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采购合同公告(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2026)



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

采购项目名称:

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9826964353002512070006

项目业主:

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

合同编号:

4409826964353002512070006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26日

服务内容:

对化州市主要河流罗江、平定水、旺耀河、官桥河、播扬河、石滩河及良田水等7条河流淤积情况进行勘测,并编制河流淤积情况评估报告。

合同附件

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技术咨询合同.pdf

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2026-01-05

技术咨询合同书9项目名称: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委托人: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甲方)受托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广东省化州市签订日期:20年1月26日有效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编制《化州市主要河流罗江、平定水、旺耀河、官桥河、播扬河、石滩河及良田水等7条河流淤积情况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1、咨询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等政策精神,拟通过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河道生态治理。投资方在开展生态修复的同时,享有对清淤产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权益,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2、工作内容:根据有关部门及有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对化州市主要河流(罗江、平定水、旺耀河、官桥河、播扬河、石滩河、良田水)等7条河流淤积情况进行勘测,并编制《化州市主要河流淤积情况评估报告》。3、咨询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乙方负责对罗江、平定水、旺耀河、官桥河、播扬河、石滩河及良田水等7条河流的淤积情况进行勘测,并编制淤积情况评估报告,项目经费包括:河道淤积勘测费、评估报告书编制费、交通及差旅费等一切费用。4、工作成果递交时间、名称及份数合同签订及收到甲方提供具备开展编制工作的相关资料后30个1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化州市主要河流淤积情况评估报告》10份。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本项目报酬(包干费)人民币:玖拾柒萬元整(小写:970000.00元)。该费用包含以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编制团队进场且该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即291000.00元;(2)乙方提交《化州市主要河流淤积情况评估报告》后且该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70%,即679000.00元;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三条甲方责任1、提供技术资料:(1)中小河流设计勘察成果;(2)河道初步设计报告(如有)、和相关设计图纸(含电子版)等。2、提供工作条件:(1)协助乙方察看工程现场;(2)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协调和方便等。23、按合同付款日期和方式向乙方付款。第四条乙方责任1、依照相关文件及规范编制报告,保证报告成果质量;2、按合同的要求和时间提供报告成果,对其提交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所编制的专题报告满足审批要求,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报告内容;4、乙方确保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主体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则退回甲方所支的合同款,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报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倘若乙方完成的工作量环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系4时(已完成送审稿),则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同时,4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3、甲方应按期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如因乙方原因,报告编制质量不合格,无法通过评审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完善,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拒绝修改或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3第六条其它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乙方在本项目项下完成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工作中所取得材料应返还甲方,不得做本合同以外任何使用。3、本合同尾部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送达为合法有效送达。4、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4(签署页)甲方: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盖章)乙方: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步尚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账号:账号:44054001040006457银行行号:银行行号:1035810054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635联系人:联系人:邹生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38036210日期:202年12月26日日期:202年12月2日5附件:中标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MM2512160510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化州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采购项目编码:4409826964353002512070006),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根据合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化州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2月1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勘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