货违约金达成合同总价的3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在质保期内向甲方提供维保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金额的双倍赔偿,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八、账户信息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务中心户名:宁夏正和信商贸有限公司账号:8112401052800140865结算发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当地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九、合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协商协议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2、若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日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6十一、争议解决(一)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任何一方提议协商之日后三十(3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前述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另有判决,诉讼费用包括胜诉一方合理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二)双方确认本协议中记载的各方地址为各方履行协议、解决争议时接收相对方文件信函以及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J(三)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且争议未解决前,合同其余条款应继续执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四)本合同名词解释与定义存在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及合同签订目的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有最终解释权。(五)本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加盖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确需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字盖章】7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乙方:宁夏正和信商贸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鸡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2026年月3日20年12月26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