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科学技术局2026)



一、合同编号: YLZCD2025-094
二、合同名称: 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YLZCD2025-094
四、项目名称: 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地 址: 榆林市常乐路197号
联系方式:15229726668
供应商(乙方):西安交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20号巨构泓德楼
联系方式:186918906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榆林市科学技术局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789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78.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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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甲方:榆林市科学技术局乙方: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西安交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聚集创新创业资源,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加速榆林市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的科技成果向榆林转移转化。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正义和自愿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就榆林市科技局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运营服务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如下:一、合作内容甲方为此次合作提供办公场地以及配套服务设施,为合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乙方则依据协议要求,全面负责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中心高效、有序地运转。1.核心定位:构建“三位一体”创新枢纽乙方将以“西安窗口、榆林引擎、高校桥梁”为战略定位,统筹主、副中心协同运营:1主中心(西安):聚焦“展示+招引+孵化”功能,打造榆林在省会的“科技名片”,重点承接高端人才对接、科技成果转化前期孵化及对外宣传推广;副中心(榆林):强化“落地+服务+转化”能力,深度链接本地产业需求,提供项目落地全流程支持及产学研合作场景搭建,形成“西安孵化一榆林转化”的闭环链条。2.运营目标:聚焦“四大核心任务”(1)产业协同赋能紧密围绕榆林能源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建立“企业需求库+高校成果库+人才资源库”三库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调研本地企业技术痛点(如煤化工绿色转型、新能源装备升级等),精准匹配陕西及全国高校科研力量,推动“订单式”技术攻关,每年落地至少5项产业关键技术转化项目。(2)高端资源集聚人才招引:设立“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榆林科创中心”,定向吸引能源、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带项目落地,提供“场地支持+政策对接”一站式服务;成果转化:重点引进西安高校成熟度高的“中试阶段”科技成果,在主中心完成小试孵化后,输送至副中心及榆林其他地区进行产业化放大,缩短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周期。(3)创新生态构建3活动品牌化:打造“产学研精准对接会”“高校成果榆林Z行”等年度IP活动,邀请院士、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参与,提升榆林在科技领域的全国影响力;2孵化专业化:主中心配置共享实验室、路演中心及创业导师团队,为初创项目提供技术指导、融资对接等服务;副中心联合本地龙头企业共建“中试基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地即量产”的场地与设备需求。(4)服务体系升级建立“1+N”服务矩阵:以乙方运营团队为核心,联动政府部门(政策申报)、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科技贷)、法律财税机构(合规支持)等第三方服务商,为落地项目提供从注册、研发、生产到市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陪伴式服务,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二、合作期限服务期为1年,即2026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到期后,非乙方原因需要延长服务期限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三、运营场地榆林市科技局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场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立体联动孵化器总基地8号楼东楼,共计2500平方米。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副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场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源大道秦创原大厦B座9楼,共计500平方米。四、乙方具体工作内容31.乙方积极投身榆林市科技产业发展,通过多方面举措构建协同发展格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榆林经济注入新动力。2.在合作网络构建上,乙方与西安高校院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开展多点合作,构建广泛合作网络,形成“西安研发孵化、榆林承接转化”格局,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促进榆林产业升级。3.依托“主副中心”,乙方发挥总窗口、总协调、总调度功能,常态化对接秦创原总平台、西安高校院所、榆林各区县科创服务中心等资源,举办协调推进会加强协作。乙方扮演成果转化多角色,精准匹配技术需求与成果;作为技术攻关和招才引智平台,与多方合作打造“双招双引”阵地,吸引项目及企业来榆产业化。4.在专家团队和创新模式打造方面,乙方与技术专家组建科技专家团,强化围绕主导产业解难题、促合作、落项目效果。双方打造科创飞地,探索“研发在外,转化在榆”新模式。5.乙方与甲方相关的合作机构如北大科技园、上海交易所,以及各区县在西安的飞地和孵化器等,构建以乙方为主轴的2+N+X创新合作模式。“2”即榆林主、副中心,起引领协调作用;“N”为各区县众多科创服务机构或平台,提供多样服务;“x”是技术经理人,整合资源推动榆林科技创新。五、甲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有权对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进行考核管理、监督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下规范经营。2.甲方领导建立工作小组,汇集优势产业、技术、人才及创新活动相关需求信息,与乙方共同建立产业需求、人才、项目池,为秦创原(榆林)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中心)和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副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提供工作基础。3.甲方面向入驻人才、项目、企业提供租金减免政策。4.甲方参考西咸新区政策条款为乙方引进的人才团队、科研项目及科技企业制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专项扶持政策。5.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其招引的孵化项目在榆林办理落地对接、公司注册及运营等有关手续。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运营的项目,甲方保证乙方在满足条件下可享受应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六、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组建专职管理运营团队和服务保障团队运营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项目。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政策、负责项目的遴选及评审对接工作。53.甲方须围绕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秦创原(榆林)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工作总结材料。4.乙方在使用孵化场地过程中,应严格保养、维护各种设备、家具。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装修、附着物、家具、设备的损坏,由乙方全额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成本。5.乙方必须依照对具体工作要求的各项条款及附件要求执行并履行该义务,按期完成每年所定指标。七、考核方式1.甲方负责“两个中心”的考核,并按照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考核指标实施。2.合作期内,每年度1月8日前,甲方按照考核指标对乙方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应继续合作;得分在70~80分之间的合作事项需另行商定;得分不足70分(不含)的不付余款,且双方终止合作。八、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分别提供2500平方米的场地和500平方米场地及办公家具。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特约维修费等。2.费用和支付(1)甲方给予乙方¥17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玖仟元整)的年度运营补贴;6(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2026年市财政支付系统开放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费用60%,即1073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叁仟肆佰元整);协议签订届满180天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20%,即357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运营年度结束前15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剩余的20%,即¥357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3.本协议涉及的全部经费须汇至乙方指定账户(1)甲方开票信息开票名称:榆林市科学技术局税号:1161080001608216XT开户行:建行榆林西沙支行银行账号:61001693711058000052(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安交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旺座支行银行帐号:102902969727九、其它约定1.协议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作内容、考核指标等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后生效。遇不可抗拒因素(天气、政策)导致合作内容延期或无法完成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明确,若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经费未按约定支付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付款不予退还。3.双方对人员服务过程中掌握的企业的技术需求、研发产品、技术和商业秘密,专家教授的研发成果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应妥善保管所获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信息泄露。4.乙方引进项目、引进人才和孵化的项目,正常享受榆林各级惠企政策。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均有权收回各自相应的挂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含有西安交通大学的名称(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的中外文字样),标识、名义从事商业宣传和技术转移等任何活动。6.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共同解决或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协商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主、副中心)考核指标8签字盖章页:甲方:榆林市科学技术局(盖章)授权代表:2226年1月6日乙方: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西安交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王又授权代表:2026年1月6日H立9秦创原(榆林)创新促进中心年度考核指标名项目称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金额日常运营挂类似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榆林)科创中心牌子、组建不少于4人的运营管理团队进驻主中心办公。108.4万元主中运营项目招引引进科技成果项目不少于5个35引进和孵化5个符合榆林的能源化工装备、氢能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等产业方向,(签订入驻协议、人员到位、实际开展工作、企业要有人员缴纳社保)。完成得35分,少1项扣7分。项目申报累计申报产学研合作不少于5个10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每年不少于5项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研发、技术许可、委托研发、项目申报、人才合作、联合建设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少1项扣0.5分。优质项目挖掘每年发布50项与榆林主导产业相关的科技成果信息。推进产学研合作、推荐引进人才。6成果不定期在线上、线下发布,在走访企业、举办活动积极推荐和宣传,完成得6分,少1项扣0.5分。产业咨询安排专业研究人员针对榆林市镁产业进行调研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榆林市镁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5乙方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报告。自乙方提交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甲方逾期未确认,即视为研究报告通过甲方验收。副中心运营日常运营挂类似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榆林)科创中心牌子、组建2人的运营管理团队进驻副中心办公。70.5万元企业走访和成果发布实地走访榆林企业50家,挖掘征集企业技术需求60项。20走访企业50家、征集需求60项。以走访企业照片、征集需求表填写、产学研对接和引进人才等为考核依据。完成了得20分,少1项扣0.5分。活动组织在榆林或西安组织举办产学研对接、项目路演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2场。12完成得12分,少1场项扣1分,每个季度向榆林市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活动成果等信息不少于3条,全年不少于10条。筹办2次含有院士或市级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12完成得1分,少1场项扣6分。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