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案件要素信息及卷宗质量检查服务 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6)
一、合同编号: CZ2025-1313
二、合同名称: 采购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三、项目编号: CZ2025-1313
四、项目名称: 采购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联系方式:020-83007231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层
联系方式:187689634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732000.00元
合同金额: 373.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南沙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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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n1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16549项目编号:CZ2025-1313项目名称:采购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1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电话:020-83007231传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乙方: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755-86183805传真: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2栋2701根据采购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含税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叁万贰仟元整(¥3,732,000.00),税率为6%,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零柒佰伍拾肆元柒角贰分(¥3,520,754.72)。二、服务范围序号服务类型案件数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审判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21000件851785000服务期:1年,本项目按件计算费用,具体案件数量以合同期实际收案结算情况为准。2执行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7600件55418000服务期:1年,本项目按件计算费用,具体案件数量以合同期实际收案结算情况为准。3执前调案件电子归档服务1000件2525000服务期:1年,本项目按件计算费用,具体案件数量以合同期实际收案结算情况为准。4案件要素信息及卷宗质量检查服务1批12000001200000服务期:1年,详见服务内容5档案数字化服务800000页0.38304000服务期:1年,本项目按件计算费用,具体案件数量以合同期实际结算情况为准。6合计3732000备注:各服务内容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换。三、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在乙方开展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现有资料;2、甲方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2、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甲方或上级单位导致合同履行内容需要调整,则甲方出具相应材料,双方友好协商后续履约事宜。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等额国家正式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2期:支付比例50%,全部服务的扫描工作量均已完成80%,乙方提交扫描工作量核验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核验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项目工作量或对扫描工作量核验报告提出书面修改异议。双方确认报告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和等额国家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3期:支付比例20%,服务期满,完成扫描工作量的100%,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等额国家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项目实际支付以合同条款为准,最终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价。鉴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按期办理财政支付手续的,视为已按约支付。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或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理由,甲方有义务跟进支付进度。甲方开票信息:开户行: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账号:36020569292003110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7783993319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账号:767957942206六、项目管理方案及人员要求3(一)乙方需要制定一套完善且可行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方案需有人员配备及团体管理、技术管理、应急响应管理、设备配套与保障等方面内容。(二)实施人员要求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人员总数应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的各项指标要求。团队应配备一名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信息化加工系统操作应用的负责人,委派熟练使用设备的档案扫描、录入方面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日常要统一规范着装。乙方在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2、所有项目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的工作现场进行作业,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须提前一周与甲方报备并提供更换人员资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人员配置乙方需承诺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能满足工作各项指标要求,乙方人员熟悉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档案信息化加工系统操作和应用业务流程。序号组别岗位人数备注1核心管理组(项目核心成员)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组的日常运作与管理,须具备同类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项目管理经验,信息化相关高级工程师资格。在信息化与法院业务融合方面,应有深厚的业务和技术积累。精通信息系统规划与管理,能够全面统筹“人机交互”模式下的各项工作;负责现场团队管理及辅助事务资源管理,与法院对接,确保辅助事务工作满足服务质效标准;构建法院节点流程,建立适应法院辅助事务管理的运作管理机制。2核心管理组项目组长W2针对材料的收集与传递、扫描、质量检查、精细编辑、补充扫描、保管以及档案数字化等服务,实施分别管理,确保各工作小组根据需求完成相应的流程进度。3运维组运维工程师W1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此岗位要求必须拥有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或相应的专业认证。4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组诉讼档案扫描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W39负责利用电子卷宗智能辅助应用平台完成项目所需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电子化工作,能与采购人在业务方面形成良性互动,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完成。5档案数字化加工组合计W43备注: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四)数字化加工时限要求4为保证档案数字化影像的利用效率,普通案件须于接收后15个工作日内扫描、装订、质检完毕;预约查阅案件应在预约后5个工作日内数字化完成,如期提供利用;上诉案件须于2~3个工作日内扫描、装订、质检完毕,急件随到随完成。七、验收要求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单个案件以通过甲方档案管理部门对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验收并上交后,视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2、档案数字化:单个卷宗通过甲方档案管理部门对纸质档案的验收并上架后,视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乙方工作量数据自检合格后,方可递交甲方验收。数据验收以卷为单位,分批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甲方对乙方挂接完毕的目录信息、著录信息和图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甲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低于95%的,则按不合格处理,并把不合格数据全部发回乙方重新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乙方对不合格档案,须在甲方提出返工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免费返工至验收合格。若同一个批次3次以上(含3次)验收不合格,则按不合格的每册增扫1000页方式进行补偿,以此类推。八、结算方式1、审执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结算方式(1)未满1年合同约定期限,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达到合同总金额,合同自动终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收案件数超出保底归档案件数部分,超出案件数部分按超出工作量占比(工作量占比如下表)*单价*0.9计算。(2)满1年合同约定期限,由于合同期内所需归档案件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工作量,该项服务自动终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按保底归档案件数*单价结算。(3)满1年合同约定期限,达到合同约定工作量,该项服务自动终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按归档案件数*单价结算,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收案件数超出归档案件数部分,超出案件数部分按超出工作量占比(工作量占比如下表)*单价*0.9计算。序号环节全流程工作量占比1立案扫描(包括扫描、编目质检)20%2补充扫描(包括扫描、编目质检)20%3卷宗管理20%4“双套”卷宗核对整理30%5装订,移送10%2、案件要素信息及卷宗质量检查服务5以按完成32000件审执案件立案信息要素核对、质检、转立案服务和审执案件电子卷宗材料名称标注及归目准确性质检服务,完成30000件电子档案及实体档案归档质检服务为结算依据。若甲方纳入至该项服务的审判执行案件数未达到32000件或归档案件数未达到30000件,以合同约定期限为结算依据,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该项服务自动终止。3、档案数字化服务和执诉前调案件电子归档服务按实际完成页数或电子归档案件数*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九、知识产权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合法使用的软件、技术、算法等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独立开发产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永久、免费、不可撤销的使用许可。十、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骑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持有的除外。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时间进度要求”完成资源配备及试运行各项.工作的,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工作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相关工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3、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并且因乙方维权所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4、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6乙方需严格把控扫描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不得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出现以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罚(款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①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5元予以处罚并由成交供应商改正。②著录、编目错误的,每错一处罚5元,供应商须予以改正。案件信息挂接漏挂、错挂的,每错一处罚10元,供应商须予以改正。4对于大案、要案、敏感案件、前科封存及其它有特殊著录要求的案卷未予以标注的,按每宗案件50元予以处罚。工程进度无法在预定期内完成,按每宗中标价乘以未完成宗数进行赔偿;⑥出现档案丢失的,按3万元/卷赔偿;不遵守工作规则导致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人民币500元/页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2万元/宗进行赔偿;⑦乙方终止合同未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赔偿。乙方在数字化处理、装订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序号工序错误内容赔偿标准1录入录错年度、类别、案号等100元/次录错案件其他信息,如:当事人信息、承办人信息等录错文件名称、信息,打印不清楚等10元/处2整理装订正副卷材料装错500元/册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200元/册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装订线压字30元/册7装订时档案不整齐、装订线未按规定三点一线、线未拉紧、漏贴封条、漏盖封条章印、漏盖扫描章10元/册3装盒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100元/盒4扫描扫描件不清晰、无扫描图片、图像歪斜、页面不整洁有黑边、目录与材料内容挂接错误30元/宗5其他其他出现的错误情况100元/宗5、若出现上述及附件所列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免费整改。若因乙方出现上述违约及所属原因导致甲方产生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但赔偿总额以本合同总价的5%为上限。本合同第十一条及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具体罚则,若与前述原则冲突,以本条款为准。十二、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人乙方(盖章):深圳市实信达科代表:民法院代表: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05年1月月日签订日期:202年1月8日9附件一保密协议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乙方: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因该项目涉及【甲方工作秘密】,乙方在上述工作中必须承担如下保密责任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甲方工作秘密,保密有效时间与甲方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要求相一致。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方案、图纸数据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项目完成后所有图纸、资料应毫无保留地交给甲方保管。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他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包括业务信息在内)。五、乙方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六、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七、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八、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甲方工作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九、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保密协议内容应听取甲方意见,并向甲方提供协议的副本等相关资料。十、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十一、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10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十二、除钥匙及眼镜外,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十三、本合同承接的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甲方在移交档案给乙方加工前需进行排密检查,抽出密件,如因甲方工作疏忽造成泄密事件,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应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三年,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乙方(盖章):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表:N7z代表:签订日期:年11月2签订日期:2025年1月28日706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案件卷宗过程化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 案件要素信息及卷宗质量检查服务 档案数字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